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迎仙镇中心学校教学楼、科艺楼房屋及残值物拆除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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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迎仙镇中心学校教学楼、科艺楼房屋及残值物拆除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临泉县迎仙镇中心学校教学楼、科艺楼房屋及残值物拆除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LQ2023GS0322

采 购 人:临泉县教育局(单位盖章)

2023年3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公告格式

第八章质疑函范本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Q2023GS0322

项目名称:临泉县迎仙镇中心学校教学楼、科艺楼房屋及残值物拆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元/平方米

最低限价:10元/平方米

采购需求:①迎仙镇中心学校教学楼1-4层,拆除面积约:1764㎡,②迎仙镇中心学校科艺楼1-4层,拆除面积约:1710㎡(拆除时间未定,以学校通知为准),拆除总面积约:3474㎡,具体以委托方指定范围为准。

临泉县迎仙镇中心学校教学楼、科艺楼房屋及残值物拆除项目,施工必须满足环保部门要求,作业时使用多功能抑尘车,机械化粉碎拆除至基础底部位置,砖渣限期清运干净。不得擅自转让或变相转让房屋拆除业务,对施工现场尽到监管职责。

合同履行期限:7个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 项目负责人具有: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能够从原任职撤离,并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

5.公告发布之日前1年内被处罚过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略) 市本级及县区生态环境局、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有不良行为记录的。)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3 月23日 至 2023年3 月 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安徽 (略) ( (略) 颍州区颍州南路1号雪霁山庄11层写字楼六楼东侧)

3.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获取时间内到安徽 (略) 缴纳费用并领取收据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时未提交收据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15时00分。

2、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临泉县教育局南四楼党委会议室。

4、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临泉县教育局

地 址:  (略) 临泉县前进东路302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 (略)  

地  址:  (略) 颍州区颍州南路1号雪霁山庄11层写字楼六楼东侧

联系方式: 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3.1

采购人

临泉县教育局

3.2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 (略)

3.5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

□是t否

7.3

现场考察

t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

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1

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接受采购文件质疑的电子邮箱:*@*q.com

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临泉县教育局网站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所有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澄清、修改及答疑回复视为全部知晓,无需回复确认。)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3、质疑函格式按照采购文件格式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9.1

包别划分

t不分包□分为个包

供应商参加多个包谈判的成交包数规定:

13.1

谈判保证金

免收

14.1

谈判有效期

90日历日

15.1

响应文件要求

正本1份,副本3份,每册均需采用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5.2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15.3

谈判现场提交的

其他材料要求

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按时到达开标现场。授权委托书开标时单独提供一份。以上证明、证件均为原件。

16.1

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

详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19.1

谈判时间

详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谈判地点

详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19.2

评审方法

最高评标价法

22.7

报价及合同价款的方式

¨固定总价合同

投标人投标时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

R固定单价合同

投标人投标时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

22.8

最后报价扣除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扣除比例在10%-20%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

(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

24.1

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1-3名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确定t采购人确定

28.1

成交通知书发出

的形式

t书面□数据电文

30.1

履约保证金

(1)金额:遵照《 (略) 财政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财购〔2021〕178号)执行

¨免收

£合同价的%

R定额收取:人民币5000 元

(2)支付方式:

R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R保函(如使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必须是见索即付保函 )

其他要求:

(3)收取单位:临泉县教育局

(4)缴纳时间:签订合同前缴纳

(5)退还时间: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31.1

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10000元。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上述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

34.3

质疑函(投诉函)递交的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接收部门:临泉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临泉县前进东路3021号

35

其他内容

/

35.1

承包方式

t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35.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7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月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35.4

质量标准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35.5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资格见公告要求

35.7

安全文明要求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

相关规定

35.8

总包及分包规定

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

35.9

现场条件

具备开工条件

35.10

采购人提供的资料

t谈判文件

¨工程量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

35.13

关于联合体参加谈判的相关约定

(1)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谈判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意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2)联合体参加谈判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谈判文件要求提供。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35.14

社保证明材料

(如有)

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谈判小组确认。

(4) (略) 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谈判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35.16

