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2日拟对桐乡市乌镇大道干道快速化改造(市区段)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2年12月22日拟对桐乡市乌镇大道干道快速化改造(市区段)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略) 乌镇大道干道快速化改造(市区段)项目 | (略) 乌镇大道,南起振兴路,北至逾桥路 | (略) 振东 (略) | 浙江 (略) | 乌镇大道实施改建,工程南起振兴东路,北至逾桥东路,全长2549m。设置隧道2座,长度1774m。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废水防治方面 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各种施工行为严格限制在施工范围内;物料堆场应远离河道,应设置挡雨蓬盖、截水沟和沉淀池,以免雨水冲刷对河道水质造成污染。机械冲洗、路面养护等其他施工废水收集后进行油水分离、沉淀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相关标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工程跨河桥梁施工应对河道两岸进行防护,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应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结束后对桥梁施工周围的河道进行清淤,确保河道行洪排涝通畅。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废水应急池,确保施工废水在事故时不会直接或间接进入周边水体。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路面、桥面径流,道路营运单位须加强对路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和桥面清洁,减少随雨水冲刷进入到路面和桥面径流污水中的污染物量,最大程度地保护工程沿线的河道水质。监控中心生活废水通过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散装物料应采用车辆密闭运输,严禁运输砂石料的车辆超载,以免沿途洒漏;物料堆放应有蓬布遮盖,施工场周围设置彩钢板围挡。项目不在施工场区设置沥青拌和站,沥青铺浇应避开风向正对敏感点,避免对人群健康产生影响。道路施工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有环保标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有效控制大气环境影响。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做好沿路绿化的维护及管理工作。 (三)噪声防治方面 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彩钢板围挡,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施工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相关标准;工程无施工工艺特需,夜间不得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应经取得夜间连续建设施工许可,并告之附近居民。运营期:工程全线设置降噪SMA改性沥青路面;对噪声预测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目标,采取隔声窗等措施,确保各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和《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中室内噪声相关限值要求。加强道路养护,保持路面平整,避免因路面破损引起噪声排放增加。加强噪声敏感目标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环保措施,避免噪声扰民。监控中心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少噪声排放,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 (四)固废防治方面 加强工程建设的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弃物;施工期生活垃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道路维护产生的废物和监控中心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加强对道路养护单位和养护工人的管理力度,提高其工作责任心,杜绝将养护垃圾随处倾倒的现象;监控中心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略) 乌镇大道干道快速化改造(市区段)项目 | (略) 乌镇大道,南起振兴路,北至逾桥路 | (略) 振东 (略) | 浙江 (略) | 乌镇大道实施改建,工程南起振兴东路,北至逾桥东路,全长2549m。设置隧道2座,长度1774m。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废水防治方面 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各种施工行为严格限制在施工范围内;物料堆场应远离河道,应设置挡雨蓬盖、截水沟和沉淀池,以免雨水冲刷对河道水质造成污染。机械冲洗、路面养护等其他施工废水收集后进行油水分离、沉淀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相关标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工程跨河桥梁施工应对河道两岸进行防护,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应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结束后对桥梁施工周围的河道进行清淤,确保河道行洪排涝通畅。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废水应急池,确保施工废水在事故时不会直接或间接进入周边水体。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路面、桥面径流,道路营运单位须加强对路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和桥面清洁,减少随雨水冲刷进入到路面和桥面径流污水中的污染物量,最大程度地保护工程沿线的河道水质。监控中心生活废水通过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散装物料应采用车辆密闭运输,严禁运输砂石料的车辆超载,以免沿途洒漏;物料堆放应有蓬布遮盖,施工场周围设置彩钢板围挡。项目不在施工场区设置沥青拌和站,沥青铺浇应避开风向正对敏感点,避免对人群健康产生影响。道路施工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有环保标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有效控制大气环境影响。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做好沿路绿化的维护及管理工作。 (三)噪声防治方面 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彩钢板围挡,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施工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相关标准;工程无施工工艺特需,夜间不得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应经取得夜间连续建设施工许可,并告之附近居民。运营期:工程全线设置降噪SMA改性沥青路面;对噪声预测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目标,采取隔声窗等措施,确保各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和《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中室内噪声相关限值要求。加强道路养护,保持路面平整,避免因路面破损引起噪声排放增加。加强噪声敏感目标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环保措施,避免噪声扰民。监控中心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少噪声排放,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 (四)固废防治方面 加强工程建设的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弃物;施工期生活垃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固废主要为道路维护产生的废物和监控中心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加强对道路养护单位和养护工人的管理力度,提高其工作责任心,杜绝将养护垃圾随处倾倒的现象;监控中心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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