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慈溪市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编制单位: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2023年1月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裘浙民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裘浙民

项目负责人:秦建军


建设单位: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海卫大道37号

编制单位: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海卫大道37号

目录

表一项目基本情况

表二项目建设情况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表四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附图

附图1:建设单位地理位置图

附图2:建设单位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3:建设单位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企业监测点位图

附件

附件1:批复

附件2:检测报告

附件3:工况说明

附表

附表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表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建设地点

(略) 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海卫大道37号

主要产品名称

中性笔、笔芯

生产能力

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22年11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22年12月

调试时间

2022年12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22年12月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浙江凯峰慈欣 (略)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30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10万元

比例

3.33%

实际总概算

250万元

环保投资

15万元

比例

6.00%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70号,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31号,2018年10月26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四号,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6、《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略) 政府第388号令,2021年2月10日);

7、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8、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

9、 (略) 环境监测中心《 (略) 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第三版试行)》(2019年10月);

10、浙江凯峰慈欣 (略) 编制的《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1、关于《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慈环建[2022]280号。

12、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编制的《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现行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本项目的评价标准。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注塑废气、烫金废气和印刷废气。

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高于15m的排气筒排放;烫金车间和印刷车间强制通风,烫金废气和印刷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注塑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苯*烯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

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表1-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污染物

排放限值(mg/m3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mg/m3

非*烷总烃

60

4.0

苯*烯

20

/

*烯晴

0.5

/

酚类

15

/

表1-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污染物

排放限值(mg/m3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mg/m3

臭气浓度

60

20无量纲

苯*烯

/

5.0

表1-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污染物项目

特别排放限值

(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非*烷总烃

6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纳管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表1-3废水排放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标准限值

mg/L(pH值除外)

排放标准

1

pH值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

悬浮物

400

3

CODCr

500

4

石油类

20

5

生化需氧量

300

6

氨氮

35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7

总磷

8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具体指标见1-4。

表1-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单位:db(A)

位置

采用标准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厂界

3类

65

55

4、固体废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固体废物要妥善处置,不得形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年第43号)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处理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5、总量控制

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107t/a。


表二项目建设情况

工程建设内容:

1、企业概况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略) 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海卫大道37号,是一家从事中性笔和笔芯生产的企业。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于2022年委托编制了《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同年通过当地环保的审批(慈环建[2022]280号)。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目前该项目已正常生产,基本具备建设项目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 (略) 生态环境厅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12月对该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认真核查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的有关资料,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宁波 (略) 于2022年12月14日~15日对该项目进行了检测,在此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编写了《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地理位置及厂区平面布置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略) 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海卫大道37号,厂区中心经纬度(东经121.*°,北纬30.*°)。本项目厂界东侧隔海卫 (略) 观海卫镇东喷雾器厂,南侧为 (略) , (略) 明仕达制笔厂,北侧隔西大街 (略) (略) 。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位于厂界东侧约295m的卫西村居民住宅区。项目地理位置见图2-1,周边环境示意图见图2-2,厂区平面布局见图2-3。

图2-1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2-2周边环境示意图

图2-3厂区平面布局见图

厂区布置及功能见下表。

表2-1厂区布置情况一览表


建筑名称

建筑功能

主体工程

1#厂房

仓库

2#厂房

印刷、烫金

3#厂房

注塑、模具加工

其他配套工程

办公楼

办公

环保工程

注塑废气排放系统

收集排放注塑废气

化粪池

处理生活污水

危废仓库

10m2

一般仓库

25m2

3、产品方案

产品方案见表2-2。

表2-2本项目产品方案

产品名称方案

批复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中性笔

8000万支/年

8000万支/年

笔芯

8000万支/年

8000万支/年

4、主要生产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3。

表2-3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主要生产设备

环评数量

实际数量

备注

1

注塑机

15

11

/

2

划线机

3

2

/

3

印刷烘干一体机

4

3

烘干电加热

4

烫金机

2

1

/

5

热转印机

3

3

/

6

点蜡机

4

4

/

7

贴标机

2

2

/

8

笔芯机

18

12

/

9

离芯机

5

5

/

10

套袋机

1

2

/

11

装配机

5

5

/

12

磨床

1

1

模具维修使用

13

铣床

1

1

模具维修使用

14

钻床

1

1

模具维修使用

15

普通车床

1

1

模具维修使用

16

冷却塔

1

1

/

17

风机

1

1

/

备注:实际生产中性笔和笔芯规格变小,注塑机和笔芯机数量减少,产量未变。

5、项目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阶段劳动定员80人,年生产时间300天,采用8h白班制生产(注塑车间实行三班制生产),不设食堂及职工宿舍。

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主要原辅材料

主要原辅材料见表2-3。

表2-3本项目原辅材料

序号

原辅材料

环评用量(t/a)

实际用量(t/a)

1

PP新塑料粒子

300

250

2

PC新塑料粒子

60

50

3

ABS新塑料粒子

60

50

4

AS新塑料粒子

60

50

5

水性墨水

300

250

6

水性油墨

0.05

0.04

7

热转印纸

200万片/年

200万片/年

8

烫金纸

0.3

0.25

9

机械润滑油

0.8

0.6

10

笔头、卷包芯

1.6亿支/年

1.6亿支/年

11

锂基脂

0.3

0.25

12

模具

20套/年

20套/年

13

切削液

0.025

0.02

2、水源及水平衡

 (略) 政管网直接供给,项目水平衡见图2-4(t/a)。

图2-4-1项目水平衡图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物节点)

1、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图2-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示意图

2、工艺流程

①中性笔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注塑原料采用PC、PP、AS、ABS新塑料粒子。新塑料粒子经注塑成型后进行烫金、印刷或热转印,然后贴标。外购的笔头、卷包芯、水性墨水及锂基脂经笔芯自动装配机装配成笔芯。最后,笔壳与笔芯经自动装配机装配成件,经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

1)本项目外购的塑料原料(PC、PP、AS、ABS)均为新料,要进行注塑工艺,注塑过程中需要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注塑成型过程中产生的塑料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注塑机内部使用过程中会添加少量机械润滑油,机械润滑油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少量更新排放。

2)将被加热了的烫印头,使烫印膜上的金属或涂料层压烫到被加工的工件表面,以达到装饰或标志的目的。烫金过程中产生烫金废气,废气量极少,本环评不作定量分析。

3)本项目采用印刷烘干一体机进行印刷、烘干,烘干采用电加热,加热温度控制在45℃左右。油墨采用即用水性油墨,无需进行调配。印刷烘干一体机采用抹布(混入极少量环保清洁剂)擦拭,擦拭后的废抹布作为危废处理。

本项目转印纸由供应厂家设计好后直接购买回来使用,热转印机通过加热、加压将转印纸上的图案转印到产品表面,采用电加热,加热温度约200℃。热转印工序是间歇式的,加热时图案所在的底膜会产生微量的有机废气,由于受热面积小且不连续,废气量极少,本环评不作定量分析。

4) 本项目设有模具维修车间,注塑模具损坏时需进行维修处理,模具维修需用到车床、磨床和钻床。本项目的模具维修车间平时使用较少,维修过程中会产生较少的废切削液。

②笔芯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外购的笔头、卷包芯、水性墨水及锂基脂经笔芯自动装配机装配成笔芯。

锂基脂作为笔芯的尾塞,即对笔管中的墨水密封,防止蒸发或倒流,并随书写过程墨水因减少而随动跟进密封。注脂后的笔芯在装配机内进行离心去气泡处理。锂基脂基本上不挥发,因此该过程无废气产生。

