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公示表(惠州大亚湾城开公司西区龙海四路南侧年产量100万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公示表(惠州大亚湾城开公司西区龙海四路南侧年产量100万立...
项目名称 | (略) 西区龙海四路南侧年产量10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部片区龙海四路以南 |
建设单位 | 惠 (略) (略) |
环评单位 | 广东 (略) |
公示时间 | 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29日 |
项目概况 | |
(略) 西区龙海四路南侧年产量10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拟 (略) 大亚湾区龙海四路以南,占地面积约35378平方米,主要从事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的生产,预计年产预拌混凝土100万立方米和砂浆30万立方米。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 |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排水系统。项目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经各回收利用系统收集处理达到《混凝土用水标准》(JCG63-2006)素混凝土拌合用水水质要求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近期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车辆冲洗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车辆冲洗,远期项目周边污水管网建设完善接通以后,建设单位须主动做好管网对接工作,生 (略) 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输车辆产生的机动车尾气CO、NOx、烃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北面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其排放量,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管理规定,按照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的原则,暂存场所做好防风、防雨、防腐、防渗、防溢漏等措施,落实合法处置去向。一般固体废物交由专业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6.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置施工场地,避免扬尘及噪声扰民。 | |
听证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业务科室:规划环评科 联系电话:0752-*,0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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