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杰电气合肥有限公司双杰电气集团第二总部暨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公示
双杰电气合肥有限公司双杰电气集团第二总部暨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公示
(略) 双杰电气集团第二总部暨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意见
2023年01月19日, (略) 在长丰县组织召开了 (略) 双杰电气集团第二总部暨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阶段性)。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及《 (略) 双杰电气集团第二总部暨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监测报告表》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略) 双杰电气集团第二总部暨智能电网高端装 (略) 长丰县下塘镇青杨大道与凤麟大道交口东南角;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290.7万套环网柜、开关柜以及各类断路器等电气产品生产线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于2021年10月委托安徽 (略) 编制了《 (略) 双杰电气集团第二总部暨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批),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0月14日以“环建审【2021】3129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该项目于2022年12月项目建设完成,与其配套的环保设施一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本次阶段性验收工程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约为0.7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项目阶段性验收验收规模为:年产149万套环网柜、开关柜以及各类断路器等电气产品生产线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1)经企业核实、确认,企业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了7栋生产厂房(1#、2#、3#、4#、5#、6#及动力中心)及1座办公裙楼(A、B、C、D、E),将部分生产厂房的编号进行了调整,原环评报告中1#、2#厂房编号互调,3#、5#厂房编号互调,8#厂房编号变更为6#厂房,综合办公楼及6#厂房编号调整为ABCDE办公裙楼,7#厂房编号调整为动力中心,4#厂房编号及建设内容不变,9#厂房暂未建设。各厂房除编号外实际建设内容、生产情况及使用功能均与环评及批复内容基本一致,未发生变化;
(2)环评及批复要求:厂区喷塑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采用大旋风+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实际建设过程,建设单位在6#厂房内建设1条小件喷塑生产线、1条大件喷塑生产线,每条生产线设置1个喷粉房(L9.0m×W6.0m×H6.0m),建设单位采用钢化玻璃对各喷粉房进行整体封闭,喷粉房产生的喷塑粉尘废气经收集后再经大旋风+滤芯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直接排放到喷粉房内。项目废气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不涉及主要排放口变动等。
(3)环评及批复要求:在厂区8#厂房外东南侧设置1个200m2的危废库;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在厂区东侧设置了1座危废库,面积约90m2(15m×6m),地面采用20cm后压实混凝土+5mm环氧树脂涂料进行了防渗处理,并在液态危废下方设置了防渗漏托盘,可以满足项目危废临时暂存要求。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且污染物的种类等亦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废气喷淋塔排水经厂区污水站(位于厂区6#厂房外南侧,主要设计工艺为“气浮+混凝沉淀”,设计处理能力为6.0t/h)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等一起接管下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
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1#厂房焊接烟尘、3#厂房锡焊烟尘及锡膏固化废气、6#厂房焊接烟尘、返修打磨粉尘、喷砂房喷砂粉尘、喷塑粉尘、烘干固化及天然气燃烧、大件水分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尾气及热水锅炉天然气燃烧尾气等。
(1)1#厂房焊接烟尘废气
建设单位在1#厂房中间设置了1间封闭式机器人焊接室(大小为L50m×W20m×H3.5m)进行集中焊接处理。焊接烟尘经集中负压抽风收集后引入到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内径0.5m)排放;
(2)3#厂房锡焊烟尘及锡膏固化废气
本项目3#厂房内设有波峰焊机及无铅热风回流炉,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锡焊烟尘及锡膏固化废气。建设单位在每个焊接工位上方采用废气收集软管收集锡焊烟尘;每台波峰焊设备设有2个废气收集管道(内径0.15m)收集锡膏固化等废气。
锡焊烟尘废气与锡膏固化废气经废气收集软管集中收集后通过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内径0.7m)排放;
(3)6#厂房焊接烟尘
建设单位在6#厂房东侧设置了1个集中焊接区进行工件普通焊接处理。建设单位在每个焊接工位处设置了废气收集软管(共40个,内径0.1m)用于收集焊接烟尘,焊接烟尘经收集后引入到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内径1.0m)排放;
(4)6#厂房小件返修打磨粉尘废气
建设单位在6#厂房中间设置了1间封闭式返修打磨房(大小为L5.0m×W6.0m×H3.0m)进行集中工件集中返修打磨处理。返修打磨粉尘废气经集中负压抽风收集后引入到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4,内径0.4m)排放;
(5)6#厂房喷砂房打磨粉尘废气
建设单位在6#厂房中间设置了1间封闭式喷砂房(大小为L10m×W6.0m×H3.0m)集中进行大件喷砂打磨处理。喷砂打磨粉尘废气经集中负压抽风收集后引入到1套“滤筒+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5,内径0.8m)排放;
(6)6#厂房喷塑粉尘废气
建设单位在6#厂房内东侧建设了1条小件喷塑生产线,每条生产线设置个喷粉房(L9.0m×W6.0m×H6.0m),建设单位采用钢化玻璃对各喷粉房进行整体封闭,小件生产线的喷粉房共用 1 套大旋风+滤芯除尘器装置,喷粉房产生的喷塑粉尘废气经收集后再经大旋风+滤芯除尘器装置处理后排放到喷粉房;
建设单位在东南侧内6#厂房内建设了1条大件喷塑生产线,设置1个喷粉房(L9.0m×W6.0m×H6.0m),每个喷粉室设置 2 个喷粉工位。建设单位采用钢化玻璃对各喷粉房进行整体封闭,采用 1 套大旋风+滤芯除尘器装置,喷粉房产生的喷塑粉尘废气经收集后再经大旋风+滤芯除尘器装置处理后排放到喷粉房;