解释权

(1)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

人负责解释。

35.17

其他补充说明

一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述的工程项目采购。

2.定义

2.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X 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谈判文件。

3.4.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谈判。

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7对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资金来源

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5.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谈判文件构成

7.1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公告格式

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谈判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现场踏勘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谈判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谈判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谈判, 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9.2无论谈判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承担工程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4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1供应商应提交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谈判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谈判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谈判方案。

12.报价

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谈判的全部内容。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谈判工程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谈判报价中。

12.3供应商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谈判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谈判,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谈判保证金

免收

14.谈判有效期

14.1谈判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谈判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的谈判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 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响应文件的制作

15.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竟谈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竟谈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5.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5.4响应文件的内容: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5.5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6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7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7.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1响应文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正本、副本分开密封或集中密封均可。

17.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1.3 未按本章第17.1.1项或第17.1.2项要求密封,采购人不予接收。

17.2 响应文件的递交

17.2.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7.2.4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由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响应文件接收表上签字确认。

17.2.5未按规定领取采购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7.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3.1 在本章第17.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17.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的要求签字或盖章。由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响应文件递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17.3.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18.谈判小组

18.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8.2谈判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18.3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

19.2竞争性谈判采用最高评标价法评审。

最高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办法。

19.3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19.3.1初审。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19.3.2谈判。初审合格后,谈判小组将按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如供应商未到谈判现场的,视同放弃该权利。

19.3.3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9.4相关说明。

19.4.1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19.4.2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 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9.4.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19.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谈判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谈判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9.4.5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9.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谈判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0.终止竞争性谈判

20.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谈判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1.1谈判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最后报价

22.1谈判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

22.2在谈判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22.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2.4除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 (略) 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2.5供应商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 2018 (略) 建设工程计价依 (略) 场价格信息等,结合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谈判文件的要求自主报价。

22.7 报价及合同价款的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8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略) 财政厅 (略)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

23.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3.1 谈判小组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则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4.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24.1谈判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的顺序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谈判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25.编写评审报告

25.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6.保密要求

26.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7.成交结果公告

27.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临泉县教育局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注:

1、采购人定标前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如成交候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应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4、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5、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

28.成交通知书

28.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谈判结果

29.1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履约保证金

30.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0.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成交服务费

31.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2.签订合同

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

32.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3.廉洁自律规定

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4.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4.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成交人根据所报单价乘于所做建筑面积后得到应支付给采购人金额,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将应付给采购人金额转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

3

施工期限

7日历天

二、服务需求

一、背景依据

临泉县迎仙镇中心学校教学楼、科艺楼因建设年份较久,经相关部门鉴定属于D类,存在安全隐患,需对这些房屋进行拆除。

二、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①迎仙镇中心学校教学楼1-4层,拆除面积约:1764㎡,②迎仙镇中心学校科艺楼1-4层,拆除面积约:1710㎡(拆除时间未定,以学校通知为准),拆除总面积约:3474㎡,现状整体竞拍,具体以委托方指定范围为准。

(二)特别说明

本项目先拆除迎仙镇中心学校教学楼,待新建教学楼建成后具备搬入条件,将科艺楼内器材、图书等设施搬入新建教学楼后再进行科艺楼的拆迁工作。后续科艺楼是否能够正常拆迁由委托人确定,竞买人(买受人)应当提前了解并承担部分成交价款不予退还的风险。

(三)工程技术要求

1、拆迁工地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立标牌、标明拆迁人、拆除施工单位、环保负责人、拆除时限等内容。

2、沿路建筑物需用不低于2.5米的底边封闭的硬质挡板围挡。

3、严控拆除工地扬尘污染,对拆除形成的建筑渣土做到及时清运,并采用封闭式防尘网遮盖。不能及时清运的,应采取封闭式防尘网遮盖,并每日进行洒水喷淋;清运渣土时要集中清运,并辅以持续加压洒水喷淋,渣土车封闭覆盖并冲洗干净后方能上路。

4、拆除作业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喷淋。遇4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或重污染天气过境时,应停止拆除作业和渣土运输作业。应配备多功能抑尘车,用于在拆除工地拆迁时高空喷水降尘以及在启动应急措施时高空喷水降尘来施工。