3、主要污染物识别

项目主要污染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见表2-4。

表2-4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

主要污染源

污染因子

类别

编号

污染物名称

产生部位

废气

G1

注塑废气

注塑机

非*烷总烃、苯*烯、

*烯腈、酚类、臭气

浓度

G2

烫金废气

烫金机

非*烷总烃

G3

印刷废气

热转印机、印刷烘干一体机

非*烷总烃

废水

W1

生活污水

员工生活

CODCr、BOD5和氨氮

噪声

设备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固废

S1

塑料边角料

注塑

废塑料

S2

废机械润滑油

注塑机和机械设备润滑

废矿物油

S3

废机油桶

盛装机械润滑油

沾有矿物油的桶

S4

其他废原料桶

盛装水性油墨、水性墨水、锂基脂等原料

沾染水性油墨、水性

墨水、锂基脂的废原

料桶

S5

废烫金纸

烫金机

废金属铝和PET

S6

废热转印纸

热转印机

废纸

S7

含油墨废抹布

印刷烘干一体机

沾有水性油墨的抹布

S8

废切削液

模具维修

油水混合物

S9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果皮、塑料、纸张等

4、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污染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具体对照见下表。

表2-5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污染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类别

序号

要求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性质

1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规模

2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3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不涉及生产能力增大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符合

4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不涉及生产能力增大及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符合

地点

5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6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7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环境保护措施

8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符合

9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不涉及

符合

10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符合

11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12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13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1、废水

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项目废水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见表3-1,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3-1。

表3-1废水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废水类别

来源

主要污染因子

排放规律

治理设施

工艺

排放去向

生活污水

生活

化学需氧量、氨氮

间接排放

化粪池

化粪池

纳管

冷却水

冷却

/

不排放

/

/

/

图3-1废水处理流程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注塑废气、烫金废气和印刷废气。

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高于15m的排气筒排放;烫金车间和印刷车间强制通风,烫金废气和印刷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废气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见表3-2,废气处理工艺流程见图3-2。

表3-2废气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废气类别

来源

主要污染因子

防治措施

排放去向

注塑废气

注塑

非*烷总烃、苯*烯、*烯腈、酚类、臭气浓度

收集排放

15m排气筒

烫金废气

烫金

非*烷总烃

收集排放

无组织排放

印刷废气

印刷

非*烷总烃

收集排放

无组织排放

图3-2废气处理流程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作业噪声。通过厂房功能布局、加强操作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噪声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见表3-3。

表3-3噪声防治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噪声源

源强dB(A)

位置

防治措施

注塑机

75-85

注塑车间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印刷机

65-75

印刷车间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烫金机

65-75

烫金车间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模具加工

75-95

模具车间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含油墨废抹布、废切削液、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塑料边角料、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油墨废抹布、废切削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地面四周设置废水导排渠道,门口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转运的时候必须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区堆放。一般固废堆场地面水泥硬化,设有顶棚及围墙,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表3-4,暂存场所建设情况见表3-5。

表3-4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号

污染物

批复产生量t/a

实际产生量t/a

实际处理情况

1

废机械润滑油

0.08

0.08

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2

废机油桶

0.051

0.051

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3

其他废原料桶

0.3

0.3

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4

废油墨废抹布

0.06

0.06

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5

废切削液

0.003

0.003

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6

废热转印纸

0.05

0.05

(略) 回收利用

7

废烫金纸

0.003

0.003

(略) 回收利用

8

塑料边角料

4.8

4.8

(略) 回收利用

9

生活垃圾

24

24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表3-5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建设情况

序号

名称

数量(个)

规格

贮存周期

防治措施

1

一般仓库

1

25m2

1年

地面水泥硬化,设有顶棚及围墙

2

危废仓库

1

10m2

1年

地面水泥硬化,设有顶棚及围墙,防渗、防晒、防漏

5、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企业实际总投资25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6.00%,投资明细详见表3-6。

表3-6项目环保投资情况明细表

序号

环保设施名称

用途

环保投资(万元)

1

注塑废气收集排放系统

废气处理

5

2

车间通风系统

废气处理

2

3

化粪池

生活污水处理

3

4

隔音降噪设施

噪声减排

2

5

固体废物仓库

固废暂存

3

合计

15

6、验收监测点位

验收监测点位见图3-2。

图3-2企业监测点位图

表四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落实情况见表4-1,与环评批复文件相比落实情况见表4-2。

表4-1项目环评文件落实情况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注塑废气排放口

非*烷总

烃、苯*烯、

*烯腈、酚

类、臭气浓

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限值和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

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烫金废气

非*烷总烃

加强车间通风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

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印刷废气

非*烷总烃

加强车间通风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

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地表水环境

DW001

(生活污水)

CODCr、

NH3-N、

BOD5

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

污水管网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氨氮35mg/L,总磷8mg/L)

声环境

厂界

噪声

减震、隔声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塑料边角料、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经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含油墨废抹布和废切削液分别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土壤及地下

水污染防治

措施

(1)源头控制: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尽量做到密闭化,封闭所有不必要的开口,减少“跑、冒、滴、漏”,采取严格的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2)防渗漏措施:厂区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固废堆场等单元进行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按照防渗标准要求进行合理设计,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

(3)分区防渗:项目厂区应划分为非污染区和污染区,污染区分为一般污染区、重点污染区及特殊污染区。非污染区可不进行防渗处理,污染区则应按照不同分区要求,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生态保护措施

/

表4-2项目环评批复文件落实情况

内容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情况

落实情况

项目建设规模

项 (略) 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海卫大道37号,生产能力为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

项 (略) 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海卫大道37号,生产能力为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

已落实

废水污染防治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注塑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 (略) 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

验收监测期间,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已落实

废气污染防治

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其中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加强印刷和烫金车间废气管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厂区内VOC、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注塑废气、烫金废气和印刷废气。

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高于15m的排气筒排放;烫金车间和印刷车间强制通风,烫金废气和印刷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注塑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9标准,苯*烯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

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已落实

噪声污染防治

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通过厂房功能布局、加强操作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已落实

固废污染治理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机械润滑油、废切削液、含油墨废抹布和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三、本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规定程序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含油墨废抹布、废切削液、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塑料边角料、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油墨废抹布、废切削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地面四周设置废水导排渠道,门口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转运的时候必须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已落实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按国家标准分析方法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监测分析方法及有关规定执行,详见表5-1。

表5-1监测分析方法

检测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年号)

样品性状

检出限

有组织

废气

烟气参数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及修改单

/

/

非*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 38-2017

玻璃针筒

0.07mg/m3

酚类化合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T 32-1999

吸收液

0.3mg/m3

苯*烯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584-2010

活性炭管

0.0015mg/m3

臭气浓度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14675-1993

臭气袋

10无量纲

无组织废气

非*烷总烃

环境空气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604-2017

玻璃针筒

0.07mg/m3

苯*烯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584-2010

活性炭管

0.0015mg/m3

臭气浓度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14675-1993

臭气瓶

10无量纲

废水

pH值

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HJ1147-2020

见结果表

/

化学需氧量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828-2017

4mg/L

生化需氧量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HJ505-2009

0.5mg/L

悬浮物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1-1989

4mg/L

石油类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8

0.06mg/L

氨氮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

0.025mg/L

总磷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3-1989

0.01mg/L

噪声

厂界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备注

/


2、监测分析仪器

项目监测仪器均委托有资质单位经过检定、校准合格后使用,并在鉴定有效期内,能保证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本项目监测仪器设备及有效期详见表5-2。

表5-2本项目监测仪器和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编号

检定有效期

1

A60气相色谱仪

ZX002-2

2024.09.01

2

AWA6228+

XC017

2023.03.10

3

HWS-150恒温恒湿称重系统

ZX008

2023.09.02

4

ME204E

ZX040

2023.09.02

5

101-AB电热鼓风干燥箱

ZX031

2023.08.29

6

HCA-102COD消解仪

ZX039

/

7

酸式滴定管

ZX107-1

2023.06.16

8

酸式滴定管

ZX107-2

2023.06.16

9

UV-550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ZX043

2023.07.14

10

V-5000可见分光光度计

ZX042

2023.07.14

11

LB-01红外测油仪

ZX003

2023.09.01

3、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表5-3部分质控情况表

噪声校准结果表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及编号

校准值dB(A)

允许偏差

dB(A)

