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广南县集成材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广南县集成材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2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拟对广南县集成材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28日(4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876-*
地址:广南县莲城镇南秀社区莲城西路86号
邮编:*
电子邮件:*@*q.com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广南县集成材深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南县莲城镇董那孟村委会 |
建设单位 | 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项目概况 | 广南县集成材深加工项目地点位于广南县莲城镇董那孟村委会,项目建设一条从原木到木糠深加工的生产线,12000m2生产车间、5000m2半成品车间,锅炉房一套,窑房6间,办公楼一栋;预计年生产原木40000m3,板材200万张,环保颗粒20000吨。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万元,占总投资2.5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一)大气环境。为减少施工扬尘的影响,评价针对施工特点,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建设工地运输车辆在运输时不得超载,运输易起尘建材时,车厢需要用篷布遮盖封闭运输,防止沿途抛、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2)施工场地安排专员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非雨天每日洒水次数不少于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应增加洒水次数;(3)对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清运,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4)在施工场地上建筑材料及设备临时堆放点需覆盖防尘网,抑制扬尘产生量及影响范围;(5)进入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应低速、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量。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设单位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一系列措施,可以有效控制扬尘产生量,减少扬尘的影响范围,将其影响范围控制在施工区域内,使施工期扬尘影响较小。本项目施工期短暂,施工期结束后,燃油废气和汽车尾气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也将结束。(二)水环境。针对施工期污废水可能对地表水体产生的影响,可采取以下措施减缓对水环境的污染:(1)施工过程中设置施工废水收集池,将引入池中的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浇洒等,禁止施工废水随意排放。(2)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尽量避免跑、冒、滴、漏。(3)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降雨期间,不进行挖填方作业。暴雨期间禁止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期,大面积的破土应尽量避开雨季。(4)施工期间应优先完成施工场内外雨水截流沟,使施工区内外的雨水分流。(5)工程完工后尽快绿化或固化地面,尽量减少雨水对裸露地表的冲刷,减小水土流失。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产生量较小,通过采取和落实本项目提出的施工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三)声环境。为减轻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需注意采取以下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禁止晚22时至次日凌晨6时期间施工;(2)建设工程应当实行封闭施工管理;(3)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产噪较大的设备(如挖掘机、打桩机)必须安排在白天使用;(4)运输施工物资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运输物料车辆在途经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5)项目所涉及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6)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应文明施工,做好区内交通组织,施工场地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设立专人负责。施工噪声的特点是随施工进度不同,噪声源强不同,造成的影响也不同。通常情况下,施工期产生的噪声随施工结束后将消失。通过采取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四)固废。(1)项目建设中,将有一定量的废弃建筑材料和建筑材料包装袋产生,该部分固体废弃物将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的措施,其中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包装物、废钢材和废木材等经收集后回用,其余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建筑材料按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2)项目施工期间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当地生活垃圾处置点进行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一)大气环境。(1)有组织废气。①木材加工生产线。A.木材加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由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污染核算分析,木材加工过程颗粒物排放浓度为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B.