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系统项目采购决策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印发《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系统项目采购决策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正文文件

关于印发《松 (略) 容管理局系统

项目采购决策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松 (略) 容管理局系统项目采购决策管理办法(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松 (略) 容管理局系统项目采购决策管理办

法(修订版)

(略) 松 (略) 容管理局

2023年3月23日

(略) 松 (略) 容管理局办公室2023年3月23日印发 

附件

松 (略) 容管理局系统

项目采购决策管理办法

(修订版)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项目采购决策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局实际,本着依法依规、统放结合、按级负责、便捷高效原则制订本办法。

一、中介服务单位采购方式

中介服务单位一般指项目进行中,除主体服务单位或施工单位外,所涉及的服务单位,包括财务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工可编制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监理单位等。

(一)财务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财务监理或招标代理费用50万元(不含)以下,根据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由局班子会决策一般采取直接委托方式确定。

财务监理或招标代理费用50万(含)至100万元(不含),一般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采购。

财务监理或招标代理费用100万元(含)至400万元(不含),按照《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一般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

财务监理或招标代理费用400万元(含)以上,按照《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一般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

注:如项目财务监理单位由区财政局直接委派,以区财政局委派的财务监理单位为准。

(二)设计单位、施工监理单位等建设工程服务单位

工可、设计、施工监理等二类费用20万元(不含)以下,根据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由局班子会决策,一般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

工可、设计、施工监理等二类费用2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根据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由局班子会决策,一般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采购。

工可、设计、施工监理等二类费用100万元(含)以上,采用进场招标的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 (略) (略) 容(林业)工程管理站进行采购。

二、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采购方式

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按照《 (略) 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进行采购,一 (略) 进行采购或委托区采购中心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若预算金额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400万元)以上的,仍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织公开招标。

三、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采购方式

(一)工程类项目

(1)集中采购目录外且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

基层单位建安费5万元(不含)以下,严格按照各单位内控制度执行,如需比价,参照局相关流程执行。

局本部建安费5万元(不含)以下,由局责任科室按照局相关内控制度执行。

建安费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根据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由局班子会决策,一般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建安费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根据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由局班子会决策,一般采取比价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建安费2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根据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由局班子会决策,一般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采购。

重要节庆、重大活动保障以及任务急、工期紧的,由局班子会决策的采购方式执行,一般采用直接委托或比价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2)集中采购目录外并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建安费100万元(含)至400万元(不含))的工程项目,按照《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一般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

(3)集中采购目录外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小型绿化工程项目(建安费400万元(含)至800万元(不含)),一般采用公开招标的 (略) (略) 容(林业)工程管理站进行采购。

(4)集中采购目录外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中型绿化工程项目(建安费800万元(含)至2000万元(不含)),按照《 (略) 容局关于中型及以上绿化工程采用投标人筛选、资格预审招标的实施意见(试行)》,一般采用投标人筛选的 (略) (略) 容(林业)工程管理站进行采购。

(5)集中采购目录外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大型绿化工程项目及特大型绿化工程项目(建安费2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及5000万元(含)以上),按照《 (略) 容局关于中型及以上绿化工程采用投标人筛选、资格预审招标的实施意见(试行)》,一般采用资格预审的 (略) (略) 容(林业)工程管理站进行采购。

(6)集中采购目录外且达到公开招标 (略) 容、景观、环卫工程项目(建安费400万元(含)以上),按照相关要求,一般采用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或投标人筛选的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 (略) (略) 容(林业)工程管理站进行采购。

(二)服务类、货物类项目

(1)集中采购目录外且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服务/货物费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服务类、货物类项目:

基层单位服务/货物费用5万元(不含)以下,严格按照各单位内控制度执行。

局本部服务/货物费用5万元(不含)以下,由局责任科室按照局相关内控制度执行。

服务/货物费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根据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由局班子会决策,一般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服务/供货单位。

服务/货物费用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根据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由局班子会决策,一般采取比价的方式确定服务/供货单位。

服务/货物费用2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根据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由局班子会决策,一般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采购。