结果评价

测量前

测量后

噪声分析仪

AWA6228+

93.8

93.8

0.5

合格

质控样检查

编号

定值

测得值

相对误差%

允许误差%

评价结果

pH*

7.34±0.05

7.36

0.27

0.68

合格

pH*

7.34±0.05

7.36

0.27

0.68

合格

COD*(mg/L)

57.0±4.3

56.0

-1.8

7.5

合格

氨氮*(mg/L)

1.52±0.07

1.59

4.6

4.6

合格

总磷*(mg/L)

0.123±0.09

0.115

-6.5

7.3

合格

平行样检查

编号

测得值1

测得值2

相对误差%

允许误差%

评价结果

化学需氧量2#-1(mg/L)

57

57

0

15

合格

氨氮1#-2(mg/L)

2.24

2.16

1.8

10

合格

总磷1#-2(mg/L)

0.95

0.96

0.5

10

合格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验收监测内容:

项目验收监测内容见表6-1。

表6-1验收监测内容一览表

类别

监测点位

分析项目

采样频次

有组织废气

DA001

非*烷总烃

2天,3次/点

苯*烯

2天,3次/点

*烯腈

2天,3次/点

酚类

2天,3次/点

臭气浓度

2天,4次/点

厂界无组织废气

厂界4个点位

非*烷总烃

2天,3次/点

苯*烯

2天,4次/点

臭气浓度

2天,4次/点

厂区

厂区1个点位

非*烷总烃

2天,3次/点

废水

生活污水纳管口

pH

2天,4次/点

化学需氧量

2天,4次/点

SS

2天,4次/点

石油类

2天,4次/点

氨氮

2天,4次/点

总磷

2天,4次/点

厂界环境噪声

厂界4个点位

等效A声级

1次/天,共2天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企业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12月14日~15日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监测期间工况见表7-1。

表7-1企业生产情况

日期

产品名称

设计产量

实际产量

生产负荷%

2022.12.14

中性笔

26.6万支/日

22.5万支/日

84.6

2022.12.14

笔芯

26.6万支/日

23.8万支/日

89.5

2022.12.15

中性笔

26.6万支/日

23.5万支/日

88.3

2022.12.15

笔芯

26.6万支/日

24.9万支/日

93.6

备注:企业年运营300天,生产能力为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

验收监测结果:

1、监测结果

表7-2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DA001注塑车间废气排气筒出口◎1#

采样日期

/

2022年12月14日

2022年12月15日

标准

限值

测值

判定

处理设施

/

/

/

/

排气筒高度

m

15

/

/

燃料类别

/

/

/

/

检测断面

/

/

/

/

烟气流速

m/s

16.2

15.7

/

/

烟气温度

14

23

/

/

烟气湿度

%

1.8

1.8

/

/

含氧量

%

/

/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841

775

/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1.28

1.62

1.48

2.64

2.75

2.58

/

/

平均浓度

mg/m3

1.46

2.66

6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1.23×10-3

2.06×10-3

/

/

苯*烯

实测浓度

mg/m3

<1.5×10-3

<1.5×10-3

<1.5×10-3

<1.5×10-3

<1.5×10-3

<1.5×10-3

/

/

平均浓度

mg/m3

<1.5×10-3

<1.5×10-3

2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1.26×10-6

<1.16×10-6

/

/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标准。

采样日期

/

2022年12月14日

2022年12月15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

/

/


排气筒高度

m

15

/

/


燃料类别

/

/

/

/


检测断面

/

/

/

/


烟气流速

m/s

16.2

15.7

/

/


烟气温度

14

23

/

/


烟气湿度

%

1.8

1.8

/

/


含氧量

%

/

/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841

775

/

/


酚类

化合物

实测浓度

mg/m3

0.5

0.6

0.4

0.6

0.7

0.9

/

/


平均浓度

mg/m3

0.5

0.7

15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4.20×10-4

5.42×10-4

/

/


臭气浓度

实测浓度

无纲量

97

97

97

97

549

549

977

549

/

/


最大浓度

无纲量

97

977

2000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 ,酚类化合物标准限值参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标准。


表7-3废气检测结果(厂界无组织)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气象参数

非*烷总烃

苯*烯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

天气


2022年

kPa

/

m/s

/

mg/m3

mg/m3


厂界东侧○1#

12月14日

第一次

5.8

103.0

东北

1.4

0.38

<1.5×10-3


第二次

6.7

102.9

东北

1.8

0.39

<1.5×10-3


第三次

7.8

102.8

东北

1.7

0.84

<1.5×10-3


厂界南侧○2#

第一次

5.8

103.0

东北

1.4

0.74

<1.5×10-3


第二次

6.7

102.9

东北

1.8

0.53

<1.5×10-3


第三次

7.8

102.8

东北

1.7

0.44

<1.5×10-3


厂界西侧○3#

第一次

5.8

103.0

东北

1.4

0.59

<1.5×10-3


第二次

6.7

102.9

东北

1.8

0.32

<1.5×10-3


第三次

7.8

102.8

东北

1.7

0.36

<1.5×10-3


厂界北侧○4#

第一次

5.8

103.0

东北

1.4

0.39

<1.5×10-3


第二次

6.7

102.9

东北

1.8

0.34

<1.5×10-3


第三次

7.8

102.8

东北

1.7

0.30

<1.5×10-3


标准限值

4.0

5.0


测值判定

达标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标准,苯*烯标准限值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标准。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气象参数

非*烷总烃

苯*烯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

天气


2022年

kPa

/

m/s

/

mg/m3

mg/m3


厂界东侧○1#

12月15日

第一次

10.2

102.2

东北

1.7

0.53

<1.5×10-3


第二次

11.3

102.2

东北

1.5

0.53

<1.5×10-3


第三次

9.3

102.3

东北

1.9

0.52

<1.5×10-3


厂界南侧○2#

第一次

10.2

102.2

东北

1.7

0.67

<1.5×10-3


第二次

11.3

102.2

东北

1.5

0.59

<1.5×10-3


第三次

9.3

102.3

东北

1.9

0.69

<1.5×10-3


厂界西侧○3#

第一次

10.2

102.2

东北

1.7

0.64

<1.5×10-3


第二次

11.3

102.2

东北

1.5

0.79

<1.5×10-3


第三次

9.3

102.3

东北

1.9

0.57

<1.5×10-3


厂界北侧○4#

第一次

10.2

102.2

东北

1.7

0.52

0.0108


第二次

11.3

102.2

东北

1.5

0.51

0.0122


第三次

9.3

102.3

东北

1.9

0.49

0.0135


标准限值

4.0

5.0


测值判定

达标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标准,苯*烯标准限值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标准。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气象参数

非*烷总烃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

天气

2022年

kPa

/

m/s

/

mg/m3

生产车间门口○5#

12月14日

第一次

5.8

103.0

东北

1.4

1.07

第二次

6.7

102.9

东北

1.8

0.58

第三次

7.8

102.8

东北

1.7

0.62

生产车间门口○5#

12月15日

第一次

10.2

102.2

东北

1.7

0.62

第二次

11.3

102.2

东北

1.5

0.59

第三次

9.3

102.3

东北

1.9

0.58

标准限值

6

测值判定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厂区内的特别排放限值。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气象参数

