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20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省南安市双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检查井(含井盖)3万套、模块砖(检查井配套空心水泥砌块)5万立方米项目)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20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省南安市双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检查井(含井盖)3万套、模块砖(检查井配套空心水泥砌块)5万立方米项目)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 (略) (略) (略) 年产检查井(含井盖)3万套、模块砖(检查井配套空心水泥砌块)5万立方米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3月20日10时—3月27日10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检查井(含井盖)3万套、模块砖(检查井配套空心水泥砌块)5万立方米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官桥镇东头村四*700号变电所往前50米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检查井(含井盖)3万套、模块砖(检查井配套空心水泥砌块)5万立方米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略)
(3)总投资:350万元
(4)建设地点: (略) 官桥镇东头村四*700号变电所往前50米
(5)生产组织及劳动定员:项目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日工作10小时(夜间不生产)。劳动定员为13人,11人住厂。
(6)建设规模:租赁场地面积7905.7m2,建筑面积约2100m2。
(7)生产规模:年产检查井(含井盖)3万套、模块砖(检查井配套空心水泥砌块)5万立方米。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项目东侧75m处的8亩农田浇灌,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参考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 (略) 官桥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排放标准。
6.2废气
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沙子、石子卸料、贮存、投料、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水泥罐呼吸粉尘,焊接烟尘以及车辆运输扬尘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均为无组织排放。根据《 (略) 环保厅关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项目生产废气 (略) 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
6.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全自动砌砖机、配料机、电焊机等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设备噪声压级在70-80dB(A)之间。项目采取降噪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沉淀池污泥和脱模剂空桶。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污泥经收集后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脱模剂空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 (略) (略) (略) 年产检查井(含井盖)3万套、模块砖(检查井配套空心水泥砌块)5万立方米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3月20日10时—3月27日10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检查井(含井盖)3万套、模块砖(检查井配套空心水泥砌块)5万立方米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官桥镇东头村四*700号变电所往前50米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检查井(含井盖)3万套、模块砖(检查井配套空心水泥砌块)5万立方米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略)
(3)总投资:350万元
(4)建设地点: (略) 官桥镇东头村四*700号变电所往前50米
(5)生产组织及劳动定员:项目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日工作10小时(夜间不生产)。劳动定员为13人,11人住厂。
(6)建设规模:租赁场地面积7905.7m2,建筑面积约2100m2。
(7)生产规模:年产检查井(含井盖)3万套、模块砖(检查井配套空心水泥砌块)5万立方米。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项目东侧75m处的8亩农田浇灌,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参考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 (略) 官桥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排放标准。
6.2废气
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沙子、石子卸料、贮存、投料、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水泥罐呼吸粉尘,焊接烟尘以及车辆运输扬尘等,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均为无组织排放。根据《 (略) 环保厅关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项目生产废气 (略) 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
6.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全自动砌砖机、配料机、电焊机等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设备噪声压级在70-80dB(A)之间。项目采取降噪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沉淀池污泥和脱模剂空桶。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污泥经收集后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脱模剂空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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