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开鲁县分局2023年3月23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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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开鲁县分局2023年3月23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开鲁县分局

2023年3月23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3年3月23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

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

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为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

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开鲁县辽河大街西段

传真:*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 (略) 磺胺类药及抗球虫药建设项目(一期)

开鲁县工业园区内

内 (略)

内蒙古利永贞 (略)

本项目建设磺胺类药及抗球虫药(一期)建设项目,主要生产磺胺1200吨,磺胺噻唑(钠)250吨,酞磺胺噻唑80吨,磺胺喹噁啉(钠)250吨,同时配套建设生产车间、罐区、危废库、仓库及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及时洒水抑尘,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保证各项设施达到设计要求并运行稳定。

二、营运期

1、废气

各产品生产过程排放的工艺废气中TVOC、颗粒物、氨气、氯、非*烷总烃、HCl和硫化氢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污染物排放限值;生物质锅炉产生的颗粒物、NOX、SO2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锅炉灰渣贮存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控制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TVOC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限值及表C.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地表水:项目在厂区内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500m3/d,针对不同的废水进行分质处理,其中高盐废水经过三效蒸发器处理,高有机物浓度废水经异相催化氧化反应器处理,处理后的污水与低浓废水一同进入调节池,在通过厌氧 二级AO活性污泥池 芬顿 絮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可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及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水水质要求。

3、噪声

项目通过实施隔声、消声、减振等各项治理措施后,各厂界预测点的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工程实施后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厂区内,尽量减小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其他相关厂家回收利用,或送垃圾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分区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的固体废物都有相应的处置方案,且对固废的运输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2

(略) (略) 淀粉糖生产线技改扩产项目

本项目为在原厂区内建设,位于内蒙古 (略) 厂区内

(略) (略)

通辽 (略)

本项目为技改扩产项目,目前建有3万吨/年葡萄糖酸钠、4万吨/年葡萄糖浆、4万吨/年果葡糖浆、4万吨/年麦芽糖生产线;本次技改扩产项目对原有糖化、蒸发等生产工序进行技术改造,新增钢构、液化系统一套、压滤机6台、离交系统一套;本次技改扩产增加产能葡萄糖酸钠3万吨/年、葡萄糖浆3.2万吨/年、麦芽糖0.8万吨/年。本项目建成后总体产能增至葡萄糖酸钠6万吨/年、葡萄糖浆7.2万吨/年、麦芽糖4.8万吨/年,果葡糖浆保持原有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2075万元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及时洒水抑尘,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保证各项设施达到设计要求并运行稳定。

二、营运期

1、废气

项目在建成运营后,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葡萄糖酸钠在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烘干废气、液化和糖化废气以及HCl在储存过程中挥发的少量气体。项目烘干废气主要为粉尘,原有工程设置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经该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的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在进料过程中需排出其中内部空间的空气,由此造成的进料废气排放称之为“大呼吸废气”;储罐内部空间的原料气因外界气温变化而发生体积变化,需排出部分原料气或蒸发损失,由此造成的废气排放称之为“小呼吸废气”。盐酸储罐大小呼吸量较少。项目产生的废气量较少且HCl储存废气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HCl排放浓度限值。由于本项目涉及的生产过程不涉及厌氧过程,因此,可对生产车间内进行通风处理,保证室内通风良好。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生产过程中离子交换装置树脂再生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建设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产废水直接进入该污水处理站。污水中污染物主要是COD、BOD5、氨氮、SS等。废水经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开鲁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内各生产设备的噪声、泵类噪声及运输车辆。按噪声产生的机理分析,设备噪声以机械噪声与空气动力噪声为主,通常一种发声设备同时存在几种噪声形式。因此针对不同设备,不同噪声形式,应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一方面从工程的控制角度入手,另一方面从管理角度入手,本工程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为:

(1)主要设备的防噪措施:针对造成厂界噪声超标主要为生产车间设备噪声的情况,需要采取降噪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各种风机均设置在独立空间,采用减振基底,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加装润滑剂,减轻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确保噪声达标。

(2)设备安装设计的防噪措施:在设备、管道安装设计中,应注意隔震、防震、防冲击,以减少气体动力噪声。泵等高发声设备在安装时,基础加减震装置。

(3)厂房建筑设计中的防噪措施:设置隔声门和楔形窗,降低室内混响,增大隔声量;高噪声设备的车间尽量不要安排在靠近厂界的地方。

(4)厂区总布置中的防噪措施:厂区合理布局,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5)进出厂区的车辆要限速15km/h以下,设立禁鸣限速标志。采取以上措施后预测值昼间为52.85-56.36dB(A),夜间为37.5-43.36dB(A),项目建成后,各监测点的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该项目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麦芽糖、葡萄糖浆和葡萄糖酸钠过滤产生的糖渣经收集后放置于一般固废暂存库,随后作为饲料外售;烘干过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内蒙古 (略) 收购;脱色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放置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定期由厂家回收;离交过程中产生的废树脂作为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暂存间,随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产品在包装过程中产的生少量废弃包装材料,定期交由环卫部分定期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对现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进行改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要求,采取防渗漏、防风、防雨等措施。


