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2022年第5项问题)
大兴安岭地区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第5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略) 部分黑土地保护不到位问题。2018年以来,全省共发生占用黑土耕地违法案件1670件中涉及大兴安岭地区6宗违法占用耕地案件。
二、整改目标:依法履行黑土地保护职责,全区6宗违法占用耕地案件全部依法依规查处并整改,消除违法状态。
三、推进措施:
(一)对大兴安岭地区6宗违法占用耕地案件,逐一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
(二)严厉查处占用黑土耕地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部门监督职责和属地巡查责任,加大执法监管和动态巡查力度,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项执法。
(三)分类整改,对未批先建已经处罚到位且符合补办手续的项目,补办手续;对国家政策有特殊规定的项目,按照国家政策进行整改。
(四)实行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黑土地保护纳入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监督管理失职失责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严格监督考核。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针对反馈问题,我区全面深入核查、按时序整改,又举一反三、彻查彻改,全面推进违法占用耕地案件整改完成。一是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涉及我区6宗违法占用耕地问题,逐一进行排查,其中:5宗违法案件全部查处整改到位,1宗违法案件已查处未整改到位。对大兴安岭鄂伦春民用机场建设项目未整改到位,已明确整改时限,按照时序进行整改。二是严厉查处,落实属地责任。及时制定下发了《大兴安岭地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黑土地保护不力整改方案》(大自然资办函〔2022〕5号)和《大兴安岭地区黑土地保护专项监督发现问题督导工作方案(大黑整专〔2022〕1号),成立工作专班,制定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进一步加大动态巡查和执法监管力度。采取人工巡查和土地卫片监督相结合,开展定期巡查,并发动乡镇和村屯基层人员,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形成黑土地保护齐抓共管、共防共治的良好氛围。三是分类推进整改。坚持分类整治,对1宗违法案件未整改到位的大兴安岭鄂伦春民用机场建设项目,按照可以补办用地手续的要求,已于2022年12月22日完成了对大兴安岭鄂伦春民用机场用地手续的补办。四是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耕地保护纳入各级政府主要责任目标,大兴安岭地区行政 (略) 区签定了大兴安岭地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五是严格监督考核。坚持问题导向,对1宗未整改到位的大兴安岭鄂伦春民用机场建设项目,实行对加格达奇区自然资源局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全面推动整改落实。
五、公示时间:2023年月3日23至2022年4月1日
六、受理部门:大兴安岭地区自然资源局
七、受理电话:0457-*
八、受理地址:加格达奇区东五道街87号
如对该项销号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兴安岭地区自然资源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2022年3月22日
(2022年第5项问题)
大兴安岭地区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第5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略) 部分黑土地保护不到位问题。2018年以来,全省共发生占用黑土耕地违法案件1670件中涉及大兴安岭地区6宗违法占用耕地案件。
二、整改目标:依法履行黑土地保护职责,全区6宗违法占用耕地案件全部依法依规查处并整改,消除违法状态。
三、推进措施:
(一)对大兴安岭地区6宗违法占用耕地案件,逐一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
(二)严厉查处占用黑土耕地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部门监督职责和属地巡查责任,加大执法监管和动态巡查力度,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项执法。
(三)分类整改,对未批先建已经处罚到位且符合补办手续的项目,补办手续;对国家政策有特殊规定的项目,按照国家政策进行整改。
(四)实行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黑土地保护纳入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监督管理失职失责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严格监督考核。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针对反馈问题,我区全面深入核查、按时序整改,又举一反三、彻查彻改,全面推进违法占用耕地案件整改完成。一是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涉及我区6宗违法占用耕地问题,逐一进行排查,其中:5宗违法案件全部查处整改到位,1宗违法案件已查处未整改到位。对大兴安岭鄂伦春民用机场建设项目未整改到位,已明确整改时限,按照时序进行整改。二是严厉查处,落实属地责任。及时制定下发了《大兴安岭地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黑土地保护不力整改方案》(大自然资办函〔2022〕5号)和《大兴安岭地区黑土地保护专项监督发现问题督导工作方案(大黑整专〔2022〕1号),成立工作专班,制定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进一步加大动态巡查和执法监管力度。采取人工巡查和土地卫片监督相结合,开展定期巡查,并发动乡镇和村屯基层人员,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形成黑土地保护齐抓共管、共防共治的良好氛围。三是分类推进整改。坚持分类整治,对1宗违法案件未整改到位的大兴安岭鄂伦春民用机场建设项目,按照可以补办用地手续的要求,已于2022年12月22日完成了对大兴安岭鄂伦春民用机场用地手续的补办。四是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耕地保护纳入各级政府主要责任目标,大兴安岭地区行政 (略) 区签定了大兴安岭地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五是严格监督考核。坚持问题导向,对1宗未整改到位的大兴安岭鄂伦春民用机场建设项目,实行对加格达奇区自然资源局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全面推动整改落实。
五、公示时间:2023年月3日23至2022年4月1日
六、受理部门:大兴安岭地区自然资源局
七、受理电话:0457-*
八、受理地址:加格达奇区东五道街87号
如对该项销号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兴安岭地区自然资源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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