(7)6#厂房喷塑烘干废气及喷涂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
建设单位在大件、小件产品喷涂烘干固化过程中各采用1组天然气燃烧机设备提供热源,天然气燃烧尾气与烘干固化有机废气经烘干固化隧道进、出口集气罩一起经喷淋塔降温预处理后再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6,内径0.3m)排放;
(8)6#厂房大件水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大件前处理过程中清洗完成后需进行水分烘干以提高工作效率,采用1组天然气燃烧机设备提供热源,大件水分烘干过程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直接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7,内径0.3m)排放;
(9)6#厂房热水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小件产品前处理过程中在气温较低时须使用热水,厂区设有热水锅炉1个,采用1组天然气低氮燃烧机设备提供热源。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尾气经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8,内径0.3m)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内各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了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不合格电气元器件、金属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的塑粉、废乳化液、废包装材料、废槽渣、废过滤芯及过滤渣、沉降到地面的塑粉、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废机油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原料采购时产生的不合格电气元器件等退回原厂家;金属边角料以及工件焊接、打磨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粉尘等属于一般固废,厂区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
喷粉房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塑粉回用于生产;
项目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乳化液(HW09 900-07-09)、前处理生产线脱脂剂、硅烷剂等用完后的废包装桶等废包装材料(HW49 900-041-49)、前处理生产线定期打捞的废槽渣(HW17 336-064-17)、喷粉房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过滤芯及过滤渣(HW12 264-011-12)、沉降到地面的塑粉(HW12 900-299-12)、喷粉烘干固化过程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HW49 900-041-49)、污水站污泥(HW17 336-064-17)、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HW08 900-218-08)等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在厂区东侧设置了1座危废库,面积约90m2(15m×6m),地面采用20cm后压实混凝土+5mm环氧树脂涂料进行了防渗处理,并在液态危废下方设置了防渗漏托盘,可以满足项目危废临时暂存要求。废活性炭等危废在厂区危废库安全暂存后定期交由芜湖海创 (略) 处置。
生活垃圾等统一交给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依据合肥森力 (略) 提供的该项目的验收监测数据: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评价:
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 1#厂房焊接烟尘废气排气筒(DA001)颗粒物废气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第一天、第二天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要求;
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3#厂房锡焊烟尘、锡膏固化废气废气排气筒(DA002)锡及其化合物废气最大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废气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第一天、第二天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要求;
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 6#厂房焊接烟尘废气排气筒(DA003)颗粒物废气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第一天、第二天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要求;
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 6#厂房返修打磨粉尘废气排气筒(DA004)颗粒物废气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第一天、第二天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要求;
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 6#厂房喷砂房喷砂打磨粉尘废气排气筒(DA005)颗粒物废气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第一天、第二天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要求;
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 6#厂房烘干固化及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DA006)非*烷总烃废气最大排放浓度第一天、第二天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6#厂房烘干固化及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DA006)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要求;
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6#厂房大件水分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DA007)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要求;
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6#厂房热水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DA008)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评价:
