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凯易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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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凯易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凯易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厚街镇港口大道厚街段5号1号楼102室
建设单位 (略) 凯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利好 (略)
项目概况czwtitl (略) (略) 厚街镇港口大道厚街段5号1号楼102室(北纬22°57′53.106″,东经113°39′28.667″),占地面积为4500m2,建筑面积为4500m2,总投资为500万。主要从事PU革的加工生产,年产300万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各项环保政策要求,履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无需开展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联系电话0769-*
通讯地址 (略) 厚街镇福岗路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污染物排放标准分析不充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等。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凯易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厚街镇港口大道厚街段5号1号楼102室
建设单位 (略) 凯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利好 (略)
项目概况czwtitl (略) (略) 厚街镇港口大道厚街段5号1号楼102室(北纬22°57′53.106″,东经113°39′28.667″),占地面积为4500m2,建筑面积为4500m2,总投资为500万。主要从事PU革的加工生产,年产300万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各项环保政策要求,履行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无需开展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联系电话0769-*
通讯地址 (略) 厚街镇福岗路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污染物排放标准分析不充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等。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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