5、施工单位须拆除设备齐全,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拆除作业时技术人员安排到位,施工人员配备不低于 15 人,施工机械设备不少于5台。

6、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未履行环保及安全措施时,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四)安全施工

1、 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2、施工单位进场作业前应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要有安全防护设施及工伤保险;进场人员须着装整齐,佩戴统一标识、反光背心、戴安全帽、工作牌;施工单位应拉设警戒线,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全部由施工单位负责一切责任。

三、报价要求

最低限价:10元/平方米,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成交人单价报价*施工建筑面积=应支付采购人金额。

四、其他

1、施工必须满足环保部门要求,作业时使用多功能抑尘车,机械化粉碎拆除至基础底部位置,砖渣限期清运干净。不得擅自转让或变相转让房屋拆除业务,对施工现场尽到监管职责。

2、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看现场,根据自行查看现场情况合理报价。

3、因施工单位(成交人)原因,工期每延期一天,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其1000元违约金。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二、评审方法

某项目初审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的全部内容。联合体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项目负责人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3

承诺函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4

授权书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5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

6

谈判响应函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7

投标报价书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8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成交供应商应缴纳最高限价额5%的质量保证金,工程完工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成交供应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其中含暂列金额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 。

五、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承包人承诺在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如放弃(拒绝)履约,同意发包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三年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略) 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发包人申请予以提前恢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略) 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承包人的处理。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代理机构执* 份,公管局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通用条款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2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3标准和规范

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1.3.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1.5.2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5.3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6 联络

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7 交通运输

1.7.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1.7.2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承担。

1.8 知识产权

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8.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8.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2.2.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3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2.4 关于节能建筑与绿色建筑的约定:。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应按阜人社〔2017〕62号文件要求,指定劳资专管员,借助信息化平台,做好施工现场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

(b)应按阜人社〔2017〕63号文件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开工后按月编制和公示农民工工资表,按月足额通过工资专户打卡发放农民工工资。

(c)其他:。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必填)。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必填)。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必填)。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必填)。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必填)。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必填)。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必填)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必填) 。

3.4 分包

3.4.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4.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4.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5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3.6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3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2);

(3)。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2 隐蔽工程检查

5.2.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6.1.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6.1.3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6.1.4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必填)。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必填)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2);

(3)。

7.8 提前竣工的奖励

7.8.2提前竣工的奖励:(必填)。

8. 材料与设备

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2 样品

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8.3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3.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2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0.2 变更估价

10.2.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由于设计变更、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按实际调整。设计变更、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按以下规则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变更、签证程 (略) 政府相关文件规定。

a. 最高投标限价中已列项目,按最高投标限价中的综合单价*报价浮动率。

  1. 如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工程量清单描述不清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项目及数量有差异的项目,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费用,视为投标人已列入投标总价中。
  2. 工程变更中的报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中有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的,按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报价浮动率记取;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无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招标文件重新组价;其中材料价格按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中的材料价格执行;若最高投标限价中没有,执行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采用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价,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价中若没有,按造价管理部门备案价格执行;机械台班单价按上述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执行;人工费 (略) 最新政策文件规定执行。重新组价部分按最高限价与中标人投标报价的报价浮动率同比例下浮后进行结算。

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4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10.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5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4)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拨付。发包人应按照阜人社〔2017〕63号文件要求,在工程开工前向农民工工资专户足额存入核定的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开工后按月向专户补足下月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确保专户余额动态保持不低于预付款金额,到工程款支付节点扣除已支付工资预付款,并结清全部农民工工资。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5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1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3.2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4.3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必填)。

15.2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必填)。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 2.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必填)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 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15.4.2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8.2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18.3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19. 争议解决

19.1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19.1.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19.1.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19.2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 (略) 起诉。

其他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一、报价表格式

1-1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谈判范围

全部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元/平方米(小写元/平方米)元

质量标准

工期

接开工令后日历天完工

是否响应付款方式

是£否□(划√)

