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次遴选三亚市入河(湖库)排污口排查整治质控服务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次遴选三亚市入河(湖库)排污口排查整治质控服务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关于第二 (略) 入河(湖库)排污口排查整治质控服务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入河(湖库)排污口监管,巩固整治工作成效,避免出现问题反弹,确保入河(湖库)排污口整治到位,我局计 (略) 入河(湖库)排污口排查整治质控服务项目。因第一次申请仅两家,我局现决定第二次公开遴选承接结构,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入河(湖库)排污口排查整治质控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 (略) 入河(湖库)排污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质控。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复查、周边群众走访、采样检测,复核排污口排查及各单位填报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科学性。针对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查找及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意见,形成质控报告。
(二)涉排污口投诉等问题现场调查,提交调查报告。调查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相关部门巡查发现或督办问题、环境投诉(12345、12369、微信平台、现场投诉)、媒体报道的涉排污口问题。
(三) (略) 入河排污口管理系统, (略) 级入河排污口管理系统。
三、经费预算:46万。超过此经费预算金额报名无效。
四、资格条件
(一)申报单位需具备环评编制、污染源调查、水污染防治方案制定等经验,可独立开展污染源调查评估。
(二)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资质,应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有固定的技术团队和现场检查团队,技术团队和现场检查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证据。
(四)熟悉三亚情况,有相关三亚环保类服务项目经验的申报单位优先考虑。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报单位需填写申请书,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案、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请正反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章。
(三)按照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分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单位资质(经营范围是否包含环境调查评估或者咨询、水污染防治、环境检测等;是否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实验室环评批复及验收备案)、技术团队(高工、中级工程师、助
工等人数)、现场检查团队(高工、中级工程师、助工等人数)、类似业绩(环境调查或咨询技术服务、水污染防治技术服务、水环境监测等)、技术咨询服务方案(工作部署、人员分配、进度安排、工作重难点等分析)、报价,择优遴选。以上评分项均需提供相应佐证文件(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在职证明、业绩项目合同等),否则不得分。
(四)公告时间结束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份)密封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吉阳区新月路5号2楼水环境管理科),同时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3.com。申报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六、公告时间
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6日
七、其他事项
(一)项目起止时间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项目实施期间,我局将根据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项目由我局水环境管理科负责,联系电话:0898-* 。
附件:申请书(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2日
关于第二 (略) 入河(湖库)排污口排查整治质控服务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入河(湖库)排污口监管,巩固整治工作成效,避免出现问题反弹,确保入河(湖库)排污口整治到位,我局计 (略) 入河(湖库)排污口排查整治质控服务项目。因第一次申请仅两家,我局现决定第二次公开遴选承接结构,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入河(湖库)排污口排查整治质控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 (略) 入河(湖库)排污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质控。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复查、周边群众走访、采样检测,复核排污口排查及各单位填报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科学性。针对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查找及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意见,形成质控报告。
(二)涉排污口投诉等问题现场调查,提交调查报告。调查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相关部门巡查发现或督办问题、环境投诉(12345、12369、微信平台、现场投诉)、媒体报道的涉排污口问题。
(三) (略) 入河排污口管理系统, (略) 级入河排污口管理系统。
三、经费预算:46万。超过此经费预算金额报名无效。
四、资格条件
(一)申报单位需具备环评编制、污染源调查、水污染防治方案制定等经验,可独立开展污染源调查评估。
(二)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资质,应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有固定的技术团队和现场检查团队,技术团队和现场检查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证据。
(四)熟悉三亚情况,有相关三亚环保类服务项目经验的申报单位优先考虑。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报单位需填写申请书,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案、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请正反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章。
(三)按照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分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单位资质(经营范围是否包含环境调查评估或者咨询、水污染防治、环境检测等;是否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实验室环评批复及验收备案)、技术团队(高工、中级工程师、助
工等人数)、现场检查团队(高工、中级工程师、助工等人数)、类似业绩(环境调查或咨询技术服务、水污染防治技术服务、水环境监测等)、技术咨询服务方案(工作部署、人员分配、进度安排、工作重难点等分析)、报价,择优遴选。以上评分项均需提供相应佐证文件(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在职证明、业绩项目合同等),否则不得分。
(四)公告时间结束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份)密封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吉阳区新月路5号2楼水环境管理科),同时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3.com。申报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六、公告时间
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6日
七、其他事项
(一)项目起止时间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项目实施期间,我局将根据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项目由我局水环境管理科负责,联系电话:0898-* 。
附件:申请书(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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