臭气浓度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

天气


2022年

kPa

/

m/s

/

无量纲


厂界东侧○1#

12月14日

第一次

5.8

103.0

东北

1.4

<10


第二次

6.7

102.9

东北

1.8

<10


第三次

7.8

102.8

东北

1.7

<10


第四次

8.3

102.8

东北

1.5

<10


厂界南侧○2#

第一次

5.8

103.0

东北

1.4

<10


第二次

6.7

102.9

东北

1.8

<10


第三次

7.8

102.8

东北

1.7

<10


第四次

8.3

102.8

东北

1.5

<10


厂界西侧○3#

第一次

5.8

103.0

东北

1.4

<10


第二次

6.7

102.9

东北

1.8

<10


第三次

7.8

102.8

东北

1.7

<10


第四次

8.3

102.8

东北

1.5

<10


厂界北侧○4#

第一次

5.8

103.0

东北

1.4

<10


第二次

6.7

102.9

东北

1.8

<10


第三次

7.8

102.8

东北

1.7

<10


第四次

8.3

102.8

东北

1.5

<10


厂界东侧○1#

12月15日

第一次

10.2

102.2

东北

1.7

<10


第二次

11.3

102.2

东北

1.5

<10


第三次

9.3

102.3

东北

1.9

<10


第四次

7.4

102.5

东北

1.6

<10


厂界南侧○2#

第一次

10.2

102.2

东北

1.7

<10


第二次

11.3

102.2

东北

1.5

<10


第三次

9.3

102.3

东北

1.9

<10


第四次

7.4

102.5

东北

1.6

<10


厂界西侧○3#

第一次

10.2

102.2

东北

1.7

<10


第二次

11.3

102.2

东北

1.5

<10


第三次

9.3

102.3

东北

1.9

<10


第四次

7.4

102.5

东北

1.6

<10


厂界北侧○4#

第一次

10.2

102.2

东北

1.7

<10


第二次

11.3

102.2

东北

1.5

<10


第三次

9.3

102.3

东北

1.9

<10


第四次

7.4

102.5

东北

1.6

<10


标准限值

20


测值判定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标准。


表7-4废水检测结果

采样地点

采样时间

样品性状

pH值

化学需氧量

悬浮物

石油类

总磷

氨氮

无量纲

mg/L

mg/L

mg/L

mg/L

mg/L

DW001生活污水纳管口★1#

2022年

12月14日

第一次

微黄臭味

7.3

114

88

4.53

3.75

34.5

第二次

微黄臭味

7.1

142

72

4.08

3.85

33.0

第三次

微黄臭味

7.3

93

76

3.71

3.75

31.4

第四次

微黄臭味

7.4

155

68

3.74

3.70

32.9

日均值

/

126

76

4.02

3.76

33.0

DW001生活污水纳管口★1#

2022年

12月15日

第一次

微黄臭味

7.2

100

117

3.76

3.83

31.2

第二次

微黄臭味

7.1

141

103

3.31

3.93

32.0

第三次

微黄臭味

7.3

159

127

3.25

3.95

33.4

第四次

微黄臭味

7.2

176

113

3.32

3.87

32.7

日均值

/

144

115

3.41

3.90

32.3

标准限值

6~9

500

400

20

8

35

测值标准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标准。

表7-5噪声检测结果(厂界环境噪声)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与天气情况

主要声源

结果值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Leq dB(A)

dB(A)

厂界东侧▲1#

2022年

12月14日

天气晴

风速1.4~1.8m/s

昼间

交通噪声

62.0

65

达标

夜间

交通噪声

53.6

55

达标

厂界南侧▲2#

昼间

注塑机噪声

64.8

65

达标

夜间

注塑机噪声

54.4

55

达标

厂界西侧▲3#

昼间

风机噪声

56.1

65

达标

夜间

区域环境噪声

44.3

55

达标

厂界北侧▲4#

昼间

交通噪声

58.9

65

达标

夜间

交通噪声

53.5

55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与天气情况

主要声源

结果值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Leq dB(A)

dB(A)

厂界东侧▲1#

2022年

12月15日

天气晴

风速1.5~1.9m/s

昼间

交通噪声

59.7

65

达标

夜间

交通噪声

53.3

55

达标

厂界南侧▲2#

昼间

注塑机噪声

64.4

65

达标

夜间

注塑机噪声

54.6

55

达标

厂界西侧▲3#

昼间

风机噪声

57.3

65

达标

夜间

区域环境噪声

43.3

55

达标

厂界北侧▲4#

昼间

交通噪声

59.6

65

达标

夜间

交通噪声

52.1

55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2、验收监测评价

验收监测期间,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注塑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9标准,苯*烯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

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含油墨废抹布、废切削液、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塑料边角料、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油墨废抹布、废切削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地面四周设置废水导排渠道,门口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转运的时候必须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3、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总量控制要求见下表。

表7-6总量控制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污染因子

实际排放量t/a

环评许可总量t/a

备注

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

有组织

无组织

总量

1.07

有组织排放速率按监测期间平均排放速率计,工作时间按7200h/a计;无组织废气的核算按收集效率90%计,未检出按50%计。

0.015

0.002

0.017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结论:

1、验收范围及监测期间工况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配套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注塑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9标准,苯*烯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

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昼夜间噪声检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含油墨废抹布、废切削液、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塑料边角料、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油墨废抹布、废切削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地面四周设置废水导排渠道,门口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转运的时候必须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总量控制满足批复要求。

(6)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符合性分析

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不予通过验收情形的符合性见表8-1。

表8-1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不予通过验收情形符合性分析

序号

情形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已按要求建成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

符合验收要求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符合验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无重大变动

符合验收要求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未造成重大污染

符合验收要求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已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

符合验收要求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

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符合验收要求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符合验收要求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基础资料与实际相符

符合验收要求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未违反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符合验收要求

由表可知,项目从设计到竣工没有发生或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

3、总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现场检查情况,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完善,技术资料基本齐全,较好地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均能达到环评中的标准要求。因此,该项目基本符合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可通过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

(略) 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海卫大道37号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东经121.*°,北纬30.*°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

环评单位

浙江凯峰慈欣 (略)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审批文号

慈环建[2022]280号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验收单位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宁波 (略)

验收监测施工况

/

投资总概算(万元)

3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10

所占比例(%)

3.33

实际总投资

25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5

所占比例(%)

6.00

废水治理(万元)

3

废气治理(万元)

7

噪声治理(万元)

2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3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注塑车间7200h,其余车间2400h

运营单位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76E

验收时间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

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0.108



0.108



+0.108

化学需氧量






0.054



0.054



+0.054

氨氮






0.005



0.005



+0.005

石油类













废气













二氧化硫













烟尘













工业粉尘













氮氧化物













工业固体废物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VOCs






0.017

1.07


0.017



+0.017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建设单位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企业监测点位图


附件1:批复

工况说明

企业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12月14日~15日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监测期间工况见表1。

表1企业生产情况

日期

产品名称

设计产量

实际产量

生产负荷%

2022.12.14

中性笔

26.6万支/日

22.5万支/日

84.6

2022.12.14

笔芯

26.6万支/日

23.8万支/日

89.5

2022.12.15

中性笔

26.6万支/日

23.5万支/日

88.3

2022.12.15

笔芯

26.6万支/日

24.9万支/日

93.6

备注:企业年运营300天,生产能力为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2022年12月15日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1月4日,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根据《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等要求,组织召开了“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关于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及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略) 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海卫大道37号,是一家从事中性笔和笔芯生产的企业。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于2022年委托浙江凯峰慈欣 (略) 编制了《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 (略) 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的审批(慈环建[2022]280号)。

目前该项目正常生产,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 (略) 生态环境厅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9月对该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认真核查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的有关资料,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宁波 (略) 于2022年12月14日~15日对该项目进行了检测,在此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编写了《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及对比,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情形,故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注塑废气、烫金废气和印刷废气。

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高于15m的排气筒排放;烫金车间和印刷车间强制通风,烫金废气和印刷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单独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振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含油墨废抹布、废切削液、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塑料边角料、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油墨废抹布、废切削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注塑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9标准,苯*烯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

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2、废水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含油墨废抹布、废切削液、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塑料边角料、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油墨废抹布、废切削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地面四周设置废水导排渠道,门口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转运的时候必须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总量控制满足批复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调试运行期间,环境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达标排放,固废落实妥善处置途径,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六、验收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现场检查情况,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完善,技术资料基本齐全,较好地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均能达到环评中的标准要求。项目从设计到竣工没有发生或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七、后续要求

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2023年1月4日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签到单


姓名

单位

电话

验收负责人(建设单位)







验收人员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2023年1月4日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编制单位: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2023年1月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裘浙民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裘浙民

项目负责人:秦建军


建设单位: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海卫大道37号

编制单位: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海卫大道37号

目录

表一项目基本情况

表二项目建设情况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表四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附图

附图1:建设单位地理位置图

附图2:建设单位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3:建设单位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企业监测点位图

