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肇庆好滋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肇庆好滋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肇庆好 (略) 生猪屠宰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3月22日至 2023年03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端州区星湖东路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肇庆好 (略) 生猪屠宰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肇庆好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要区 |
环评机构 | (略) 环境保护工 (略) |
项目概况 | 拟新建肇庆好 (略) 生猪屠宰加工建设项目(下文简称“本项目”) (略) 高要区莲塘镇规划地块编号LT01-0504。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屠宰生猪100万头,年生产腊肉500吨、腊肠500吨、香肠1000吨、粽子500吨、肉丸100吨、水饺100吨、包子150吨、预制菜1200吨,年加工果蔬农产品20万吨,项目占地18838.9m2,建筑面积32472.68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大楼、办公楼、宿舍楼、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劳动定员300人,设有食堂和宿舍,有200人在厂内食宿,100人在厂外食宿。项目生猪屠宰业务年生产天数为365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工作时间为夜间22:00至凌晨6:00;肉类深加工业务年生产天数为250天,每天白班一班制,每班8小时;果蔬加工业务年生产天数为365天,每天白班一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生产废水一并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莲塘水,再排入新兴江。通过预测,综合废水经处理后可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一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较严值。综上,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项目建设尽可能地减少硬化地表,使地表的性状改变达到最小化,以最大可能使该区域的地下水系统不受项目建设的影响而维持原状;对项目内产生的所有污水都不得直接流放到地表,不论是硬化的地表还是没有硬化的地表;所有固体废物的堆放场所都必须进行地表的防渗处理,保证不会渗入到地下水系统中。 (2)对场区可能泄漏污染物的区域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可有效防治污染物渗入地下,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 (3)定期委托有资质机构对项目内的地下水进行分析,同时对各污染防治区域尤其是重点污染防治区域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泄漏或发生事故,应及时确定泄漏污染源,并采取应急措施。 (4)地下水污染事件发生后,为防止污染物向下游扩散,可以从源头控制和途径控制两方面采取应急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 三、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待宰圈、屠宰间、污水处理站和无害化处理过程的恶臭,锅炉燃天然气的燃烧废气和深加工车间油烟等。 (1)项目待宰圈、屠宰间的恶臭气体进行统一收集后由一套碱性化学洗涤塔+生物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其产生的污染物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污水处理站和无害化处理过程的恶臭气体进行统一收集后由一套碱洗塔+生物除臭塔进行处理后通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其产生的污染物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项目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其产生的污染物 (略) 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深加工车间产生的油烟经风机抽出,引至一套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DA004)排放,其产生的污染物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不高于2.0mg/m3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需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拟采取措施如下: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厨余垃圾和废油脂应交由具有处理此类固体废物技术及工艺设备、且符合环保标准要求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进行处理。 (2)项目猪粪、肠胃内容物、碎肉渣、不合格肉品和腐烂果蔬收集后交由有机肥料厂作为原料综合利用。 (3)无害化处理系统残渣可作为有机肥料定期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 (4)猪毛和猪蹄壳具有一定的加工利用价值,可交由相关加工企业作为生产原料。 (5)污泥属一般固体废物,经脱水后,定期委托相关专业单位外运处理,处置合理。 (6)废离子交换树脂每次 (略) 处理,处置合理。 (7)废包装物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理,处置合理。 (8)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在密闭容器内,在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此外,项目暂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污染控制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各种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待宰圈内牲畜发出的嚎叫声、运输原料和产品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等。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采取改善厂区路面结构、加强管理、禁止鸣笛等措施后可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赶猪道的隔音降噪,比如在赶猪道两侧加装隔音板。 (3)在设备选型上注重选择低噪声设备。 (4)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除考虑采取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外,还应当考虑削减房间内的混响效应,具体措施如在房顶架吊吸声物体。 (5)车间机械产生的噪声值较高,在高噪声设备设带状基础,加减震垫等防护措施,注重操作员工的个人防护措施,如隔音耳塞等。 (6)水泵房、风机房应单独设计成隔声间,内墙铺设吸声体,以达到降低室内噪声的目的;机械设备的基底应加厚,铺置隔声垫,以防振动产生二次噪声污染。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工程环境噪声强度将大为降低,场区边界昼夜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技术上可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根据肇庆好 (略) 生猪屠宰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3月22日至 2023年03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端州区星湖东路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肇庆好 (略) 生猪屠宰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肇庆好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要区 |
