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沐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沐川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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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沐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沐川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沐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征求《沐川县自然保护地整合 优化方案》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2 信息编辑:沐川县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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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征求《沐川县自然保护地整合

优化方案》社会公众意见公告

为体现公开、公平,强化公众参与,根据《 (略) 林业和 (略) 自然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川林护函〔2023〕22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沐川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6日。

二、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833)*

通讯地址: (略) 沐川县沐溪镇茨梨村3组(原金星小学)沐川县林业局(信封请注明自然保护地公示)

邮政编码:*

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按照自然资函〔2020〕71号、自然资办发〔2020〕42号、自然资函〔2020〕861号、自然资办函〔2021〕458号、办函保字〔2022〕99号等整合优化规则,以及预案成果数据,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如下:

整合优化后, (略) 级自然保护区面积3656.69公项(净调出47.13公顷),调出区域涉及商品林;四川沐川国家森林公园面积2349.02公顷(净调出4186.12公顷),调出区域涉及城镇、耕地和商品林; (略) 黄丹森林公园面积163.34公顷(净调出109.69公顷),调出区域涉及商品林。

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与已公布的“三区三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一致。

按上述方案进行整合优化后,全县自然保护地面积6169.05公顷,其中:核心保护区2913.68公顷,一般控制区3255.37公顷。

沐川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


沐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征求《沐川县自然保护地整合 优化方案》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2 信息编辑:沐川县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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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征求《沐川县自然保护地整合

优化方案》社会公众意见公告

为体现公开、公平,强化公众参与,根据《 (略) 林业和 (略) 自然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川林护函〔2023〕22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沐川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6日。

二、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833)*

通讯地址: (略) 沐川县沐溪镇茨梨村3组(原金星小学)沐川县林业局(信封请注明自然保护地公示)

邮政编码:*

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按照自然资函〔2020〕71号、自然资办发〔2020〕42号、自然资函〔2020〕861号、自然资办函〔2021〕458号、办函保字〔2022〕99号等整合优化规则,以及预案成果数据,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如下:

整合优化后, (略) 级自然保护区面积3656.69公项(净调出47.13公顷),调出区域涉及商品林;四川沐川国家森林公园面积2349.02公顷(净调出4186.12公顷),调出区域涉及城镇、耕地和商品林; (略) 黄丹森林公园面积163.34公顷(净调出109.69公顷),调出区域涉及商品林。

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与已公布的“三区三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一致。

按上述方案进行整合优化后,全县自然保护地面积6169.05公顷,其中:核心保护区2913.68公顷,一般控制区3255.37公顷。

沐川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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