附件

附件1:批复

附件2:检测报告

附件3:工况说明

附表

附表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表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建设地点

(略) 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海卫大道37号

主要产品名称

中性笔、笔芯

生产能力

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22年11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22年12月

调试时间

2022年12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22年12月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浙江凯峰慈欣 (略)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30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10万元

比例

3.33%

实际总概算

250万元

环保投资

15万元

比例

6.00%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70号,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31号,2018年10月26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四号,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6、《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略) 政府第388号令,2021年2月10日);

7、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8、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

9、 (略) 环境监测中心《 (略) 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第三版试行)》(2019年10月);

10、浙江凯峰慈欣 (略) 编制的《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1、关于《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慈环建[2022]280号。

12、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编制的《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现行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本项目的评价标准。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注塑废气、烫金废气和印刷废气。

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高于15m的排气筒排放;烫金车间和印刷车间强制通风,烫金废气和印刷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注塑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苯*烯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

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表1-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污染物

排放限值(mg/m3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mg/m3

非*烷总烃

60

4.0

苯*烯

20

/

*烯晴

0.5

/

酚类

15

/

表1-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污染物

排放限值(mg/m3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mg/m3

臭气浓度

60

20无量纲

苯*烯

/

5.0

表1-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污染物项目

特别排放限值

(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非*烷总烃

6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纳管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表1-3废水排放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标准限值

mg/L(pH值除外)

排放标准

1

pH值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

悬浮物

400

3

CODCr

500

4

石油类

20

5

生化需氧量

300

6

氨氮

35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7

总磷

8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具体指标见1-4。

表1-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单位:db(A)

位置

采用标准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厂界

3类

65

55

4、固体废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固体废物要妥善处置,不得形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弃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年第43号)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处理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5、总量控制

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107t/a。


表二项目建设情况

工程建设内容:

1、企业概况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略) 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海卫大道37号,是一家从事中性笔和笔芯生产的企业。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于2022年委托编制了《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同年通过当地环保的审批(慈环建[2022]280号)。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目前该项目已正常生产,基本具备建设项目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 (略) 生态环境厅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12月对该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认真核查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的有关资料,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宁波 (略) 于2022年12月14日~15日对该项目进行了检测,在此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编写了《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地理位置及厂区平面布置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略) 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海卫大道37号,厂区中心经纬度(东经121.*°,北纬30.*°)。本项目厂界东侧隔海卫 (略) 观海卫镇东喷雾器厂,南侧为 (略) , (略) 明仕达制笔厂,北侧隔西大街 (略) (略) 。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位于厂界东侧约295m的卫西村居民住宅区。项目地理位置见图2-1,周边环境示意图见图2-2,厂区平面布局见图2-3。

图2-1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2-2周边环境示意图

图2-3厂区平面布局见图

厂区布置及功能见下表。

表2-1厂区布置情况一览表


建筑名称

建筑功能

主体工程

1#厂房

仓库

2#厂房

印刷、烫金

3#厂房

注塑、模具加工

其他配套工程

办公楼

办公

环保工程

注塑废气排放系统

收集排放注塑废气

化粪池

处理生活污水

危废仓库

10m2

一般仓库

25m2

3、产品方案

产品方案见表2-2。

表2-2本项目产品方案

产品名称方案

批复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中性笔

8000万支/年

8000万支/年

笔芯

8000万支/年

8000万支/年

4、主要生产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3。

表2-3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主要生产设备

环评数量

实际数量

备注

1

注塑机

15

11

/

2

划线机

3

2

/

3

印刷烘干一体机

4

3

烘干电加热

4

烫金机

2

1

/

5

热转印机

3

3

/

6

点蜡机

4

4

/

7

贴标机

2

2

/

8

笔芯机

18

12

/

9

离芯机

5

5

/

10

套袋机

1

2

/

11

装配机

5

5

/

12

磨床

1

1

模具维修使用

13

铣床

1

1

模具维修使用

14

钻床

1

1

模具维修使用

15

普通车床

1

1

模具维修使用

16

冷却塔

1

1

/

17

风机

1

1

/

备注:实际生产中性笔和笔芯规格变小,注塑机和笔芯机数量减少,产量未变。

5、项目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阶段劳动定员80人,年生产时间300天,采用8h白班制生产(注塑车间实行三班制生产),不设食堂及职工宿舍。

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主要原辅材料

主要原辅材料见表2-3。

表2-3本项目原辅材料

序号

原辅材料

环评用量(t/a)

实际用量(t/a)

1

PP新塑料粒子

300

250

2

PC新塑料粒子

60

50

3

ABS新塑料粒子

60

50

4

AS新塑料粒子

60

50

5

水性墨水

300

250

6

水性油墨

0.05

0.04

7

热转印纸

200万片/年

200万片/年

8

烫金纸

0.3

0.25

9

机械润滑油

0.8

0.6

10

笔头、卷包芯

1.6亿支/年

1.6亿支/年

11

锂基脂

0.3

0.25

12

模具

20套/年

20套/年

13

切削液

0.025

0.02

2、水源及水平衡

 (略) 政管网直接供给,项目水平衡见图2-4(t/a)。

图2-4-1项目水平衡图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物节点)

1、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图2-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示意图

2、工艺流程

①中性笔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注塑原料采用PC、PP、AS、ABS新塑料粒子。新塑料粒子经注塑成型后进行烫金、印刷或热转印,然后贴标。外购的笔头、卷包芯、水性墨水及锂基脂经笔芯自动装配机装配成笔芯。最后,笔壳与笔芯经自动装配机装配成件,经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

1)本项目外购的塑料原料(PC、PP、AS、ABS)均为新料,要进行注塑工艺,注塑过程中需要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注塑成型过程中产生的塑料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注塑机内部使用过程中会添加少量机械润滑油,机械润滑油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少量更新排放。

2)将被加热了的烫印头,使烫印膜上的金属或涂料层压烫到被加工的工件表面,以达到装饰或标志的目的。烫金过程中产生烫金废气,废气量极少,本环评不作定量分析。

3)本项目采用印刷烘干一体机进行印刷、烘干,烘干采用电加热,加热温度控制在45℃左右。油墨采用即用水性油墨,无需进行调配。印刷烘干一体机采用抹布(混入极少量环保清洁剂)擦拭,擦拭后的废抹布作为危废处理。

本项目转印纸由供应厂家设计好后直接购买回来使用,热转印机通过加热、加压将转印纸上的图案转印到产品表面,采用电加热,加热温度约200℃。热转印工序是间歇式的,加热时图案所在的底膜会产生微量的有机废气,由于受热面积小且不连续,废气量极少,本环评不作定量分析。

4) 本项目设有模具维修车间,注塑模具损坏时需进行维修处理,模具维修需用到车床、磨床和钻床。本项目的模具维修车间平时使用较少,维修过程中会产生较少的废切削液。

②笔芯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外购的笔头、卷包芯、水性墨水及锂基脂经笔芯自动装配机装配成笔芯。

锂基脂作为笔芯的尾塞,即对笔管中的墨水密封,防止蒸发或倒流,并随书写过程墨水因减少而随动跟进密封。注脂后的笔芯在装配机内进行离心去气泡处理。锂基脂基本上不挥发,因此该过程无废气产生。

3、主要污染物识别

项目主要污染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见表2-4。

表2-4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

主要污染源

污染因子

类别

编号

污染物名称

产生部位

废气

G1

注塑废气

注塑机

非*烷总烃、苯*烯、

*烯腈、酚类、臭气

浓度

G2

烫金废气

烫金机

非*烷总烃

G3

印刷废气

热转印机、印刷烘干一体机

非*烷总烃

废水

W1

生活污水

员工生活

CODCr、BOD5和氨氮

噪声

设备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固废

S1

塑料边角料

注塑

废塑料

S2

废机械润滑油

注塑机和机械设备润滑

废矿物油

S3

废机油桶

盛装机械润滑油

沾有矿物油的桶

S4

其他废原料桶

盛装水性油墨、水性墨水、锂基脂等原料

沾染水性油墨、水性

墨水、锂基脂的废原

料桶

S5

废烫金纸

烫金机

废金属铝和PET

S6

废热转印纸

热转印机

废纸

S7

含油墨废抹布

印刷烘干一体机

沾有水性油墨的抹布

S8

废切削液

模具维修

油水混合物

S9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果皮、塑料、纸张等

4、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污染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具体对照见下表。

