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3日延平区圣航玻璃钢船加工厂延平区圣航树脂船艇制造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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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3日延平区圣航玻璃钢船加工厂延平区圣航树脂船艇制造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延平区圣航树脂船艇制造项目

(略) 延平区太平镇儒罗村

延平区圣航玻璃钢船加工厂

福建 (略)

延平区圣航树脂船艇制造项目租赁厂房1000平方米,建设一条24米内树脂船艇生产线,年产24米内树脂船艇200艘。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 (略) (略) 现有厂房,项目不涉及土建。

运营期环保措施

1.地表水处理措施

运营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厂区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2.噪声治理

①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

②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③对厂房进行合理的布局,调整各种机械设备安装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尽可能远离厂界。

④更换设备时,尽量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

⑤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减震处理,设备之间应保持相应的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尽量远离厂界。

确保项目厂房外噪声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的标准。

3.固体废物处置

该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包含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1)一般固废

生产过程中主要生产的固体废物为边角料、布袋除尘器集尘,收集后临时贮存在一般固废贮存间,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回用于生产建材材料。

2)危险固废

生产固废中的废活性炭、废不饱和树脂桶、废促进剂桶、废固化剂桶、涂胶废刷子和滚筒、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

在项目厂区分布有若干生活垃圾桶,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运清运处理。

4.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配料、产品糊制、涂制胶衣等涉VOCs物料的生产工艺设置专用密闭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由微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进行吸附处理,净化达标后的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修整工序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ttp://**.cn

通讯地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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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延平区圣航树脂船艇制造项目

(略) 延平区太平镇儒罗村

延平区圣航玻璃钢船加工厂

福建 (略)

延平区圣航树脂船艇制造项目租赁厂房1000平方米,建设一条24米内树脂船艇生产线,年产24米内树脂船艇200艘。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 (略) (略) 现有厂房,项目不涉及土建。

运营期环保措施

1.地表水处理措施

运营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厂区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2.噪声治理

①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

②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③对厂房进行合理的布局,调整各种机械设备安装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尽可能远离厂界。

④更换设备时,尽量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

⑤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减震处理,设备之间应保持相应的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尽量远离厂界。

确保项目厂房外噪声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的标准。

3.固体废物处置

该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包含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1)一般固废

生产过程中主要生产的固体废物为边角料、布袋除尘器集尘,收集后临时贮存在一般固废贮存间,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回用于生产建材材料。

2)危险固废

生产固废中的废活性炭、废不饱和树脂桶、废促进剂桶、废固化剂桶、涂胶废刷子和滚筒、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

在项目厂区分布有若干生活垃圾桶,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运清运处理。

4.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配料、产品糊制、涂制胶衣等涉VOCs物料的生产工艺设置专用密闭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由微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进行吸附处理,净化达标后的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修整工序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ttp://**.cn

通讯地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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