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废气浓度最大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废气浓度最大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监控浓度最大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
(二)废水
本次验收按东侧厂区(厂区污水站进、出口)、西侧厂区总排口等2个废水排放口分别进行评价。
1)东侧厂区(厂区污水站进、出口)废水监测结果: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区污水处理站出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第一天、第二天均满足下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西侧厂区总排口废水监测结果: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西侧厂区总排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第一天、第二天均满足下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验收监测期间,第一天、第二天厂界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原料采购时产生的不合格电气元器件等退回原厂家;金属边角料以及工件焊接、打磨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粉尘等属于一般固废,厂区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
喷粉房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塑粉回用于生产;
项目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乳化液(HW09 900-07-09)、前处理生产线脱脂剂、硅烷剂等用完后的废包装桶等废包装材料(HW49 900-041-49)、前处理生产线定期打捞的废槽渣(HW17 336-064-17)、喷粉房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过滤芯及过滤渣(HW12 264-011-12)、沉降到地面的塑粉(HW12 900-299-12)、喷粉烘干固化过程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HW49 900-041-49)、污水站污泥(HW17 336-064-17)、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HW08 900-218-08)等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在厂区东侧设置了1座危废库,面积约90m2(15m×6m),地面采用20cm后压实混凝土+5mm环氧树脂涂料进行了防渗处理,并在液态危废下方设置了防渗漏托盘,可以满足项目危废临时暂存要求。废活性炭等危废在厂区危废库安全暂存后定期交由芜湖海创 (略) 处置。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 (略) “双杰电气集团第二总部暨智能电网高端装备”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
六、后续要求
加强对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附:(公示本) (略) 双杰电气集团第二总部暨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pdf
(略) 双杰电气集团第二总部暨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意见
2023年01月19日, (略) 在长丰县组织召开了 (略) 双杰电气集团第二总部暨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阶段性)。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及《 (略) 双杰电气集团第二总部暨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监测报告表》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略) 双杰电气集团第二总部暨智能电网高端装 (略) 长丰县下塘镇青杨大道与凤麟大道交口东南角;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290.7万套环网柜、开关柜以及各类断路器等电气产品生产线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于2021年10月委托安徽 (略) 编制了《 (略) 双杰电气集团第二总部暨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批),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0月14日以“环建审【2021】3129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该项目于2022年12月项目建设完成,与其配套的环保设施一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本次阶段性验收工程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约为0.7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项目阶段性验收验收规模为:年产149万套环网柜、开关柜以及各类断路器等电气产品生产线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1)经企业核实、确认,企业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了7栋生产厂房(1#、2#、3#、4#、5#、6#及动力中心)及1座办公裙楼(A、B、C、D、E),将部分生产厂房的编号进行了调整,原环评报告中1#、2#厂房编号互调,3#、5#厂房编号互调,8#厂房编号变更为6#厂房,综合办公楼及6#厂房编号调整为ABCDE办公裙楼,7#厂房编号调整为动力中心,4#厂房编号及建设内容不变,9#厂房暂未建设。各厂房除编号外实际建设内容、生产情况及使用功能均与环评及批复内容基本一致,未发生变化;
(2)环评及批复要求:厂区喷塑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采用大旋风+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实际建设过程,建设单位在6#厂房内建设1条小件喷塑生产线、1条大件喷塑生产线,每条生产线设置1个喷粉房(L9.0m×W6.0m×H6.0m),建设单位采用钢化玻璃对各喷粉房进行整体封闭,喷粉房产生的喷塑粉尘废气经收集后再经大旋风+滤芯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直接排放到喷粉房内。项目废气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不涉及主要排放口变动等。
