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升平储气库工程地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大庆升平储气库工程地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庆升平储气库工程地面工程。
建设地点: (略) (略) 肇 (略) (略) 境内。
建设规模:布署气井31口(27口新建、4口利旧老井),新建升平集注站1座、新建升平集注站至大庆分输站天然气双向输气联络线,同时配套建设天然气集输管线、污水管线、道路、供配电工程等公用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采气分公司( (略) )
联系人:郑晓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萨尔图区铁人路7号
邮箱:*@*ttp://**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 (略)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地址: (略) (略) 让胡路区民营科技园新贤路5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庆升平储气库工程地面工程。
建设地点: (略) (略) 肇 (略) (略) 境内。
建设规模:布署气井31口(27口新建、4口利旧老井),新建升平集注站1座、新建升平集注站至大庆分输站天然气双向输气联络线,同时配套建设天然气集输管线、污水管线、道路、供配电工程等公用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采气分公司( (略) )
联系人:郑晓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萨尔图区铁人路7号
邮箱:*@*ttp://**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 (略)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地址: (略) (略) 让胡路区民营科技园新贤路5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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