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创久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金属锁具技改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创久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金属锁具技改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创久 (略) 年产200万件金属锁具技改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2年11月7日,温州创久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温州创久 (略) 年产200万件金属锁具技改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试行)的通知》(温环发〔2022〕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温州创久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锁具生产加工的企业, (略) (略) 永嘉县黄田街道千石工业区永 (略) 内,于2016年10月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编写《温州创久 (略) 年产12万件锁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永环建[2016]150号),并于2018年2年通过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企业为改善生产环境,项目 (略) (略) 永嘉县东城街道石介下村(永嘉五金智能制造产业园12幢)作为生产用地进行生产,同时调整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产品并扩大生产规模,总建筑面积为4605m2。企业于2022年8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温州创久 (略) 年产200万件金属锁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9月14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查(温环永建[2022]212号),设计年产200万件金属锁具,企业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9月下旬竣工(分期),同时投入生产,员工30人,厂区内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已建部分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比8.2%。
(三)验收范围
温州创久 (略) 年产200万件金属锁具技改项目已建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注塑部分未配置,抛光机缺少1台,铝压铸机、熔化炉未配置,现年产180万件金属锁具,项目喷塑(手动)和喷塑(自动)废气经各自滤芯过滤器和喷塑流水线、烘箱(喷塑流水线)、烘箱(喷漆流水线)、烘箱(备用)收集后经过水喷淋塔,与喷漆(自动)、喷漆(手动)废气经水帘+水喷淋塔后收集后由同一条排气筒经水喷淋塔+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压铸机现采用电加热,待后续压铸机采用天然气进行供热后再另行监测,天然气燃烧机废气(喷漆流水线)收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机废气(喷塑流水线)收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油漆无需调配,购置后直接使用,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永嘉五金智能制造产业园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标准后纳入园区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后排放至楠溪江;压铸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抛光除尘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漆废水、研磨废水和喷漆前处理废水收集后委托永嘉县 (略) 处理,根据温环发〔2022〕9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内容,生活污水不做监测。
(二)废气
项目压铸、脱模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抛光废气经自带湿式除尘后引至15米高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喷塑(手动)和喷塑(自动)废气经各自滤芯过滤器和喷塑流水线、烘箱(喷塑流水线)、烘箱(喷漆流水线)、烘箱(备用)收集后经过水喷淋塔,与喷漆(自动)、喷漆(手动)废气经水帘+水喷淋塔后收集后由同一条排气筒经水喷淋塔+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油漆无需调配,外购后直接使用;天然气燃烧机废气(喷漆流水线)收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机废气(喷塑流水线)收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残次品和废料、边角料、废弃包装材料、尘渣、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和废液压油。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边角料、废弃包装材料和尘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残次品和废料回用于生产;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和废液压油暂存于企业,后委托浙江 (略) 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永嘉五金智能制造产业园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标准后纳入园区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后排放至楠溪江;压铸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抛光除尘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漆废水、研磨废水和喷漆前处理废水收集后委托永嘉县 (略) 处理,根据温环发〔2022〕9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内容,生活污水不做监测。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塑(手动)、喷塑(自动)、喷塑流水线废气、烘箱(喷塑)、烘箱(喷漆)、烘箱废气(备用)、喷漆(手动线)、喷漆(自动线)废气净化后监测结果中的颗粒物、苯系物(以*苯+二*苯计)、*酸酯类(以*酸*酯计)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抛光废气净化后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抛丸废气净化后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压铸废气净化后监测结果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天然气燃烧机燃烧废气集气后监测结果表明: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 (略) 生态环境局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温环通[2019]57 号)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规定的燃气炉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企业边界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侧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北侧、西侧和南侧测点噪声因受周围环境影响无法评价。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已妥善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VOCs、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实际排放总量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温州创久 (略) 年产200万件金属锁具技改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关于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敞开液面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不断完善、提升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减少VOCs废气排放量。不得敞开作业、开窗作业,尽可能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料。
(四)合理配置并经常检查集气罩,使之处于正确的位置,调整控制风速,足以将废气吸入罩内,确保最大限度地收集废气,减少无组织排放。
(五)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设施上,加强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采用隔声门窗,生产时放置设备一侧较近的门窗尽量关闭;项目沿厂界设置隔声屏障 ,充分利用距离衰减作用和隔声措施减低噪声对敏感点的不利影响;采用吸声隔声较强的材料,降低厂界噪声和噪声对敏感点的不利影响;加强设备维护,杜绝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六)规范建设危废贮存间,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温州创久 (略)