备注说明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

1.本表内容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包括了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3.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二、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三、谈判响应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的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谈判文件的谈判须知、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接受上述文件要求。我方承诺按本谈判文件、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谈判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谈判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谈判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谈判文件约定的工期和谈判文件或业主开工令的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机械设备到位,并按响应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使用。

7.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我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合同以及及时进场施工,并认真履行合同和其它各项承诺。

8.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9.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以及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1.我方承诺:

(1)我单位谈判并成交后在项目所在地交纳相关税费。

(2)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所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在本项目成交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全面履约。若因我单位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无法进场履约的, 采购人可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采购人因此原因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的,视为我单位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贵单位可向我单位进一步追偿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

(3)我方报价中已考虑实行增值税计税模式带来的影响,报价中已包含谈判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一旦我方成交,将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增值税相关规定的要求。我方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农民工工资、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办理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

12.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如有)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附录1: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承诺如下:

1. 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如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声明),同意取消谈判和成交候选人资格。

2. 不存在借用资质、串通投标等情形。如被发现,同意取消谈判和成交候选人资格。

3.如我方为成交候选人,除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4、我方成交后,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我单位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

5、我方同意将达不到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仍参与谈判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仍参与谈判的情形视为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处理。

6、我方参与谈判如出现报价高于或等于该项目最高限价的情形,同意视为串通投标并接受处理。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单位还同意在 1 至 3 年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略) 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招标人申请予以恢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略) 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的处理。愿意公开披露我单位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信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后期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如我单位放弃(拒绝)履约,同意采购人(*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方)不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方)三年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略) 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采购人申请予以提前恢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采购人(*方) (略) 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方)的处理。

此承诺不受投标有效期的限制。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1.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 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工厂)(纳税人识别号:)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采购项目活动(项目编号: ), (略) 处理谈判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谈判、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

注:

  1. 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 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

七、联合体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或未组成联合体的,不需此件;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现就联合体参加谈判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 在本项目谈判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谈判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 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谈判,代理人在谈判、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1. 谈判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2. 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3.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成员一:(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不符合(对应勾选)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

十、其他材料

提供符合谈判公告、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第七章 公告格式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及相关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第八章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

临泉县迎仙镇中心学校教学楼、科艺楼房屋及残值物拆除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LQ2023GS0322

采 购 人:临泉县教育局(单位盖章)

2023年3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公告格式

第八章质疑函范本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Q2023GS0322

项目名称:临泉县迎仙镇中心学校教学楼、科艺楼房屋及残值物拆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元/平方米

最低限价:10元/平方米

采购需求:①迎仙镇中心学校教学楼1-4层,拆除面积约:1764㎡,②迎仙镇中心学校科艺楼1-4层,拆除面积约:1710㎡(拆除时间未定,以学校通知为准),拆除总面积约:3474㎡,具体以委托方指定范围为准。

临泉县迎仙镇中心学校教学楼、科艺楼房屋及残值物拆除项目,施工必须满足环保部门要求,作业时使用多功能抑尘车,机械化粉碎拆除至基础底部位置,砖渣限期清运干净。不得擅自转让或变相转让房屋拆除业务,对施工现场尽到监管职责。

合同履行期限:7个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 项目负责人具有: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能够从原任职撤离,并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

5.公告发布之日前1年内被处罚过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略) 市本级及县区生态环境局、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有不良行为记录的。)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3 月23日 至 2023年3 月 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安徽 (略) ( (略) 颍州区颍州南路1号雪霁山庄11层写字楼六楼东侧)

3.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获取时间内到安徽 (略) 缴纳费用并领取收据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时未提交收据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15时00分。

2、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临泉县教育局南四楼党委会议室。

4、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临泉县教育局

地 址:  (略) 临泉县前进东路302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 (略)  

地  址:  (略) 颍州区颍州南路1号雪霁山庄11层写字楼六楼东侧

联系方式: 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3.1

采购人

临泉县教育局

3.2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 (略)

3.5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

□是t否

7.3

现场考察

t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

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1

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接受采购文件质疑的电子邮箱:*@*q.com

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临泉县教育局网站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所有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澄清、修改及答疑回复视为全部知晓,无需回复确认。)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3、质疑函格式按照采购文件格式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9.1

