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制拟审批公示23002】长春市汇鑫达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承诺制拟审批公示23002】长春市汇鑫达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3月15日-3月16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略) 汇鑫 (略) 建设项目 | (略) 绿园区西新工业集中区集义路与新开河街交叉口 2号厂房 | (略) 汇鑫 (略) | (略) (略) | 本项目位于绿园区西新工业集中区集义路与新开河街交叉口 2号厂房,年产电缆桥架及其配件2500t(其中有1500t/a的产品需进行静电喷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 (略) 政管网排入西新污水处理厂。 (2)废气 ①锅炉烟气 冬季办公楼供暖为电采暖,生产车间供暖利用生物质烘干炉余热;生产用热由生物质烘干炉提供,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烟气经18m高1#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②喷粉粉尘 喷粉粉尘通过滤芯回收系统+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2#筒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③固化废气 固化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m高2#筒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④焊接烟尘 焊接烟尘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⑤无组织排放废气 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喷粉粉尘和固化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边角料、焊渣、烘干炉炉灰、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烘干炉烟尘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5天,报告表项目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3月15日-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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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略) 汇鑫 (略) 建设项目 | (略) 绿园区西新工业集中区集义路与新开河街交叉口 2号厂房 | (略) 汇鑫 (略) | (略) (略) | 本项目位于绿园区西新工业集中区集义路与新开河街交叉口 2号厂房,年产电缆桥架及其配件2500t(其中有1500t/a的产品需进行静电喷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 (略) 政管网排入西新污水处理厂。 (2)废气 ①锅炉烟气 冬季办公楼供暖为电采暖,生产车间供暖利用生物质烘干炉余热;生产用热由生物质烘干炉提供,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烟气经18m高1#排气筒排放,要求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②喷粉粉尘 喷粉粉尘通过滤芯回收系统+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2#筒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③固化废气 固化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m高2#筒排放,要求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④焊接烟尘 焊接烟尘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⑤无组织排放废气 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喷粉粉尘和固化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可使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边角料、焊渣、烘干炉炉灰、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烘干炉烟尘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废标准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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