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公示
土壤公示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文件规定,《桓仁县HR-22-25#地宗地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调制完成,报售主要信量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桓仁县HR-22-25#地宗地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桓仁满族自治县东关村,占地面积56813.76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5°21"41.15" ,N41°15"14.19"。“调查地块”东北侧为耕地和住户;东南侧为凤向线;西南侧为长江大街;西北侧为耕地。地块历史上为耕地和住户,根据《桓仁县HR-22-25 #规划设计条件图(天山路西侧1#地)》,“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查询,项目地块一直为耕地,地块范围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内无放辐射源情况存在。
目标地块原为耕地。邻近区域无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及其他重污染企业。
本次调查的主要工作集中于第一阶段的调查,通过收资料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的结果,结合项目地块前实际情况和历史使用的结果,进行了该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本次得出以下结论: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要求,结合本次调查的结果,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认为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可满足居住用地要求,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污染调查工作。
三、联系方式如有疑问,请联系冯工,邮福:*@*q.com
土壤公示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文件规定,《桓仁县HR-22-25#地宗地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调制完成,报售主要信量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桓仁县HR-22-25#地宗地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桓仁满族自治县东关村,占地面积56813.76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5°21"41.15" ,N41°15"14.19"。“调查地块”东北侧为耕地和住户;东南侧为凤向线;西南侧为长江大街;西北侧为耕地。地块历史上为耕地和住户,根据《桓仁县HR-22-25 #规划设计条件图(天山路西侧1#地)》,“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查询,项目地块一直为耕地,地块范围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内无放辐射源情况存在。
目标地块原为耕地。邻近区域无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及其他重污染企业。
本次调查的主要工作集中于第一阶段的调查,通过收资料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的结果,结合项目地块前实际情况和历史使用的结果,进行了该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本次得出以下结论: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要求,结合本次调查的结果,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认为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可满足居住用地要求,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污染调查工作。
三、联系方式如有疑问,请联系冯工,邮福:*@*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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