鸡西市鸡东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浩海生物质燃料颗粒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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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鸡东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浩海生物质燃料颗粒加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67-*

传真:0467-*

通讯地址:鸡东县振兴大街110号鸡东生态环境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鸡东县浩海生物质燃料颗粒加工项目

(略) (略) 鸡东县东海镇东海村

鸡东县浩海生 (略)

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72m2,内设生物质成型颗粒加工设备,包括造粒机、绞龙、铲车等。年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50000t。原料库建筑面积1680m2,封闭钢结构厂房,稻壳入场后在库房内堆存,最大存储量满足30天加工量,地面硬化处理,用于原料临时存放。

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造粒过程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的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67-*

传真:0467-*

通讯地址:鸡东县振兴大街110号鸡东生态环境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鸡东县浩海生物质燃料颗粒加工项目

(略) (略) 鸡东县东海镇东海村

鸡东县浩海生 (略)

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72m2,内设生物质成型颗粒加工设备,包括造粒机、绞龙、铲车等。年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50000t。原料库建筑面积1680m2,封闭钢结构厂房,稻壳入场后在库房内堆存,最大存储量满足30天加工量,地面硬化处理,用于原料临时存放。

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造粒过程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的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3、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和保护措施: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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