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核发210681202301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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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核发210681202301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知书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略) 德 (略)

2、建设项目名称: (略) 德 (略) 临园商业街项目(1-3#、5-9#)

3、建设位置: 东港经济开发区临园东街与碧海路交叉口。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4668.25平方米

5、建筑层数: 3栋2层、4栋3层、1栋3(局部2)层

二、具体内容:

根据2022年 (略) 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东发改审批字【2023】16号、辽(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第*号、第*号、第*号, (略) 城 (略) (设计号:X*),经我局审核,同意你单位按划要求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14668.25平方米(计入容积率14668.25平方米。根据辽住建【2015】94号文 (略) 辽 (略) 盖章确认的建筑面积计算书,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X*)要求及批准的施工图纸【 (略) 辽 (略) 设计的施工图纸】实施。

2、该项目经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放线,报我局验线,并到人防、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3、该项目需满足消防要求,并经消防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4、该项目需满足人防要求,并经人防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5、该项目须严格按《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内容执行,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公布时间自批后到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合格后为止。

6、工程竣工后,请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件等材料到我局办理规划核实手续。经人防、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件有效期限为一年。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满三十日内依法办理延期手续。延期只能进行一次,延期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件自行失效。

8、未经批准,不得更改建筑位置、面积、立面造型、使用功能以及上述条款规定。

临园商业街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图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03月22日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略) 德 (略)

2、建设项目名称: (略) 德 (略) 临园商业街项目(1-3#、5-9#)

3、建设位置: 东港经济开发区临园东街与碧海路交叉口。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4668.25平方米

5、建筑层数: 3栋2层、4栋3层、1栋3(局部2)层

二、具体内容:

根据2022年 (略) 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东发改审批字【2023】16号、辽(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第*号、第*号、第*号, (略) 城 (略) (设计号:X*),经我局审核,同意你单位按划要求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14668.25平方米(计入容积率14668.25平方米。根据辽住建【2015】94号文 (略) 辽 (略) 盖章确认的建筑面积计算书,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X*)要求及批准的施工图纸【 (略) 辽 (略) 设计的施工图纸】实施。

2、该项目经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放线,报我局验线,并到人防、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3、该项目需满足消防要求,并经消防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4、该项目需满足人防要求,并经人防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5、该项目须严格按《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内容执行,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公布时间自批后到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合格后为止。

6、工程竣工后,请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件等材料到我局办理规划核实手续。经人防、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件有效期限为一年。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满三十日内依法办理延期手续。延期只能进行一次,延期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件自行失效。

8、未经批准,不得更改建筑位置、面积、立面造型、使用功能以及上述条款规定。

临园商业街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图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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