环评机构 | (略) 环境保护工 (略) |
项目概况 | 拟新建肇庆好 (略) 生猪屠宰加工建设项目(下文简称“本项目”) (略) 高要区莲塘镇规划地块编号LT01-0504。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屠宰生猪100万头,年生产腊肉500吨、腊肠500吨、香肠1000吨、粽子500吨、肉丸100吨、水饺100吨、包子150吨、预制菜1200吨,年加工果蔬农产品20万吨,项目占地18838.9m2,建筑面积32472.68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大楼、办公楼、宿舍楼、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劳动定员300人,设有食堂和宿舍,有200人在厂内食宿,100人在厂外食宿。项目生猪屠宰业务年生产天数为365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工作时间为夜间22:00至凌晨6:00;肉类深加工业务年生产天数为250天,每天白班一班制,每班8小时;果蔬加工业务年生产天数为365天,每天白班一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生产废水一并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莲塘水,再排入新兴江。通过预测,综合废水经处理后可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一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较严值。综上,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项目建设尽可能地减少硬化地表,使地表的性状改变达到最小化,以最大可能使该区域的地下水系统不受项目建设的影响而维持原状;对项目内产生的所有污水都不得直接流放到地表,不论是硬化的地表还是没有硬化的地表;所有固体废物的堆放场所都必须进行地表的防渗处理,保证不会渗入到地下水系统中。 (2)对场区可能泄漏污染物的区域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可有效防治污染物渗入地下,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 (3)定期委托有资质机构对项目内的地下水进行分析,同时对各污染防治区域尤其是重点污染防治区域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泄漏或发生事故,应及时确定泄漏污染源,并采取应急措施。 (4)地下水污染事件发生后,为防止污染物向下游扩散,可以从源头控制和途径控制两方面采取应急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 三、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待宰圈、屠宰间、污水处理站和无害化处理过程的恶臭,锅炉燃天然气的燃烧废气和深加工车间油烟等。 (1)项目待宰圈、屠宰间的恶臭气体进行统一收集后由一套碱性化学洗涤塔+生物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其产生的污染物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污水处理站和无害化处理过程的恶臭气体进行统一收集后由一套碱洗塔+生物除臭塔进行处理后通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其产生的污染物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项目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其产生的污染物 (略) 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深加工车间产生的油烟经风机抽出,引至一套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DA004)排放,其产生的污染物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不高于2.0mg/m3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需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拟采取措施如下: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厨余垃圾和废油脂应交由具有处理此类固体废物技术及工艺设备、且符合环保标准要求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进行处理。 (2)项目猪粪、肠胃内容物、碎肉渣、不合格肉品和腐烂果蔬收集后交由有机肥料厂作为原料综合利用。 (3)无害化处理系统残渣可作为有机肥料定期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 (4)猪毛和猪蹄壳具有一定的加工利用价值,可交由相关加工企业作为生产原料。 (5)污泥属一般固体废物,经脱水后,定期委托相关专业单位外运处理,处置合理。 (6)废离子交换树脂每次 (略) 处理,处置合理。 (7)废包装物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理,处置合理。 (8)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在密闭容器内,在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此外,项目暂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污染控制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各种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待宰圈内牲畜发出的嚎叫声、运输原料和产品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等。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采取改善厂区路面结构、加强管理、禁止鸣笛等措施后可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赶猪道的隔音降噪,比如在赶猪道两侧加装隔音板。 (3)在设备选型上注重选择低噪声设备。 (4)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除考虑采取消声器、隔声罩等措施外,还应当考虑削减房间内的混响效应,具体措施如在房顶架吊吸声物体。 (5)车间机械产生的噪声值较高,在高噪声设备设带状基础,加减震垫等防护措施,注重操作员工的个人防护措施,如隔音耳塞等。 (6)水泵房、风机房应单独设计成隔声间,内墙铺设吸声体,以达到降低室内噪声的目的;机械设备的基底应加厚,铺置隔声垫,以防振动产生二次噪声污染。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工程环境噪声强度将大为降低,场区边界昼夜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技术上可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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