表2-5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污染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类别

序号

要求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性质

1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规模

2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3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不涉及生产能力增大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符合

4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不涉及生产能力增大及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符合

地点

5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6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7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环境保护措施

8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符合

9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不涉及

符合

10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不涉及

符合

11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12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13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未发生变化

符合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1、废水

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项目废水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见表3-1,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3-1。

表3-1废水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废水类别

来源

主要污染因子

排放规律

治理设施

工艺

排放去向

生活污水

生活

化学需氧量、氨氮

间接排放

化粪池

化粪池

纳管

冷却水

冷却

/

不排放

/

/

/

图3-1废水处理流程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注塑废气、烫金废气和印刷废气。

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高于15m的排气筒排放;烫金车间和印刷车间强制通风,烫金废气和印刷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废气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见表3-2,废气处理工艺流程见图3-2。

表3-2废气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废气类别

来源

主要污染因子

防治措施

排放去向

注塑废气

注塑

非*烷总烃、苯*烯、*烯腈、酚类、臭气浓度

收集排放

15m排气筒

烫金废气

烫金

非*烷总烃

收集排放

无组织排放

印刷废气

印刷

非*烷总烃

收集排放

无组织排放

图3-2废气处理流程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作业噪声。通过厂房功能布局、加强操作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噪声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见表3-3。

表3-3噪声防治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噪声源

源强dB(A)

位置

防治措施

注塑机

75-85

注塑车间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印刷机

65-75

印刷车间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烫金机

65-75

烫金车间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模具加工

75-95

模具车间

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含油墨废抹布、废切削液、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塑料边角料、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油墨废抹布、废切削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地面四周设置废水导排渠道,门口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转运的时候必须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区堆放。一般固废堆场地面水泥硬化,设有顶棚及围墙,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表3-4,暂存场所建设情况见表3-5。

表3-4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号

污染物

批复产生量t/a

实际产生量t/a

实际处理情况

1

废机械润滑油

0.08

0.08

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2

废机油桶

0.051

0.051

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3

其他废原料桶

0.3

0.3

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4

废油墨废抹布

0.06

0.06

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5

废切削液

0.003

0.003

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6

废热转印纸

0.05

0.05

(略) 回收利用

7

废烫金纸

0.003

0.003

(略) 回收利用

8

塑料边角料

4.8

4.8

(略) 回收利用

9

生活垃圾

24

24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表3-5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建设情况

序号

名称

数量(个)

规格

贮存周期

防治措施

1

一般仓库

1

25m2

1年

地面水泥硬化,设有顶棚及围墙

2

危废仓库

1

10m2

1年

地面水泥硬化,设有顶棚及围墙,防渗、防晒、防漏

5、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企业实际总投资25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6.00%,投资明细详见表3-6。

表3-6项目环保投资情况明细表

序号

环保设施名称

用途

环保投资(万元)

1

注塑废气收集排放系统

废气处理

5

2

车间通风系统

废气处理

2

3

化粪池

生活污水处理

3

4

隔音降噪设施

噪声减排

2

5

固体废物仓库

固废暂存

3

合计

15

6、验收监测点位

验收监测点位见图3-2。

图3-2企业监测点位图

表四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落实情况见表4-1,与环评批复文件相比落实情况见表4-2。

表4-1项目环评文件落实情况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注塑废气排放口

非*烷总

烃、苯*烯、

*烯腈、酚

类、臭气浓

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限值和表9规定的企业边界

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烫金废气

非*烷总烃

加强车间通风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

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印刷废气

非*烷总烃

加强车间通风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

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地表水环境

DW001

(生活污水)

CODCr、

NH3-N、

BOD5

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

污水管网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氨氮35mg/L,总磷8mg/L)

声环境

厂界

噪声

减震、隔声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塑料边角料、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经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含油墨废抹布和废切削液分别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土壤及地下

水污染防治

措施

(1)源头控制: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尽量做到密闭化,封闭所有不必要的开口,减少“跑、冒、滴、漏”,采取严格的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2)防渗漏措施:厂区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固废堆场等单元进行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按照防渗标准要求进行合理设计,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

(3)分区防渗:项目厂区应划分为非污染区和污染区,污染区分为一般污染区、重点污染区及特殊污染区。非污染区可不进行防渗处理,污染区则应按照不同分区要求,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生态保护措施

/

表4-2项目环评批复文件落实情况

内容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情况

落实情况

项目建设规模

项 (略) 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海卫大道37号,生产能力为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

项 (略) 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海卫大道37号,生产能力为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

已落实

废水污染防治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注塑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 (略) 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

验收监测期间,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已落实

废气污染防治

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其中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加强印刷和烫金车间废气管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厂区内VOC、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注塑废气、烫金废气和印刷废气。

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高于15m的排气筒排放;烫金车间和印刷车间强制通风,烫金废气和印刷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注塑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9标准,苯*烯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

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已落实

噪声污染防治

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通过厂房功能布局、加强操作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已落实

固废污染治理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机械润滑油、废切削液、含油墨废抹布和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三、本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规定程序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含油墨废抹布、废切削液、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塑料边角料、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油墨废抹布、废切削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地面四周设置废水导排渠道,门口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转运的时候必须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已落实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按国家标准分析方法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监测分析方法及有关规定执行,详见表5-1。

表5-1监测分析方法

检测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年号)

样品性状

检出限

有组织

废气

烟气参数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及修改单

/

/

非*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 38-2017

玻璃针筒

0.07mg/m3

酚类化合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T 32-1999

吸收液

0.3mg/m3

苯*烯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584-2010

活性炭管

0.0015mg/m3

臭气浓度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14675-1993

臭气袋

10无量纲

无组织废气

非*烷总烃

环境空气总烃、*烷和非*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604-2017

玻璃针筒

0.07mg/m3

苯*烯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584-2010

活性炭管

0.0015mg/m3

臭气浓度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14675-1993

臭气瓶

10无量纲

废水

pH值

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HJ1147-2020

见结果表

/

化学需氧量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828-2017

4mg/L

生化需氧量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HJ505-2009

0.5mg/L

悬浮物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1-1989

4mg/L

石油类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8

0.06mg/L

氨氮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

0.025mg/L

总磷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3-1989

0.01mg/L

噪声

厂界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备注

/


2、监测分析仪器

项目监测仪器均委托有资质单位经过检定、校准合格后使用,并在鉴定有效期内,能保证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本项目监测仪器设备及有效期详见表5-2。

表5-2本项目监测仪器和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编号

检定有效期

1

A60气相色谱仪

ZX002-2

2024.09.01

2

AWA6228+

XC017

2023.03.10

3

HWS-150恒温恒湿称重系统

ZX008

2023.09.02

4

ME204E

ZX040

2023.09.02

5

101-AB电热鼓风干燥箱

ZX031

2023.08.29

6

HCA-102COD消解仪

ZX039

/

7

酸式滴定管

ZX107-1

2023.06.16

8

酸式滴定管

ZX107-2

2023.06.16

9

UV-550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ZX043

2023.07.14

10

V-5000可见分光光度计

ZX042

2023.07.14

11

LB-01红外测油仪

ZX003

2023.09.01

3、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表5-3部分质控情况表

噪声校准结果表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及编号

校准值dB(A)

允许偏差

dB(A)

结果评价

测量前

测量后

噪声分析仪

AWA6228+

93.8

93.8

0.5

合格

质控样检查

编号

定值

测得值

相对误差%

允许误差%

评价结果

pH*

7.34±0.05

7.36

0.27

0.68

合格

pH*

7.34±0.05

7.36

0.27

0.68

合格

COD*(mg/L)

57.0±4.3

56.0

-1.8

7.5

合格

氨氮*(mg/L)

