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筠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宜宾市筠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宜宾市筠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筠连县利民街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筠连县燎原水泥管及水泥砖建设项目 | (略) 筠连镇燎原村三组 | 筠连县燎原水泥制品厂 | 宜宾华洁 (略) | 项目总占地面积4828.09m",新建生产厂房、工具房、综合楼,并购置搅拌机、制管机、制砖机等生产设备,建成后年生产水泥管5000米,水泥砖20万匹。 | 施工期: 废气:施工期对空气的污染有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装修废气。施工单位必须严 (略) 扬尘污染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治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加强施工机械及车辆维护,严禁机械、车辆超负荷运作,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尽量减少燃油机械的使用;采用合格的装修材料,并加强施工现场卫生淋浴设施,建设装修废气。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期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两部分。设置集水沟和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设置临时旱厕,生活废水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文明施工;必要的情况下应在居民房屋外设置隔声挡墙。 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钢筋、钢板、纸板等可回收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于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无法回收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随产随清,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渣场;油漆桶、油桶等危险废物应由施工单位集中分类存放,存放点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最终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营运期: 废气:运输扬尘和生产扬尘。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定期进行道路清扫,保持道路清洁,采用移动式雾炮机对道路进行喷淋降尘,加强人员管理控制车速。通过设置档围,连续喷淋降尘,加强人员培训,文明装卸,同时原料装卸时尽量降低装卸高度,采用水泥筒仓自带仓顶袋式除尘器,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密封环境下进行搅拌或破碎来减少粉尘等措施来解决废气问题。 废水:主要包括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设置容积不小于1m3的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设置1个4m3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依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合理布局,产噪设备远离项目办公楼及厂界外敏感点;采取声学控制措施。如安装时采取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以及减震垫等措施;生产设备均位于生产厂房内,通过建筑隔音;注意维护各种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加强主要产噪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强化生产管理,合理安排生产和运输时间。 固体废物: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金属废料、不合格产品及混凝土废料、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金属废料定期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水泥管中的钢筋人工分离后再次利用,剩余的不合格水泥砖、混凝土废料经人工采用锤子等工具破碎后回用作项目生产原料;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回用作生产原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宜宾市筠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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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筠连县燎原水泥管及水泥砖建设项目 | (略) 筠连镇燎原村三组 | 筠连县燎原水泥制品厂 | 宜宾华洁 (略) | 项目总占地面积4828.09m",新建生产厂房、工具房、综合楼,并购置搅拌机、制管机、制砖机等生产设备,建成后年生产水泥管5000米,水泥砖20万匹。 | 施工期: 废气:施工期对空气的污染有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装修废气。施工单位必须严 (略) 扬尘污染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规范进行治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加强施工机械及车辆维护,严禁机械、车辆超负荷运作,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尽量减少燃油机械的使用;采用合格的装修材料,并加强施工现场卫生淋浴设施,建设装修废气。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期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两部分。设置集水沟和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设置临时旱厕,生活废水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噪声: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文明施工;必要的情况下应在居民房屋外设置隔声挡墙。 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钢筋、钢板、纸板等可回收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于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无法回收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随产随清,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渣场;油漆桶、油桶等危险废物应由施工单位集中分类存放,存放点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最终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营运期: 废气:运输扬尘和生产扬尘。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定期进行道路清扫,保持道路清洁,采用移动式雾炮机对道路进行喷淋降尘,加强人员管理控制车速。通过设置档围,连续喷淋降尘,加强人员培训,文明装卸,同时原料装卸时尽量降低装卸高度,采用水泥筒仓自带仓顶袋式除尘器,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密封环境下进行搅拌或破碎来减少粉尘等措施来解决废气问题。 废水:主要包括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设置容积不小于1m3的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设置1个4m3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依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合理布局,产噪设备远离项目办公楼及厂界外敏感点;采取声学控制措施。如安装时采取台基减震、橡胶减震接头以及减震垫等措施;生产设备均位于生产厂房内,通过建筑隔音;注意维护各种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加强主要产噪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强化生产管理,合理安排生产和运输时间。 固体废物: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金属废料、不合格产品及混凝土废料、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金属废料定期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水泥管中的钢筋人工分离后再次利用,剩余的不合格水泥砖、混凝土废料经人工采用锤子等工具破碎后回用作项目生产原料;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回用作生产原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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