锅炉废气经二级水膜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生物质导热油炉使用木材加工边角料作为燃料,从源头上减小SO2、NOx的产生量,除尘专门采用一次水膜除尘器+二次水膜除尘沉淀池,两次除尘能有效降低锅炉废气中的烟尘,且可以防止其中一级水膜除尘故障导致颗粒物严重超标。根据污染核算分析,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6mg/m3,SO2排放浓度为138mg/m3,NOx排放浓度为160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的排放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50mg/m3,SO2排放浓度≤300mg/m3;NOx排放浓度为300mg/m3。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4燃煤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锅炉房装机总容量<0.7MW,烟囱最低允许高度20m。本项目设置一台55KW的生物质导热油锅炉,烟囱高度为22m,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要求。②环保颗粒生产线。项目热风炉经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通入烘干机,与被干燥物料直接接触,达到烘干水分的目的。热风炉燃烧烟气及烘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由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根据污染核算分析,烘干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为8.5mg/m3,SO2排放浓度为100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即颗粒物排放浓度≤200mg/m3,SO2排放浓度≤850mg/m3;NOx排放浓度为143.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即NOx排放浓度≤240mg/m3。根据分析,项目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2)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有原料暂存、粉碎、制粒环节产生的粉尘;木材烘干产生的非*烷总烃、涂胶产生的少量*醛。项目生产工序均设置于厂房内,厂房设置为封闭式,产生的粉尘不容易逸散到厂外。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及时对自然沉降的粉尘进行清扫收集回用于生产过程,防止人员走动、空气流通形成的二次起尘,通过及时清扫地面沉降粉尘后,逸散至项目区厂房外的粉尘较少。因此,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3)敏感点。项目内产生废气污染物的各个节点均采用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有组织排放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主要在厂房内沉降,通过及时清扫后进行密封收集可有效降低粉尘逸散至厂房外,距离项目较近的大气环境敏感点主要为西侧250m处的里贴村散户,位于项目侧上风向,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其影响较小。(二)水环境。(1)带锯淋水。项目带锯工作过程中,因与木料摩擦升温显著,需要持续对带锯锯条淋水降温。即可降低锯片温度,又能减少粉尘产生,提高设备运行效率。根据《 (略) 用水定额》(DB53/T168—2019),“木材加工,锯材1000m3耗水量20m33。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一年加工的木材规模为60000m3/a,用水为1200m3/a,4m3/d,开料锯材用水全部进入锯末及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2)水膜除尘器用水。项目使用二级水膜除尘器对锅炉废气进行处理,在除尘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水量随除尘灰损失,也存在一定量的蒸发水流失。水膜除尘器排风量为936万m3/a,1300m3/h。根据水膜除尘器的规模及处理能力确定其气水比为1000:1,计算出二级水膜除尘器用水量为31.2m3/d(1.3m3/h),除尘循环过程中水的损失率取20%,则水膜除尘器补水量为6.24m3/d(0.26m3/h),补水来源为自来水,无废水外排。(3)制粒工序喷雾降尘设施用水。项目粉碎、制粒工序设置一套喷雾降尘设施进行喷雾降尘,喷雾降尘设施耗水量为0.1m3/h,项目日工作8h,则用水量为0.8m3/d,240m3/a。该环节无废水产生,全部进入物料及蒸发。(4)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为75人,均不在项目区食宿。全年工作300d,根据《 (略) 用水定额》(DB53/T168-2019),工作人员生活用水参照农村居民用水分散供水40L/(人·d)计算,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3m3/d(900m3/a),产污系数以80%计,则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m3/d(720m3/a)。员工生活、办公用水为自来水,员工生活废水经一个15m3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广南县环卫部门清掏清运处置。(5)初期雨水。项目初期雨水形成地表径流的降水,携带大量的SS,如果不进行收集处理,直接外排进入周边水体会造成水体污染及造成水土流失。本评价考虑对15min内降雨进行收集,15min后雨水中的SS大幅度降低,可直接外排。(三)声环境。本项目运营期在采取设备减振、厂房隔声降噪措施后,昼间西北、东北、东南、西南厂界噪声排放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分布,且夜间不进行生产作业,仅锅炉房运行,能满足夜间≤50dB(A)标准。综上,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布置于厂房内、设置减振垫,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等措施下,项目运营期噪声厂界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附近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措施可行。(四)固废。(1)生活垃圾。项目劳动定员为7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人计算,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7.5kg/d,11.25t/a。