1.52±0.07

1.59

4.6

4.6

合格

总磷*(mg/L)

0.123±0.09

0.115

-6.5

7.3

合格

平行样检查

编号

测得值1

测得值2

相对误差%

允许误差%

评价结果

化学需氧量2#-1(mg/L)

57

57

0

15

合格

氨氮1#-2(mg/L)

2.24

2.16

1.8

10

合格

总磷1#-2(mg/L)

0.95

0.96

0.5

10

合格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验收监测内容:

项目验收监测内容见表6-1。

表6-1验收监测内容一览表

类别

监测点位

分析项目

采样频次

有组织废气

DA001

非*烷总烃

2天,3次/点

苯*烯

2天,3次/点

*烯腈

2天,3次/点

酚类

2天,3次/点

臭气浓度

2天,4次/点

厂界无组织废气

厂界4个点位

非*烷总烃

2天,3次/点

苯*烯

2天,4次/点

臭气浓度

2天,4次/点

厂区

厂区1个点位

非*烷总烃

2天,3次/点

废水

生活污水纳管口

pH

2天,4次/点

化学需氧量

2天,4次/点

SS

2天,4次/点

石油类

2天,4次/点

氨氮

2天,4次/点

总磷

2天,4次/点

厂界环境噪声

厂界4个点位

等效A声级

1次/天,共2天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企业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12月14日~15日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监测期间工况见表7-1。

表7-1企业生产情况

日期

产品名称

设计产量

实际产量

生产负荷%

2022.12.14

中性笔

26.6万支/日

22.5万支/日

84.6

2022.12.14

笔芯

26.6万支/日

23.8万支/日

89.5

2022.12.15

中性笔

26.6万支/日

23.5万支/日

88.3

2022.12.15

笔芯

26.6万支/日

24.9万支/日

93.6

备注:企业年运营300天,生产能力为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

验收监测结果:

1、监测结果

表7-2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DA001注塑车间废气排气筒出口◎1#

采样日期

/

2022年12月14日

2022年12月15日

标准

限值

测值

判定

处理设施

/

/

/

/

排气筒高度

m

15

/

/

燃料类别

/

/

/

/

检测断面

/

/

/

/

烟气流速

m/s

16.2

15.7

/

/

烟气温度

14

23

/

/

烟气湿度

%

1.8

1.8

/

/

含氧量

%

/

/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841

775

/

/

非*烷总烃

实测浓度

mg/m3

1.28

1.62

1.48

2.64

2.75

2.58

/

/

平均浓度

mg/m3

1.46

2.66

6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1.23×10-3

2.06×10-3

/

/

苯*烯

实测浓度

mg/m3

<1.5×10-3

<1.5×10-3

<1.5×10-3

<1.5×10-3

<1.5×10-3

<1.5×10-3

/

/

平均浓度

mg/m3

<1.5×10-3

<1.5×10-3

2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1.26×10-6

<1.16×10-6

/

/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标准。

采样日期

/

2022年12月14日

2022年12月15日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处理设施

/

/

/

/


排气筒高度

m

15

/

/


燃料类别

/

/

/

/


检测断面

/

/

/

/


烟气流速

m/s

16.2

15.7

/

/


烟气温度

14

23

/

/


烟气湿度

%

1.8

1.8

/

/


含氧量

%

/

/

/

/


标态干烟气量

m3/h

841

775

/

/


酚类

化合物

实测浓度

mg/m3

0.5

0.6

0.4

0.6

0.7

0.9

/

/


平均浓度

mg/m3

0.5

0.7

15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

/

/

/


排放速率

kg/h

4.20×10-4

5.42×10-4

/

/


臭气浓度

实测浓度

无纲量

97

97

97

97

549

549

977

549

/

/


最大浓度

无纲量

97

977

2000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 ,酚类化合物标准限值参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标准。


表7-3废气检测结果(厂界无组织)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气象参数

非*烷总烃

苯*烯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

天气


2022年

kPa

/

m/s

/

mg/m3

mg/m3


厂界东侧○1#

12月14日

第一次

5.8

103.0

东北

1.4

0.38

<1.5×10-3


第二次

6.7

102.9

东北

1.8

0.39

<1.5×10-3


第三次

7.8

102.8

东北

1.7

0.84

<1.5×10-3


厂界南侧○2#

第一次

5.8

103.0

东北

1.4

0.74

<1.5×10-3


第二次

6.7

102.9

东北

1.8

0.53

<1.5×10-3


第三次

7.8

102.8

东北

1.7

0.44

<1.5×10-3


厂界西侧○3#

第一次

5.8

103.0

东北

1.4

0.59

<1.5×10-3


第二次

6.7

102.9

东北

1.8

0.32

<1.5×10-3


第三次

7.8

102.8

东北

1.7

0.36

<1.5×10-3


厂界北侧○4#

第一次

5.8

103.0

东北

1.4

0.39

<1.5×10-3


第二次

6.7

102.9

东北

1.8

0.34

<1.5×10-3


第三次

7.8

102.8

东北

1.7

0.30

<1.5×10-3


标准限值

4.0

5.0


测值判定

达标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标准,苯*烯标准限值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标准。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气象参数

非*烷总烃

苯*烯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

天气


2022年

kPa

/

m/s

/

mg/m3

mg/m3


厂界东侧○1#

12月15日

第一次

10.2

102.2

东北

1.7

0.53

<1.5×10-3


第二次

11.3

102.2

东北

1.5

0.53

<1.5×10-3


第三次

9.3

102.3

东北

1.9

0.52

<1.5×10-3


厂界南侧○2#

第一次

10.2

102.2

东北

1.7

0.67

<1.5×10-3


第二次

11.3

102.2

东北

1.5

0.59

<1.5×10-3


第三次

9.3

102.3

东北

1.9

0.69

<1.5×10-3


厂界西侧○3#

第一次

10.2

102.2

东北

1.7

0.64

<1.5×10-3


第二次

11.3

102.2

东北

1.5

0.79

<1.5×10-3


第三次

9.3

102.3

东北

1.9

0.57

<1.5×10-3


厂界北侧○4#

第一次

10.2

102.2

东北

1.7

0.52

0.0108


第二次

11.3

102.2

东北

1.5

0.51

0.0122


第三次

9.3

102.3

东北

1.9

0.49

0.0135


标准限值

4.0

5.0


测值判定

达标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标准,苯*烯标准限值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标准。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气象参数

非*烷总烃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

天气

2022年

kPa

/

m/s

/

mg/m3

生产车间门口○5#

12月14日

第一次

5.8

103.0

东北

1.4

1.07

第二次

6.7

102.9

东北

1.8

0.58

第三次

7.8

102.8

东北

1.7

0.62

生产车间门口○5#

12月15日

第一次

10.2

102.2

东北

1.7

0.62

第二次

11.3

102.2

东北

1.5

0.59

第三次

9.3

102.3

东北

1.9

0.58

标准限值

6

测值判定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厂区内的特别排放限值。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