(3)环评及批复要求:在厂区8#厂房外东南侧设置1个200m2的危废库;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在厂区东侧设置了1座危废库,面积约90m2(15m×6m),地面采用20cm后压实混凝土+5mm环氧树脂涂料进行了防渗处理,并在液态危废下方设置了防渗漏托盘,可以满足项目危废临时暂存要求。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且污染物的种类等亦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废气喷淋塔排水经厂区污水站(位于厂区6#厂房外南侧,主要设计工艺为“气浮+混凝沉淀”,设计处理能力为6.0t/h)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等一起接管下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
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1#厂房焊接烟尘、3#厂房锡焊烟尘及锡膏固化废气、6#厂房焊接烟尘、返修打磨粉尘、喷砂房喷砂粉尘、喷塑粉尘、烘干固化及天然气燃烧、大件水分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尾气及热水锅炉天然气燃烧尾气等。
(1)1#厂房焊接烟尘废气
建设单位在1#厂房中间设置了1间封闭式机器人焊接室(大小为L50m×W20m×H3.5m)进行集中焊接处理。焊接烟尘经集中负压抽风收集后引入到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内径0.5m)排放;
(2)3#厂房锡焊烟尘及锡膏固化废气
本项目3#厂房内设有波峰焊机及无铅热风回流炉,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锡焊烟尘及锡膏固化废气。建设单位在每个焊接工位上方采用废气收集软管收集锡焊烟尘;每台波峰焊设备设有2个废气收集管道(内径0.15m)收集锡膏固化等废气。
锡焊烟尘废气与锡膏固化废气经废气收集软管集中收集后通过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内径0.7m)排放;
(3)6#厂房焊接烟尘
建设单位在6#厂房东侧设置了1个集中焊接区进行工件普通焊接处理。建设单位在每个焊接工位处设置了废气收集软管(共40个,内径0.1m)用于收集焊接烟尘,焊接烟尘经收集后引入到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内径1.0m)排放;
(4)6#厂房小件返修打磨粉尘废气
建设单位在6#厂房中间设置了1间封闭式返修打磨房(大小为L5.0m×W6.0m×H3.0m)进行集中工件集中返修打磨处理。返修打磨粉尘废气经集中负压抽风收集后引入到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4,内径0.4m)排放;
(5)6#厂房喷砂房打磨粉尘废气
建设单位在6#厂房中间设置了1间封闭式喷砂房(大小为L10m×W6.0m×H3.0m)集中进行大件喷砂打磨处理。喷砂打磨粉尘废气经集中负压抽风收集后引入到1套“滤筒+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5,内径0.8m)排放;
(6)6#厂房喷塑粉尘废气
建设单位在6#厂房内东侧建设了1条小件喷塑生产线,每条生产线设置个喷粉房(L9.0m×W6.0m×H6.0m),建设单位采用钢化玻璃对各喷粉房进行整体封闭,小件生产线的喷粉房共用 1 套大旋风+滤芯除尘器装置,喷粉房产生的喷塑粉尘废气经收集后再经大旋风+滤芯除尘器装置处理后排放到喷粉房;
建设单位在东南侧内6#厂房内建设了1条大件喷塑生产线,设置1个喷粉房(L9.0m×W6.0m×H6.0m),每个喷粉室设置 2 个喷粉工位。建设单位采用钢化玻璃对各喷粉房进行整体封闭,采用 1 套大旋风+滤芯除尘器装置,喷粉房产生的喷塑粉尘废气经收集后再经大旋风+滤芯除尘器装置处理后排放到喷粉房;
(7)6#厂房喷塑烘干废气及喷涂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
建设单位在大件、小件产品喷涂烘干固化过程中各采用1组天然气燃烧机设备提供热源,天然气燃烧尾气与烘干固化有机废气经烘干固化隧道进、出口集气罩一起经喷淋塔降温预处理后再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6,内径0.3m)排放;
(8)6#厂房大件水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大件前处理过程中清洗完成后需进行水分烘干以提高工作效率,采用1组天然气燃烧机设备提供热源,大件水分烘干过程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直接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7,内径0.3m)排放;
(9)6#厂房热水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小件产品前处理过程中在气温较低时须使用热水,厂区设有热水锅炉1个,采用1组天然气低氮燃烧机设备提供热源。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尾气经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8,内径0.3m)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内各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了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不合格电气元器件、金属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的塑粉、废乳化液、废包装材料、废槽渣、废过滤芯及过滤渣、沉降到地面的塑粉、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废机油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原料采购时产生的不合格电气元器件等退回原厂家;金属边角料以及工件焊接、打磨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粉尘等属于一般固废,厂区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
喷粉房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塑粉回用于生产;
项目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乳化液(HW09 900-07-09)、前处理生产线脱脂剂、硅烷剂等用完后的废包装桶等废包装材料(HW49 900-041-49)、前处理生产线定期打捞的废槽渣(HW17 336-064-17)、喷粉房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过滤芯及过滤渣(HW12 264-011-12)、沉降到地面的塑粉(HW12 900-299-12)、喷粉烘干固化过程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HW49 900-041-49)、污水站污泥(HW17 336-064-17)、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HW08 900-218-08)等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在厂区东侧设置了1座危废库,面积约90m2(15m×6m),地面采用20cm后压实混凝土+5mm环氧树脂涂料进行了防渗处理,并在液态危废下方设置了防渗漏托盘,可以满足项目危废临时暂存要求。废活性炭等危废在厂区危废库安全暂存后定期交由芜湖海创 (略) 处置。