生活垃圾设若干生活垃圾桶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2)化粪池污泥。根据用排水核算,污泥按SS产生量计,污泥产生量约为0.1t/a,定期清掏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3)一般工业固废。①木材边角料。本项目原材料为西南桦、水冬瓜、春树等原木,密度取800kg/m3,项目一年加工的木材规模为60000m3/a(48000t/a),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原木出材率约70%,则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木材边角料产生量约14400t/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约1800t/a 废木材边角作为项目锅炉、热风炉的燃料,约12600t/a 边角料作为环保颗粒生产工段生产原料。②锯末、制粒工段厂房内沉降粉尘。根据大气污染物分析章节,木材加工生产线厂房内沉降的锯末11.664 t/a,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在粉碎工序及制粒工序,厂房内沉降的粉尘总量为12.04t/a,则沉降的粉尘量约为23.704t/a。收集后作为环保颗粒生产工段生产原料。③布袋收尘。根据大气污染物分析章节,项目木材加工工段布袋收尘量为2.626t/a,生物质颗粒生产工段布袋收尘量为79.4t/a,则收集粉尘量约为82.026t/a。定期清理后作为环保颗粒生产工段作生产原料。④炉渣。项目锅炉房生物质燃料(木材边角料)使用量为1500t/a,项目热风炉生物质燃料(木材边角料)使用量为300t/a,类比同类项目,灰渣产生量按燃料用量的1%进行核算,则灰渣产生量为18t/a。灰渣经统一收集后,由当地村民运走作为农肥使用。⑤循环水池污泥。据锅炉废气核算,项目烟尘产生量为56.4t/a,通过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烟尘排放量0.34t/a,则水膜除尘去除的烟尘量为56.06t/a,吸收水分后,含水率约为75%,则项目水膜除尘污泥产生量为224t/a,定期清掏循环水池底泥,由当地村民运走作为农肥使用。⑥涂胶固废及废胶水包装桶。项目涂胶过程会产生涂胶固废及废胶水包装桶,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项目胶水使用量为100t/a,产生的涂胶固废为用量的1%,则涂胶固废产生量为1t/a;项目胶水为外购,购进的胶水为50kg/桶,则年用量2000桶/a,胶水使用后,剩余的废胶水包装桶,按1kg/只计,则废胶水包装桶产生量为2.0t/a。项目涂胶固废及废胶水包装桶集为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定期回收。⑦不合格产品。根据建设单位以往经营经验及同类型项目调查,环保颗粒产品在质检过程中有0.02%不合格产品产生,产生量约4t/a,全部返回生产工序重新加工。(4)危险废物。项目在机械养护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废矿物油,类比同类项目,该项目运营过程中废矿物油产生量约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废机油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代码900-249-08),统一收集后暂存在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去向明确,处置率达100%,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措施可行。(五)环境风险。(1)泄漏事故风险防范措施。①导热油炉区域、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m,K≤1.0×10-7cm/s;②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锅炉房及危废暂存间定期巡查,锅炉定期检查,防止跑、冒、漏现象出现;③危险废物暂存间需满足“三防”(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要求,并设置标识;④专人管理危废暂存间,废机油产生及处置须记录有台账,废矿物油到一定量时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2)除尘设备防损措施。①加强设备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定期对除尘系统的各类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和维修,确保集气系统和除尘系统的正常运行。②设置备用风机和除尘器,一旦运行的风机、除尘器出现故障,及时开启备用设备,确保除尘系统的正常工作。③进行安全化管理来改善设备的安全性、改进工艺的安全性;完善标准及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④进一步加强职工的岗位操作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规范操作,将安全隐患降到最低。(3)火灾事故风险防范措施。①生产厂房易燃物品贮存区须确保通风良好、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置必要的防火防爆与降温技术措施、按安全部门要求预留必要的安全间距,远离火种和热源。②生产车间和易燃物品贮存区禁止明火进入,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设备与工具,其照明、通风、空调、报警设施及相关用电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装置。③按规范使用各类电器设备,避免漏电、短路、过流、过载、过热等而造成的绝缘失效或线路着火,定期检查厂房内的电源、线路,对老化电线及时更换。④禁止在生产车间和原料暂存区、成品暂存区等存放处有明火、吸烟、焊接等,厂区内生产车间及仓库应在显眼位置设置禁火标识。⑤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与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控制,保证劳动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⑥定期进行消防演练,配备手套、口罩、防毒面具等必要的防护装备,严禁消防废水经沉淀后洒水降尘,严禁直接外排。(4)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关于转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环通[2015]39号)等文件,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送文山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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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或暂不需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2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拟对广南县集成材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28日(4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876-*