重要节庆、重大活动保障以及任务急、工期紧的,由局班子会决策的采购方式执行,可采用直接委托或比价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2)集中采购目录外并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服务/货物费用100万元(含)至400万元(不含))的服务类项目,根据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由局班子会决策,一般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

(3)集中采购目录外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服务类项目(服务/货物费用400万元(含)以上),按照《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一般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

(三)应急抢险类项目

抢险救灾类应急项目,按照《松江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沪松府〔2017〕131号)执行。

四、具体采购流程

(一)比价

项目责任单位拟制比价文件,经项目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局规划发展科审核。

局规划发展科严格审查报名参与单位相关证照(营业执照、身份证、社保证明、资质证书等),若有不符合条件者视为报名无效,未经报名程序的单位不予参与后续比价评审。

比价评审小组由项目责任单位、局条线管理部门、局规划发展科各派一人组成,规划发展科派出人员担任组长。

比价评审开始前,评审小组需检查参与比价人员的相关身份证件(身份证、社保证明及法人委托书),确认人员身份,并签订无关联承诺书。

比价评审时,如2家及以上参与单位的报价文件高度相似,取消其此次比价资格,由局规划发展科重新组织比价;如报价文件不符合比价文件要求或实质性不满足要求或存在重大错误,取消其此次比价资格,由局规划发展科重新组织比价。

局系统所有需采用比价方式采购的项目可参照以上流程。

(二)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

项目负责人对接招标代理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文件,经项目责任单位分管领导、项目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局规划发展科、局项目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局项目分管领导通知招标代理上网。

五、特别说明

(一)根据《松 (略) 维护项目管理办法》(沪松建管规字〔2020〕3号), (略) 维护工程类项目实行财务监理(审价)制度。财务监理(审价)机构负责项目全过程的资金监控和审价等工作。财务监理在区财政局财务监理名单中选择,并由区财政局委派。

(二)根据《关于本区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松财采〔2020〕5号),对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涉密项目外),均应公开采购意向,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三)需要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的项目,都必须到区财政局采管办审批,根据采管办审批的采购方式进行招投标,如采管办审批的采购方式与上述管理办法冲突,以采管办审批的采购方式为准。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相关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 -

正文文件

关于印发《松 (略) 容管理局系统

项目采购决策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松 (略) 容管理局系统项目采购决策管理办法(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松 (略) 容管理局系统项目采购决策管理办

法(修订版)

(略) 松 (略) 容管理局

2023年3月23日

(略) 松 (略) 容管理局办公室2023年3月23日印发 

附件

松 (略) 容管理局系统

项目采购决策管理办法

(修订版)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项目采购决策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局实际,本着依法依规、统放结合、按级负责、便捷高效原则制订本办法。

一、中介服务单位采购方式

中介服务单位一般指项目进行中,除主体服务单位或施工单位外,所涉及的服务单位,包括财务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工可编制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监理单位等。

(一)财务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财务监理或招标代理费用50万元(不含)以下,根据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由局班子会决策一般采取直接委托方式确定。

财务监理或招标代理费用50万(含)至100万元(不含),一般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采购。

财务监理或招标代理费用100万元(含)至400万元(不含),按照《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一般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

财务监理或招标代理费用400万元(含)以上,按照《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一般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

注:如项目财务监理单位由区财政局直接委派,以区财政局委派的财务监理单位为准。

(二)设计单位、施工监理单位等建设工程服务单位

工可、设计、施工监理等二类费用20万元(不含)以下,根据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由局班子会决策,一般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

工可、设计、施工监理等二类费用2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根据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由局班子会决策,一般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采购。

工可、设计、施工监理等二类费用100万元(含)以上,采用进场招标的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 (略) (略) 容(林业)工程管理站进行采购。

二、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采购方式

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按照《 (略) 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进行采购,一 (略) 进行采购或委托区采购中心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若预算金额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400万元)以上的,仍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织公开招标。

三、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采购方式

(一)工程类项目

(1)集中采购目录外且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

基层单位建安费5万元(不含)以下,严格按照各单位内控制度执行,如需比价,参照局相关流程执行。

局本部建安费5万元(不含)以下,由局责任科室按照局相关内控制度执行。

建安费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根据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由局班子会决策,一般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建安费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根据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由局班子会决策,一般采取比价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建安费2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根据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由局班子会决策,一般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采购。