生活垃圾等统一交给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依据合肥森力 (略) 提供的该项目的验收监测数据: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评价:
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 1#厂房焊接烟尘废气排气筒(DA001)颗粒物废气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第一天、第二天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要求;
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3#厂房锡焊烟尘、锡膏固化废气废气排气筒(DA002)锡及其化合物废气最大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废气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第一天、第二天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要求;
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 6#厂房焊接烟尘废气排气筒(DA003)颗粒物废气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第一天、第二天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要求;
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 6#厂房返修打磨粉尘废气排气筒(DA004)颗粒物废气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第一天、第二天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要求;
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 6#厂房喷砂房喷砂打磨粉尘废气排气筒(DA005)颗粒物废气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第一天、第二天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要求;
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 6#厂房烘干固化及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DA006)非*烷总烃废气最大排放浓度第一天、第二天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6#厂房烘干固化及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DA006)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要求;
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6#厂房大件水分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DA007)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要求;
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6#厂房热水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DA008)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评价:
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废气浓度最大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废气浓度最大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监控浓度最大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
(二)废水
本次验收按东侧厂区(厂区污水站进、出口)、西侧厂区总排口等2个废水排放口分别进行评价。
1)东侧厂区(厂区污水站进、出口)废水监测结果: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区污水处理站出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第一天、第二天均满足下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西侧厂区总排口废水监测结果: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西侧厂区总排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第一天、第二天均满足下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在2023年01月08日~2023年01月09日验收监测期间,第一天、第二天厂界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原料采购时产生的不合格电气元器件等退回原厂家;金属边角料以及工件焊接、打磨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粉尘等属于一般固废,厂区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
喷粉房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塑粉回用于生产;
项目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乳化液(HW09 900-07-09)、前处理生产线脱脂剂、硅烷剂等用完后的废包装桶等废包装材料(HW49 900-041-49)、前处理生产线定期打捞的废槽渣(HW17 336-064-17)、喷粉房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过滤芯及过滤渣(HW12 264-011-12)、沉降到地面的塑粉(HW12 900-299-12)、喷粉烘干固化过程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HW49 900-041-49)、污水站污泥(HW17 336-064-17)、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HW08 900-218-08)等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在厂区东侧设置了1座危废库,面积约90m2(15m×6m),地面采用20cm后压实混凝土+5mm环氧树脂涂料进行了防渗处理,并在液态危废下方设置了防渗漏托盘,可以满足项目危废临时暂存要求。废活性炭等危废在厂区危废库安全暂存后定期交由芜湖海创 (略) 处置。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 (略) “双杰电气集团第二总部暨智能电网高端装备”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
六、后续要求
加强对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附:(公示本) (略) 双杰电气集团第二总部暨智能电网高端装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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