地址:广南县莲城镇南秀社区莲城西路86号
邮编:*
电子邮件:*@*q.com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广南县集成材深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南县莲城镇董那孟村委会 |
建设单位 | 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项目概况 | 广南县集成材深加工项目地点位于广南县莲城镇董那孟村委会,项目建设一条从原木到木糠深加工的生产线,12000m2生产车间、5000m2半成品车间,锅炉房一套,窑房6间,办公楼一栋;预计年生产原木40000m3,板材200万张,环保颗粒20000吨。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万元,占总投资2.5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一)大气环境。为减少施工扬尘的影响,评价针对施工特点,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建设工地运输车辆在运输时不得超载,运输易起尘建材时,车厢需要用篷布遮盖封闭运输,防止沿途抛、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2)施工场地安排专员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非雨天每日洒水次数不少于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应增加洒水次数;(3)对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清运,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4)在施工场地上建筑材料及设备临时堆放点需覆盖防尘网,抑制扬尘产生量及影响范围;(5)进入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应低速、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量。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设单位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一系列措施,可以有效控制扬尘产生量,减少扬尘的影响范围,将其影响范围控制在施工区域内,使施工期扬尘影响较小。本项目施工期短暂,施工期结束后,燃油废气和汽车尾气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也将结束。(二)水环境。针对施工期污废水可能对地表水体产生的影响,可采取以下措施减缓对水环境的污染:(1)施工过程中设置施工废水收集池,将引入池中的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浇洒等,禁止施工废水随意排放。(2)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尽量避免跑、冒、滴、漏。(3)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降雨期间,不进行挖填方作业。暴雨期间禁止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期,大面积的破土应尽量避开雨季。(4)施工期间应优先完成施工场内外雨水截流沟,使施工区内外的雨水分流。(5)工程完工后尽快绿化或固化地面,尽量减少雨水对裸露地表的冲刷,减小水土流失。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产生量较小,通过采取和落实本项目提出的施工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三)声环境。为减轻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需注意采取以下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禁止晚22时至次日凌晨6时期间施工;(2)建设工程应当实行封闭施工管理;(3)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产噪较大的设备(如挖掘机、打桩机)必须安排在白天使用;(4)运输施工物资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运输物料车辆在途经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5)项目所涉及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6)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应文明施工,做好区内交通组织,施工场地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设立专人负责。施工噪声的特点是随施工进度不同,噪声源强不同,造成的影响也不同。通常情况下,施工期产生的噪声随施工结束后将消失。通过采取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四)固废。(1)项目建设中,将有一定量的废弃建筑材料和建筑材料包装袋产生,该部分固体废弃物将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的措施,其中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包装物、废钢材和废木材等经收集后回用,其余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建筑材料按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2)项目施工期间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当地生活垃圾处置点进行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一)大气环境。(1)有组织废气。①木材加工生产线。A.木材加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由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污染核算分析,木材加工过程颗粒物排放浓度为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B.