气象参数

臭气浓度


气温

气压

风向

风速

天气


2022年

kPa

/

m/s

/

无量纲


厂界东侧○1#

12月14日

第一次

5.8

103.0

东北

1.4

<10


第二次

6.7

102.9

东北

1.8

<10


第三次

7.8

102.8

东北

1.7

<10


第四次

8.3

102.8

东北

1.5

<10


厂界南侧○2#

第一次

5.8

103.0

东北

1.4

<10


第二次

6.7

102.9

东北

1.8

<10


第三次

7.8

102.8

东北

1.7

<10


第四次

8.3

102.8

东北

1.5

<10


厂界西侧○3#

第一次

5.8

103.0

东北

1.4

<10


第二次

6.7

102.9

东北

1.8

<10


第三次

7.8

102.8

东北

1.7

<10


第四次

8.3

102.8

东北

1.5

<10


厂界北侧○4#

第一次

5.8

103.0

东北

1.4

<10


第二次

6.7

102.9

东北

1.8

<10


第三次

7.8

102.8

东北

1.7

<10


第四次

8.3

102.8

东北

1.5

<10


厂界东侧○1#

12月15日

第一次

10.2

102.2

东北

1.7

<10


第二次

11.3

102.2

东北

1.5

<10


第三次

9.3

102.3

东北

1.9

<10


第四次

7.4

102.5

东北

1.6

<10


厂界南侧○2#

第一次

10.2

102.2

东北

1.7

<10


第二次

11.3

102.2

东北

1.5

<10


第三次

9.3

102.3

东北

1.9

<10


第四次

7.4

102.5

东北

1.6

<10


厂界西侧○3#

第一次

10.2

102.2

东北

1.7

<10


第二次

11.3

102.2

东北

1.5

<10


第三次

9.3

102.3

东北

1.9

<10


第四次

7.4

102.5

东北

1.6

<10


厂界北侧○4#

第一次

10.2

102.2

东北

1.7

<10


第二次

11.3

102.2

东北

1.5

<10


第三次

9.3

102.3

东北

1.9

<10


第四次

7.4

102.5

东北

1.6

<10


标准限值

20


测值判定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标准。


表7-4废水检测结果

采样地点

采样时间

样品性状

pH值

化学需氧量

悬浮物

石油类

总磷

氨氮

无量纲

mg/L

mg/L

mg/L

mg/L

mg/L

DW001生活污水纳管口★1#

2022年

12月14日

第一次

微黄臭味

7.3

114

88

4.53

3.75

34.5

第二次

微黄臭味

7.1

142

72

4.08

3.85

33.0

第三次

微黄臭味

7.3

93

76

3.71

3.75

31.4

第四次

微黄臭味

7.4

155

68

3.74

3.70

32.9

日均值

/

126

76

4.02

3.76

33.0

DW001生活污水纳管口★1#

2022年

12月15日

第一次

微黄臭味

7.2

100

117

3.76

3.83

31.2

第二次

微黄臭味

7.1

141

103

3.31

3.93

32.0

第三次

微黄臭味

7.3

159

127

3.25

3.95

33.4

第四次

微黄臭味

7.2

176

113

3.32

3.87

32.7

日均值

/

144

115

3.41

3.90

32.3

标准限值

6~9

500

400

20

8

35

测值标准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标准。

表7-5噪声检测结果(厂界环境噪声)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与天气情况

主要声源

结果值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Leq dB(A)

dB(A)

厂界东侧▲1#

2022年

12月14日

天气晴

风速1.4~1.8m/s

昼间

交通噪声

62.0

65

达标

夜间

交通噪声

53.6

55

达标

厂界南侧▲2#

昼间

注塑机噪声

64.8

65

达标

夜间

注塑机噪声

54.4

55

达标

厂界西侧▲3#

昼间

风机噪声

56.1

65

达标

夜间

区域环境噪声

44.3

55

达标

厂界北侧▲4#

昼间

交通噪声

58.9

65

达标

夜间

交通噪声

53.5

55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采样点位

采样时间与天气情况

主要声源

结果值

标准限值

测值判定

Leq dB(A)

dB(A)

厂界东侧▲1#

2022年

12月15日

天气晴

风速1.5~1.9m/s

昼间

交通噪声

59.7

65

达标

夜间

交通噪声

53.3

55

达标

厂界南侧▲2#

昼间

注塑机噪声

64.4

65

达标

夜间

注塑机噪声

54.6

55

达标

厂界西侧▲3#

昼间

风机噪声

57.3

65

达标

夜间

区域环境噪声

43.3

55

达标

厂界北侧▲4#

昼间

交通噪声

59.6

65

达标

夜间

交通噪声

52.1

55

达标

备注

标准限值参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2、验收监测评价

验收监测期间,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注塑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9标准,苯*烯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

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含油墨废抹布、废切削液、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塑料边角料、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油墨废抹布、废切削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地面四周设置废水导排渠道,门口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转运的时候必须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3、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总量控制要求见下表。

表7-6总量控制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污染因子

实际排放量t/a

环评许可总量t/a

备注

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

有组织

无组织

总量

1.07

有组织排放速率按监测期间平均排放速率计,工作时间按7200h/a计;无组织废气的核算按收集效率90%计,未检出按50%计。

0.015

0.002

0.017

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结论:

1、验收范围及监测期间工况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配套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注塑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9标准,苯*烯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

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昼夜间噪声检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含油墨废抹布、废切削液、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塑料边角料、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油墨废抹布、废切削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地面四周设置废水导排渠道,门口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转运的时候必须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总量控制满足批复要求。

(6)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符合性分析

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不予通过验收情形的符合性见表8-1。

表8-1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不予通过验收情形符合性分析

序号

情形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已按要求建成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

符合验收要求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符合验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无重大变动

符合验收要求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未造成重大污染

符合验收要求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已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

符合验收要求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

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符合验收要求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符合验收要求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基础资料与实际相符

符合验收要求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未违反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符合验收要求

由表可知,项目从设计到竣工没有发生或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

3、总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现场检查情况,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完善,技术资料基本齐全,较好地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均能达到环评中的标准要求。因此,该项目基本符合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可通过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

(略) 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海卫大道37号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东经121.*°,北纬30.*°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

环评单位

浙江凯峰慈欣 (略)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审批文号

慈环建[2022]280号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验收单位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宁波 (略)

验收监测施工况

/

投资总概算(万元)

3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10

所占比例(%)

3.33

实际总投资

25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5

所占比例(%)

6.00

废水治理(万元)

3

废气治理(万元)

7

噪声治理(万元)

2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3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注塑车间7200h,其余车间2400h

运营单位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76E

验收时间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

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0.108



0.108



+0.108

化学需氧量






0.054



0.054



+0.054

氨氮






0.005



0.005



+0.005

石油类













废气













二氧化硫













烟尘













工业粉尘













氮氧化物













工业固体废物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VOCs






0.017

1.07


0.017



+0.017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建设单位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企业监测点位图


附件1:批复

工况说明

企业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12月14日~15日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监测期间工况见表1。

表1企业生产情况

日期

产品名称

设计产量

实际产量

生产负荷%

2022.12.14

中性笔

26.6万支/日

22.5万支/日

84.6

2022.12.14

笔芯

26.6万支/日

23.8万支/日

89.5

2022.12.15

中性笔

26.6万支/日

23.5万支/日

88.3

2022.12.15

笔芯

26.6万支/日

24.9万支/日

93.6

备注:企业年运营300天,生产能力为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2022年12月15日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1月4日,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根据《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等要求,组织召开了“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关于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及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略) 观海卫镇工业园西区海卫大道37号,是一家从事中性笔和笔芯生产的企业。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于2022年委托浙江凯峰慈欣 (略) 编制了《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 (略) 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的审批(慈环建[2022]280号)。

目前该项目正常生产,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 (略) 生态环境厅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委托宁波 (略) 于2022年9月对该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认真核查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的有关资料,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宁波 (略) 于2022年12月14日~15日对该项目进行了检测,在此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编写了《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及对比,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情形,故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注塑废气、烫金废气和印刷废气。

注塑废气收集后通过高于15m的排气筒排放;烫金车间和印刷车间强制通风,烫金废气和印刷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单独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振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含油墨废抹布、废切削液、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塑料边角料、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油墨废抹布、废切削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注塑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9标准,苯*烯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

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2、废水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纳管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本项目固体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含油墨废抹布、废切削液、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塑料边角料、废烫金纸、废热转印纸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机油桶、其他废原料桶、废油墨废抹布、废切削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

危废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地面四周设置废水导排渠道,门口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危险废物转运的时候必须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5、总量控制

本项目总量控制满足批复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调试运行期间,环境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达标排放,固废落实妥善处置途径,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六、验收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现场检查情况,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完善,技术资料基本齐全,较好地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均能达到环评中的标准要求。项目从设计到竣工没有发生或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七、后续要求

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2023年1月4日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年产8000万支中性笔、8000万支笔芯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签到单


姓名

单位

电话

验收负责人(建设单位)







验收人员

























(略) 晨永笔芯厂(普通合伙)

2023年1月4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