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技改项目
环保技改项目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环保技改项目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环保技改项目
地点:夹江县土门镇万福村
建设单位:夹江县 (略)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13573.83m2,主要进行釉面墙地砖生产,生产规模为380万平方米/年。
结论:夹江县 (略) “环保技改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查意见要求,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工程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并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运行,执行了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到2023年04月19日
联系人:宿先生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环保技改项目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环保技改项目
地点:夹江县土门镇万福村
建设单位:夹江县 (略)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13573.83m2,主要进行釉面墙地砖生产,生产规模为380万平方米/年。
结论:夹江县 (略) “环保技改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查意见要求,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工程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并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运行,执行了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到2023年04月19日
联系人: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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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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