锅炉废气经二级水膜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生物质导热油炉使用木材加工边角料作为燃料,从源头上减小SO2、NOx的产生量,除尘专门采用一次水膜除尘器+二次水膜除尘沉淀池,两次除尘能有效降低锅炉废气中的烟尘,且可以防止其中一级水膜除尘故障导致颗粒物严重超标。根据污染核算分析,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6mg/m3,SO2排放浓度为138mg/m3,NOx排放浓度为160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的排放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50mg/m3,SO2排放浓度≤300mg/m3;NOx排放浓度为300mg/m3。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4燃煤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锅炉房装机总容量<0.7MW,烟囱最低允许高度20m。本项目设置一台55KW的生物质导热油锅炉,烟囱高度为22m,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要求。②环保颗粒生产线。项目热风炉经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通入烘干机,与被干燥物料直接接触,达到烘干水分的目的。热风炉燃烧烟气及烘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由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根据污染核算分析,烘干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为8.5mg/m3,SO2排放浓度为100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即颗粒物排放浓度≤200mg/m3,SO2排放浓度≤850mg/m3;NOx排放浓度为143.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即NOx排放浓度≤240mg/m3。根据分析,项目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2)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有原料暂存、粉碎、制粒环节产生的粉尘;木材烘干产生的非*烷总烃、涂胶产生的少量*醛。项目生产工序均设置于厂房内,厂房设置为封闭式,产生的粉尘不容易逸散到厂外。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及时对自然沉降的粉尘进行清扫收集回用于生产过程,防止人员走动、空气流通形成的二次起尘,通过及时清扫地面沉降粉尘后,逸散至项目区厂房外的粉尘较少。因此,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3)敏感点。项目内产生废气污染物的各个节点均采用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有组织排放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主要在厂房内沉降,通过及时清扫后进行密封收集可有效降低粉尘逸散至厂房外,距离项目较近的大气环境敏感点主要为西侧250m处的里贴村散户,位于项目侧上风向,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其影响较小。(二)水环境。(1)带锯淋水。项目带锯工作过程中,因与木料摩擦升温显著,需要持续对带锯锯条淋水降温。即可降低锯片温度,又能减少粉尘产生,提高设备运行效率。根据《 (略) 用水定额》(DB53/T168—2019),“木材加工,锯材1000m3耗水量20m33。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一年加工的木材规模为60000m3/a,用水为1200m3/a,4m3/d,开料锯材用水全部进入锯末及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2)水膜除尘器用水。项目使用二级水膜除尘器对锅炉废气进行处理,在除尘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水量随除尘灰损失,也存在一定量的蒸发水流失。水膜除尘器排风量为936万m3/a,1300m3/h。根据水膜除尘器的规模及处理能力确定其气水比为1000:1,计算出二级水膜除尘器用水量为31.2m3/d(1.3m3/h),除尘循环过程中水的损失率取20%,则水膜除尘器补水量为6.24m3/d(0.26m3/h),补水来源为自来水,无废水外排。(3)制粒工序喷雾降尘设施用水。项目粉碎、制粒工序设置一套喷雾降尘设施进行喷雾降尘,喷雾降尘设施耗水量为0.1m3/h,项目日工作8h,则用水量为0.8m3/d,240m3/a。该环节无废水产生,全部进入物料及蒸发。(4)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为75人,均不在项目区食宿。全年工作300d,根据《 (略) 用水定额》(DB53/T168-2019),工作人员生活用水参照农村居民用水分散供水40L/(人·d)计算,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3m3/d(900m3/a),产污系数以80%计,则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m3/d(720m3/a)。员工生活、办公用水为自来水,员工生活废水经一个15m3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广南县环卫部门清掏清运处置。(5)初期雨水。项目初期雨水形成地表径流的降水,携带大量的SS,如果不进行收集处理,直接外排进入周边水体会造成水体污染及造成水土流失。本评价考虑对15min内降雨进行收集,15min后雨水中的SS大幅度降低,可直接外排。(三)声环境。本项目运营期在采取设备减振、厂房隔声降噪措施后,昼间西北、东北、东南、西南厂界噪声排放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分布,且夜间不进行生产作业,仅锅炉房运行,能满足夜间≤50dB(A)标准。综上,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布置于厂房内、设置减振垫,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等措施下,项目运营期噪声厂界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附近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措施可行。(四)固废。(1)生活垃圾。项目劳动定员为7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人计算,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7.5kg/d,11.25t/a。生活垃圾设若干生活垃圾桶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2)化粪池污泥。