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再生资源利用仓储物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清水县再生资源利用仓储物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清水县再生资源利用仓储物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清水县再生资源利用仓储物流项目
建设单位:清水 (略)
建设地点: (略) 清水县永清镇南峡村122号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专家意见及签到表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2023年4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黄维杰
联系电话:*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清水县再生资源利用仓储物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清水县再生资源利用仓储物流项目
建设单位:清水 (略)
建设地点: (略) 清水县永清镇南峡村122号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专家意见及签到表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2023年4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黄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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