2022年11月7日
温州创久 (略) 年产200万件金属锁具技改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2年11月7日,温州创久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温州创久 (略) 年产200万件金属锁具技改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试行)的通知》(温环发〔2022〕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温州创久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锁具生产加工的企业, (略) (略) 永嘉县黄田街道千石工业区永 (略) 内,于2016年10月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编写《温州创久 (略) 年产12万件锁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永环建[2016]150号),并于2018年2年通过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企业为改善生产环境,项目 (略) (略) 永嘉县东城街道石介下村(永嘉五金智能制造产业园12幢)作为生产用地进行生产,同时调整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产品并扩大生产规模,总建筑面积为4605m2。企业于2022年8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温州创久 (略) 年产200万件金属锁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9月14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查(温环永建[2022]212号),设计年产200万件金属锁具,企业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9月下旬竣工(分期),同时投入生产,员工30人,厂区内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已建部分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比8.2%。
(三)验收范围
温州创久 (略) 年产200万件金属锁具技改项目已建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注塑部分未配置,抛光机缺少1台,铝压铸机、熔化炉未配置,现年产180万件金属锁具,项目喷塑(手动)和喷塑(自动)废气经各自滤芯过滤器和喷塑流水线、烘箱(喷塑流水线)、烘箱(喷漆流水线)、烘箱(备用)收集后经过水喷淋塔,与喷漆(自动)、喷漆(手动)废气经水帘+水喷淋塔后收集后由同一条排气筒经水喷淋塔+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压铸机现采用电加热,待后续压铸机采用天然气进行供热后再另行监测,天然气燃烧机废气(喷漆流水线)收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机废气(喷塑流水线)收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油漆无需调配,购置后直接使用,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永嘉五金智能制造产业园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标准后纳入园区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后排放至楠溪江;压铸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抛光除尘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漆废水、研磨废水和喷漆前处理废水收集后委托永嘉县 (略) 处理,根据温环发〔2022〕9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内容,生活污水不做监测。
(二)废气
项目压铸、脱模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抛光废气经自带湿式除尘后引至15米高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喷塑(手动)和喷塑(自动)废气经各自滤芯过滤器和喷塑流水线、烘箱(喷塑流水线)、烘箱(喷漆流水线)、烘箱(备用)收集后经过水喷淋塔,与喷漆(自动)、喷漆(手动)废气经水帘+水喷淋塔后收集后由同一条排气筒经水喷淋塔+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油漆无需调配,外购后直接使用;天然气燃烧机废气(喷漆流水线)收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机废气(喷塑流水线)收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残次品和废料、边角料、废弃包装材料、尘渣、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和废液压油。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边角料、废弃包装材料和尘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残次品和废料回用于生产;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和废液压油暂存于企业,后委托浙江 (略) 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永嘉五金智能制造产业园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标准后纳入园区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后排放至楠溪江;压铸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抛光除尘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漆废水、研磨废水和喷漆前处理废水收集后委托永嘉县 (略) 处理,根据温环发〔2022〕9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内容,生活污水不做监测。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塑(手动)、喷塑(自动)、喷塑流水线废气、烘箱(喷塑)、烘箱(喷漆)、烘箱废气(备用)、喷漆(手动线)、喷漆(自动线)废气净化后监测结果中的颗粒物、苯系物(以*苯+二*苯计)、*酸酯类(以*酸*酯计)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抛光废气净化后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抛丸废气净化后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压铸废气净化后监测结果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天然气燃烧机燃烧废气集气后监测结果表明: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 (略) 生态环境局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温环通[2019]57 号)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规定的燃气炉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企业边界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侧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北侧、西侧和南侧测点噪声因受周围环境影响无法评价。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已妥善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VOCs、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实际排放总量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温州创久 (略) 年产200万件金属锁具技改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关于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敞开液面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不断完善、提升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减少VOCs废气排放量。不得敞开作业、开窗作业,尽可能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料。
(四)合理配置并经常检查集气罩,使之处于正确的位置,调整控制风速,足以将废气吸入罩内,确保最大限度地收集废气,减少无组织排放。
(五)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设施上,加强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采用隔声门窗,生产时放置设备一侧较近的门窗尽量关闭;项目沿厂界设置隔声屏障 ,充分利用距离衰减作用和隔声措施减低噪声对敏感点的不利影响;采用吸声隔声较强的材料,降低厂界噪声和噪声对敏感点的不利影响;加强设备维护,杜绝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六)规范建设危废贮存间,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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