包别划分

t不分包□分为个包

供应商参加多个包谈判的成交包数规定:

13.1

谈判保证金

免收

14.1

谈判有效期

90日历日

15.1

响应文件要求

正本1份,副本3份,每册均需采用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5.2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15.3

谈判现场提交的

其他材料要求

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按时到达开标现场。授权委托书开标时单独提供一份。以上证明、证件均为原件。

16.1

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

详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19.1

谈判时间

详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谈判地点

详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19.2

评审方法

最高评标价法

22.7

报价及合同价款的方式

¨固定总价合同

投标人投标时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

R固定单价合同

投标人投标时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

22.8

最后报价扣除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扣除比例在10%-20%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

(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扣除比例在4%-6%间,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

24.1

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1-3名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确定t采购人确定

28.1

成交通知书发出

的形式

t书面□数据电文

30.1

履约保证金

(1)金额:遵照《 (略) 财政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财购〔2021〕178号)执行

¨免收

£合同价的%

R定额收取:人民币5000 元

(2)支付方式:

R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R保函(如使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必须是见索即付保函 )

其他要求:

(3)收取单位:临泉县教育局

(4)缴纳时间:签订合同前缴纳

(5)退还时间: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31.1

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10000元。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上述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

34.3

质疑函(投诉函)递交的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接收部门:临泉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临泉县前进东路3021号

35

其他内容

/

35.1

承包方式

t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35.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7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月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35.4

质量标准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35.5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资格见公告要求

35.7

安全文明要求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

相关规定

35.8

总包及分包规定

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

35.9

现场条件

具备开工条件

35.10

采购人提供的资料

t谈判文件

¨工程量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

35.13

关于联合体参加谈判的相关约定

(1)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谈判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意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2)联合体参加谈判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谈判文件要求提供。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35.14

社保证明材料

(如有)

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谈判小组确认。

(4) (略) 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谈判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35.16

解释权

(1)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

人负责解释。

35.17

其他补充说明

一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述的工程项目采购。

2.定义

2.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X 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谈判文件。

3.4.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谈判。

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7对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资金来源

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谈判公告(谈判邀请)。

5.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谈判文件构成

7.1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公告格式

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谈判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现场踏勘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谈判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谈判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谈判, 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9.2无论谈判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承担工程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4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1供应商应提交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谈判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谈判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谈判方案。

12.报价

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谈判的全部内容。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谈判工程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谈判报价中。

12.3供应商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谈判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谈判,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谈判保证金

免收

14.谈判有效期

14.1谈判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谈判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的谈判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 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响应文件的制作

15.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竟谈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竟谈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5.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5.4响应文件的内容: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5.5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6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7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7.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1响应文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正本、副本分开密封或集中密封均可。

17.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1.3 未按本章第17.1.1项或第17.1.2项要求密封,采购人不予接收。

17.2 响应文件的递交

17.2.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7.2.4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由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响应文件接收表上签字确认。

17.2.5未按规定领取采购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7.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3.1 在本章第17.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17.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的要求签字或盖章。由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响应文件递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17.3.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18.谈判小组

18.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8.2谈判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18.3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

19.2竞争性谈判采用最高评标价法评审。

最高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办法。

19.3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19.3.1初审。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19.3.2谈判。初审合格后,谈判小组将按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如供应商未到谈判现场的,视同放弃该权利。

19.3.3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9.4相关说明。

19.4.1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19.4.2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 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9.4.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19.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谈判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谈判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9.4.5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9.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谈判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0.终止竞争性谈判

20.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谈判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1.1谈判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最后报价

22.1谈判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

22.2在谈判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22.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2.4除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 (略) 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2.5供应商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 2018 (略) 建设工程计价依 (略) 场价格信息等,结合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谈判文件的要求自主报价。

22.7 报价及合同价款的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8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略) 财政厅 (略)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

23.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3.1 谈判小组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则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4.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24.1谈判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的顺序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谈判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25.编写评审报告

25.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6.保密要求

26.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7.成交结果公告

27.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临泉县教育局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注:

1、采购人定标前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如成交候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应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4、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5、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

28.成交通知书

28.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谈判结果

29.1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履约保证金

30.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0.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成交服务费

31.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2.签订合同

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

32.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3.廉洁自律规定

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4.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4.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成交人根据所报单价乘于所做建筑面积后得到应支付给采购人金额,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将应付给采购人金额转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

3

施工期限

7日历天

二、服务需求

一、背景依据

临泉县迎仙镇中心学校教学楼、科艺楼因建设年份较久,经相关部门鉴定属于D类,存在安全隐患,需对这些房屋进行拆除。

二、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①迎仙镇中心学校教学楼1-4层,拆除面积约:1764㎡,②迎仙镇中心学校科艺楼1-4层,拆除面积约:1710㎡(拆除时间未定,以学校通知为准),拆除总面积约:3474㎡,现状整体竞拍,具体以委托方指定范围为准。

(二)特别说明

本项目先拆除迎仙镇中心学校教学楼,待新建教学楼建成后具备搬入条件,将科艺楼内器材、图书等设施搬入新建教学楼后再进行科艺楼的拆迁工作。后续科艺楼是否能够正常拆迁由委托人确定,竞买人(买受人)应当提前了解并承担部分成交价款不予退还的风险。

(三)工程技术要求

1、拆迁工地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立标牌、标明拆迁人、拆除施工单位、环保负责人、拆除时限等内容。

2、沿路建筑物需用不低于2.5米的底边封闭的硬质挡板围挡。

3、严控拆除工地扬尘污染,对拆除形成的建筑渣土做到及时清运,并采用封闭式防尘网遮盖。不能及时清运的,应采取封闭式防尘网遮盖,并每日进行洒水喷淋;清运渣土时要集中清运,并辅以持续加压洒水喷淋,渣土车封闭覆盖并冲洗干净后方能上路。

4、拆除作业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喷淋。遇4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或重污染天气过境时,应停止拆除作业和渣土运输作业。应配备多功能抑尘车,用于在拆除工地拆迁时高空喷水降尘以及在启动应急措施时高空喷水降尘来施工。

5、施工单位须拆除设备齐全,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拆除作业时技术人员安排到位,施工人员配备不低于 15 人,施工机械设备不少于5台。

6、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未履行环保及安全措施时,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四)安全施工

1、 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2、施工单位进场作业前应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要有安全防护设施及工伤保险;进场人员须着装整齐,佩戴统一标识、反光背心、戴安全帽、工作牌;施工单位应拉设警戒线,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全部由施工单位负责一切责任。

三、报价要求

最低限价:10元/平方米,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成交人单价报价*施工建筑面积=应支付采购人金额。

四、其他

1、施工必须满足环保部门要求,作业时使用多功能抑尘车,机械化粉碎拆除至基础底部位置,砖渣限期清运干净。不得擅自转让或变相转让房屋拆除业务,对施工现场尽到监管职责。

2、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看现场,根据自行查看现场情况合理报价。

3、因施工单位(成交人)原因,工期每延期一天,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其1000元违约金。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二、评审方法

某项目初审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的全部内容。联合体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项目负责人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3

承诺函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4

授权书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5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

6

谈判响应函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7

投标报价书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8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成交供应商应缴纳最高限价额5%的质量保证金,工程完工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成交供应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其中含暂列金额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 。

五、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承包人承诺在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如放弃(拒绝)履约,同意发包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人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三年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略) 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发包人申请予以提前恢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略) 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承包人的处理。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代理机构执* 份,公管局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通用条款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

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2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3标准和规范

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1.3.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1.5.2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5.3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6 联络

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7 交通运输

1.7.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1.7.2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承担。

1.8 知识产权

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8.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8.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2.2.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3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2.4 关于节能建筑与绿色建筑的约定:。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应按阜人社〔2017〕62号文件要求,指定劳资专管员,借助信息化平台,做好施工现场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

(b)应按阜人社〔2017〕63号文件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开工后按月编制和公示农民工工资表,按月足额通过工资专户打卡发放农民工工资。

(c)其他:。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必填)。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必填)。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必填)。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必填)。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必填)。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必填)。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必填)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必填) 。

