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集黄河中游汾河水系磁窑河(一级支流)交城段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咨询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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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集黄河中游汾河水系磁窑河(一级支流)交城段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咨询单位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和效率,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黄河中游汾河水系磁窑河(一级支流)交城段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的技术咨询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工程技术咨询单位,均可报名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工程咨询专业必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必须包含(项目咨询)。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须为高级工程师,且必须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

④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截污泵站工程、污水处理工程、中水回用工程、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等。要求承担本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技术咨询单位近三年至少承担过3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或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二、报价要求

1、技术咨询费计算依据

工程咨询收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其他相关规定计算。

根据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及管理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交政办发[2016]104号文件),在工程咨询收费基础上予以6.5折计算。

2、技术咨询费报价格式

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其他相关规定计算编制费为B。

咨询单位下浮率为C(须明确为0%~100%间的具体百分数数值)。

本项目技术咨询费=B×(100%-C)×0.65,且不高于30万。

三、咨询单位的确定

各单位在符合第一条的情况下,以第二条第②款确定的基数下浮报价,最终以报价下浮率最高者确定为编制单位,报价下浮率相同时以第一条第④款项目投资高、业绩数量多、质量优(优先次序:中水回用工程、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截污泵站工程)者,经综合评价后确定。

四、报名材料需提供以下内容(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

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委托,需同时提供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复印件装订成册盖章、报价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申报时间:自发布公告后五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交城县天宁街20号

联系人:郑主任

电话:*

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和效率,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黄河中游汾河水系磁窑河(一级支流)交城段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的技术咨询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工程技术咨询单位,均可报名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工程咨询专业必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必须包含(项目咨询)。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须为高级工程师,且必须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

④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截污泵站工程、污水处理工程、中水回用工程、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等。要求承担本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技术咨询单位近三年至少承担过3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或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二、报价要求

1、技术咨询费计算依据

工程咨询收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其他相关规定计算。

根据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及管理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交政办发[2016]104号文件),在工程咨询收费基础上予以6.5折计算。

2、技术咨询费报价格式

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其他相关规定计算编制费为B。

咨询单位下浮率为C(须明确为0%~100%间的具体百分数数值)。

本项目技术咨询费=B×(100%-C)×0.65,且不高于30万。

三、咨询单位的确定

各单位在符合第一条的情况下,以第二条第②款确定的基数下浮报价,最终以报价下浮率最高者确定为编制单位,报价下浮率相同时以第一条第④款项目投资高、业绩数量多、质量优(优先次序:中水回用工程、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截污泵站工程)者,经综合评价后确定。

四、报名材料需提供以下内容(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

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委托,需同时提供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复印件装订成册盖章、报价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申报时间:自发布公告后五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交城县天宁街20号

联系人: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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