根据用排水核算,污泥按SS产生量计,污泥产生量约为0.1t/a,定期清掏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3)一般工业固废。①木材边角料。本项目原材料为西南桦、水冬瓜、春树等原木,密度取800kg/m3,项目一年加工的木材规模为60000m3/a(48000t/a),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原木出材率约70%,则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木材边角料产生量约14400t/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约1800t/a 废木材边角作为项目锅炉、热风炉的燃料,约12600t/a 边角料作为环保颗粒生产工段生产原料。②锯末、制粒工段厂房内沉降粉尘。根据大气污染物分析章节,木材加工生产线厂房内沉降的锯末11.664 t/a,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在粉碎工序及制粒工序,厂房内沉降的粉尘总量为12.04t/a,则沉降的粉尘量约为23.704t/a。收集后作为环保颗粒生产工段生产原料。③布袋收尘。根据大气污染物分析章节,项目木材加工工段布袋收尘量为2.626t/a,生物质颗粒生产工段布袋收尘量为79.4t/a,则收集粉尘量约为82.026t/a。定期清理后作为环保颗粒生产工段作生产原料。④炉渣。项目锅炉房生物质燃料(木材边角料)使用量为1500t/a,项目热风炉生物质燃料(木材边角料)使用量为300t/a,类比同类项目,灰渣产生量按燃料用量的1%进行核算,则灰渣产生量为18t/a。灰渣经统一收集后,由当地村民运走作为农肥使用。⑤循环水池污泥。据锅炉废气核算,项目烟尘产生量为56.4t/a,通过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烟尘排放量0.34t/a,则水膜除尘去除的烟尘量为56.06t/a,吸收水分后,含水率约为75%,则项目水膜除尘污泥产生量为224t/a,定期清掏循环水池底泥,由当地村民运走作为农肥使用。⑥涂胶固废及废胶水包装桶。项目涂胶过程会产生涂胶固废及废胶水包装桶,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项目胶水使用量为100t/a,产生的涂胶固废为用量的1%,则涂胶固废产生量为1t/a;项目胶水为外购,购进的胶水为50kg/桶,则年用量2000桶/a,胶水使用后,剩余的废胶水包装桶,按1kg/只计,则废胶水包装桶产生量为2.0t/a。项目涂胶固废及废胶水包装桶集为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定期回收。⑦不合格产品。根据建设单位以往经营经验及同类型项目调查,环保颗粒产品在质检过程中有0.02%不合格产品产生,产生量约4t/a,全部返回生产工序重新加工。(4)危险废物。项目在机械养护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废矿物油,类比同类项目,该项目运营过程中废矿物油产生量约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废机油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代码900-249-08),统一收集后暂存在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去向明确,处置率达100%,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措施可行。(五)环境风险。(1)泄漏事故风险防范措施。①导热油炉区域、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m,K≤1.0×10-7cm/s;②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锅炉房及危废暂存间定期巡查,锅炉定期检查,防止跑、冒、漏现象出现;③危险废物暂存间需满足“三防”(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要求,并设置标识;④专人管理危废暂存间,废机油产生及处置须记录有台账,废矿物油到一定量时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2)除尘设备防损措施。①加强设备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定期对除尘系统的各类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和维修,确保集气系统和除尘系统的正常运行。②设置备用风机和除尘器,一旦运行的风机、除尘器出现故障,及时开启备用设备,确保除尘系统的正常工作。③进行安全化管理来改善设备的安全性、改进工艺的安全性;完善标准及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④进一步加强职工的岗位操作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规范操作,将安全隐患降到最低。(3)火灾事故风险防范措施。①生产厂房易燃物品贮存区须确保通风良好、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置必要的防火防爆与降温技术措施、按安全部门要求预留必要的安全间距,远离火种和热源。②生产车间和易燃物品贮存区禁止明火进入,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设备与工具,其照明、通风、空调、报警设施及相关用电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装置。③按规范使用各类电器设备,避免漏电、短路、过流、过载、过热等而造成的绝缘失效或线路着火,定期检查厂房内的电源、线路,对老化电线及时更换。④禁止在生产车间和原料暂存区、成品暂存区等存放处有明火、吸烟、焊接等,厂区内生产车间及仓库应在显眼位置设置禁火标识。⑤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与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控制,保证劳动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⑥定期进行消防演练,配备手套、口罩、防毒面具等必要的防护装备,严禁消防废水经沉淀后洒水降尘,严禁直接外排。(4)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关于转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环通[2015]39号)等文件,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送文山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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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或暂不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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