(略) 生态环境局开鲁县分局

2023年3月23日拟审批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3年3月23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

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

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为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

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开鲁县辽河大街西段

传真:*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 (略) 磺胺类药及抗球虫药建设项目(一期)

开鲁县工业园区内

内 (略)

内蒙古利永贞 (略)

本项目建设磺胺类药及抗球虫药(一期)建设项目,主要生产磺胺1200吨,磺胺噻唑(钠)250吨,酞磺胺噻唑80吨,磺胺喹噁啉(钠)250吨,同时配套建设生产车间、罐区、危废库、仓库及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及时洒水抑尘,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保证各项设施达到设计要求并运行稳定。

二、营运期

1、废气

各产品生产过程排放的工艺废气中TVOC、颗粒物、氨气、氯、非*烷总烃、HCl和硫化氢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污染物排放限值;生物质锅炉产生的颗粒物、NOX、SO2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锅炉灰渣贮存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控制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TVOC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限值及表C.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地表水:项目在厂区内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500m3/d,针对不同的废水进行分质处理,其中高盐废水经过三效蒸发器处理,高有机物浓度废水经异相催化氧化反应器处理,处理后的污水与低浓废水一同进入调节池,在通过厌氧 二级AO活性污泥池 芬顿 絮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可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及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水水质要求。

3、噪声

项目通过实施隔声、消声、减振等各项治理措施后,各厂界预测点的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工程实施后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厂区内,尽量减小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其他相关厂家回收利用,或送垃圾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分区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的固体废物都有相应的处置方案,且对固废的运输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2

(略) (略) 淀粉糖生产线技改扩产项目

本项目为在原厂区内建设,位于内蒙古 (略) 厂区内

(略) (略)

通辽 (略)

本项目为技改扩产项目,目前建有3万吨/年葡萄糖酸钠、4万吨/年葡萄糖浆、4万吨/年果葡糖浆、4万吨/年麦芽糖生产线;本次技改扩产项目对原有糖化、蒸发等生产工序进行技术改造,新增钢构、液化系统一套、压滤机6台、离交系统一套;本次技改扩产增加产能葡萄糖酸钠3万吨/年、葡萄糖浆3.2万吨/年、麦芽糖0.8万吨/年。本项目建成后总体产能增至葡萄糖酸钠6万吨/年、葡萄糖浆7.2万吨/年、麦芽糖4.8万吨/年,果葡糖浆保持原有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2075万元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及时洒水抑尘,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保证各项设施达到设计要求并运行稳定。

二、营运期

1、废气

项目在建成运营后,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葡萄糖酸钠在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烘干废气、液化和糖化废气以及HCl在储存过程中挥发的少量气体。项目烘干废气主要为粉尘,原有工程设置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经该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的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在进料过程中需排出其中内部空间的空气,由此造成的进料废气排放称之为“大呼吸废气”;储罐内部空间的原料气因外界气温变化而发生体积变化,需排出部分原料气或蒸发损失,由此造成的废气排放称之为“小呼吸废气”。盐酸储罐大小呼吸量较少。项目产生的废气量较少且HCl储存废气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HCl排放浓度限值。由于本项目涉及的生产过程不涉及厌氧过程,因此,可对生产车间内进行通风处理,保证室内通风良好。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生产过程中离子交换装置树脂再生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建设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产废水直接进入该污水处理站。污水中污染物主要是COD、BOD5、氨氮、SS等。废水经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开鲁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内各生产设备的噪声、泵类噪声及运输车辆。按噪声产生的机理分析,设备噪声以机械噪声与空气动力噪声为主,通常一种发声设备同时存在几种噪声形式。因此针对不同设备,不同噪声形式,应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一方面从工程的控制角度入手,另一方面从管理角度入手,本工程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为:

(1)主要设备的防噪措施:针对造成厂界噪声超标主要为生产车间设备噪声的情况,需要采取降噪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各种风机均设置在独立空间,采用减振基底,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加装润滑剂,减轻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确保噪声达标。

(2)设备安装设计的防噪措施:在设备、管道安装设计中,应注意隔震、防震、防冲击,以减少气体动力噪声。泵等高发声设备在安装时,基础加减震装置。

(3)厂房建筑设计中的防噪措施:设置隔声门和楔形窗,降低室内混响,增大隔声量;高噪声设备的车间尽量不要安排在靠近厂界的地方。

(4)厂区总布置中的防噪措施:厂区合理布局,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5)进出厂区的车辆要限速15km/h以下,设立禁鸣限速标志。采取以上措施后预测值昼间为52.85-56.36dB(A),夜间为37.5-43.36dB(A),项目建成后,各监测点的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该项目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麦芽糖、葡萄糖浆和葡萄糖酸钠过滤产生的糖渣经收集后放置于一般固废暂存库,随后作为饲料外售;烘干过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内蒙古 (略) 收购;脱色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放置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定期由厂家回收;离交过程中产生的废树脂作为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暂存间,随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产品在包装过程中产的生少量废弃包装材料,定期交由环卫部分定期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对现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进行改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要求,采取防渗漏、防风、防雨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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