3.4 分包

3.4.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4.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4.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5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3.6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3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2);

(3)。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2 隐蔽工程检查

5.2.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6.1.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6.1.3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6.1.4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必填)。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必填)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2);

(3)。

7.8 提前竣工的奖励

7.8.2提前竣工的奖励:(必填)。

8. 材料与设备

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2 样品

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8.3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3.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2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0.2 变更估价

10.2.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由于设计变更、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按实际调整。设计变更、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按以下规则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变更、签证程 (略) 政府相关文件规定。

a. 最高投标限价中已列项目,按最高投标限价中的综合单价*报价浮动率。

  1. 如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工程量清单描述不清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项目及数量有差异的项目,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费用,视为投标人已列入投标总价中。
  2. 工程变更中的报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中有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的,按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报价浮动率记取;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无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招标文件重新组价;其中材料价格按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中的材料价格执行;若最高投标限价中没有,执行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采用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价,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信息价中若没有,按造价管理部门备案价格执行;机械台班单价按上述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执行;人工费 (略) 最新政策文件规定执行。重新组价部分按最高限价与中标人投标报价的报价浮动率同比例下浮后进行结算。

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4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10.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5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4)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拨付。发包人应按照阜人社〔2017〕63号文件要求,在工程开工前向农民工工资专户足额存入核定的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开工后按月向专户补足下月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确保专户余额动态保持不低于预付款金额,到工程款支付节点扣除已支付工资预付款,并结清全部农民工工资。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5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1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3.2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4.3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必填)。

15.2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必填)。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 2.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必填)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 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15.4.2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8.2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18.3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19. 争议解决

19.1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19.1.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19.1.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19.2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 (略) 起诉。

其他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一、报价表格式

1-1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谈判范围

全部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元/平方米(小写元/平方米)元

质量标准

工期

接开工令后日历天完工

是否响应付款方式

是£否□(划√)

备注说明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

1.本表内容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包括了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3.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二、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三、谈判响应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的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谈判文件的谈判须知、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接受上述文件要求。我方承诺按本谈判文件、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谈判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谈判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谈判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谈判文件约定的工期和谈判文件或业主开工令的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机械设备到位,并按响应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使用。

7.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我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合同以及及时进场施工,并认真履行合同和其它各项承诺。

8.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9.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以及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1.我方承诺:

(1)我单位谈判并成交后在项目所在地交纳相关税费。

(2)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所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在本项目成交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全面履约。若因我单位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无法进场履约的, 采购人可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采购人因此原因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的,视为我单位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贵单位可向我单位进一步追偿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

(3)我方报价中已考虑实行增值税计税模式带来的影响,报价中已包含谈判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一旦我方成交,将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增值税相关规定的要求。我方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农民工工资、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办理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

12.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如有)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附录1: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承诺如下:

1. 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如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声明),同意取消谈判和成交候选人资格。

2. 不存在借用资质、串通投标等情形。如被发现,同意取消谈判和成交候选人资格。

3.如我方为成交候选人,除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4、我方成交后,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我单位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

5、我方同意将达不到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仍参与谈判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仍参与谈判的情形视为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处理。

6、我方参与谈判如出现报价高于或等于该项目最高限价的情形,同意视为串通投标并接受处理。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单位还同意在 1 至 3 年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略) 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招标人申请予以恢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略) 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的处理。愿意公开披露我单位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信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后期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如我单位放弃(拒绝)履约,同意采购人(*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方)不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方)三年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略) 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采购人申请予以提前恢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采购人(*方) (略) 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方)的处理。

此承诺不受投标有效期的限制。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1.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 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工厂)(纳税人识别号:)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采购项目活动(项目编号: ), (略) 处理谈判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谈判、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

注:

  1. 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 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

七、联合体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或未组成联合体的,不需此件;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现就联合体参加谈判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 在本项目谈判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谈判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 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谈判,代理人在谈判、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1. 谈判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2. 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3.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成员一:(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不符合(对应勾选)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

十、其他材料

提供符合谈判公告、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第七章 公告格式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及相关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第八章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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