重要节庆、重大活动保障以及任务急、工期紧的,由局班子会决策的采购方式执行,一般采用直接委托或比价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2)集中采购目录外并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建安费100万元(含)至400万元(不含))的工程项目,按照《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一般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

(3)集中采购目录外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小型绿化工程项目(建安费400万元(含)至800万元(不含)),一般采用公开招标的 (略) (略) 容(林业)工程管理站进行采购。

(4)集中采购目录外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中型绿化工程项目(建安费800万元(含)至2000万元(不含)),按照《 (略) 容局关于中型及以上绿化工程采用投标人筛选、资格预审招标的实施意见(试行)》,一般采用投标人筛选的 (略) (略) 容(林业)工程管理站进行采购。

(5)集中采购目录外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大型绿化工程项目及特大型绿化工程项目(建安费2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及5000万元(含)以上),按照《 (略) 容局关于中型及以上绿化工程采用投标人筛选、资格预审招标的实施意见(试行)》,一般采用资格预审的 (略) (略) 容(林业)工程管理站进行采购。

(6)集中采购目录外且达到公开招标 (略) 容、景观、环卫工程项目(建安费400万元(含)以上),按照相关要求,一般采用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或投标人筛选的 (略)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 (略) (略) 容(林业)工程管理站进行采购。

(二)服务类、货物类项目

(1)集中采购目录外且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服务/货物费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服务类、货物类项目:

基层单位服务/货物费用5万元(不含)以下,严格按照各单位内控制度执行。

局本部服务/货物费用5万元(不含)以下,由局责任科室按照局相关内控制度执行。

服务/货物费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根据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由局班子会决策,一般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服务/供货单位。

服务/货物费用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根据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由局班子会决策,一般采取比价的方式确定服务/供货单位。

服务/货物费用2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根据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由局班子会决策,一般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采购。

重要节庆、重大活动保障以及任务急、工期紧的,由局班子会决策的采购方式执行,可采用直接委托或比价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2)集中采购目录外并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服务/货物费用100万元(含)至400万元(不含))的服务类项目,根据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由局班子会决策,一般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

(3)集中采购目录外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服务类项目(服务/货物费用400万元(含)以上),按照《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一般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

(三)应急抢险类项目

抢险救灾类应急项目,按照《松江区应急抢险救灾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沪松府〔2017〕131号)执行。

四、具体采购流程

(一)比价

项目责任单位拟制比价文件,经项目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局规划发展科审核。

局规划发展科严格审查报名参与单位相关证照(营业执照、身份证、社保证明、资质证书等),若有不符合条件者视为报名无效,未经报名程序的单位不予参与后续比价评审。

比价评审小组由项目责任单位、局条线管理部门、局规划发展科各派一人组成,规划发展科派出人员担任组长。

比价评审开始前,评审小组需检查参与比价人员的相关身份证件(身份证、社保证明及法人委托书),确认人员身份,并签订无关联承诺书。

比价评审时,如2家及以上参与单位的报价文件高度相似,取消其此次比价资格,由局规划发展科重新组织比价;如报价文件不符合比价文件要求或实质性不满足要求或存在重大错误,取消其此次比价资格,由局规划发展科重新组织比价。

局系统所有需采用比价方式采购的项目可参照以上流程。

(二)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

项目负责人对接招标代理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文件,经项目责任单位分管领导、项目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局规划发展科、局项目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局项目分管领导通知招标代理上网。

五、特别说明

(一)根据《松 (略) 维护项目管理办法》(沪松建管规字〔2020〕3号), (略) 维护工程类项目实行财务监理(审价)制度。财务监理(审价)机构负责项目全过程的资金监控和审价等工作。财务监理在区财政局财务监理名单中选择,并由区财政局委派。

(二)根据《关于本区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松财采〔2020〕5号),对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涉密项目外),均应公开采购意向,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三)需要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的项目,都必须到区财政局采管办审批,根据采管办审批的采购方式进行招投标,如采管办审批的采购方式与上述管理办法冲突,以采管办审批的采购方式为准。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相关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