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偏关县公用事业中心偏关县城市供水工程对天桥泉域现状水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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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偏关县公用事业中心偏关县城市供水工程对天桥泉域现状水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晋水审批决〔2023〕65号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偏关县公用事业中心偏关县城市供水工程对天桥泉域现状水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偏关县公用事业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对< (略) 供水工程对天桥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的申请》(偏公发〔2022〕3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你单位编制的《 (略) 供水工程对天桥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结合专家组出具的《 (略) 供水工程对天桥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现就你单 (略) 供水工程对天桥泉域现状水环境影响提出如下意见:

一、 (略) 供水工 (略) 偏关县城。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资环发〔2010〕357号文对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建设规模达到10000m3/d。

二、该项目位于天桥泉域范围内,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距泉域重点保护区20km。

三、项目区岩溶含水层顶板埋藏深65.05m-158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182m-190m。项目区基础开挖最大深度2m,不会触及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防治措施。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泉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经审查批复的《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建设单位应落实各项水资源保护措施,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废污水监控,满足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要求。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文件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偏关县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取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 (略) 供水工程对天桥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略) 水利厅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略) 供水工程对天桥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 (略) 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的规定,偏关县公用事业中心委托山西永泉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供水工程对天桥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略) 水利厅于**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视频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 (略) 水利局、偏关县水利局。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 (略) 供水工程位于偏关县城,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资环发〔2010〕357号文对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建设规模达到10000m3/d。该工程处于天桥泉域范围,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内,距泉域重点保护区20km。

二、《报告》在分析天桥泉域水文地质、水环境现状等基础上,基本查明了工程所在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评价了该工程对泉域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与保护措施。

三、项目区岩溶含水层顶板埋藏深65.05m-158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182m-190m。项目区基础开挖最大深2m,不会触及到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该项目供水范围内产生的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

网,由偏关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固废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五、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落实各项水资源保护措施,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综上所述,《报告》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评价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在采取严格的保护和防治措施后,该工程基本不会对天桥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报告》审查通过,可作为业主单位对天桥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偏关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 年 02 月 03 日
晋水审批决〔2023〕65号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偏关县公用事业中心偏关县城市供水工程对天桥泉域现状水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偏关县公用事业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对< (略) 供水工程对天桥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的申请》(偏公发〔2022〕3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你单位编制的《 (略) 供水工程对天桥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结合专家组出具的《 (略) 供水工程对天桥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现就你单 (略) 供水工程对天桥泉域现状水环境影响提出如下意见:

一、 (略) 供水工 (略) 偏关县城。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资环发〔2010〕357号文对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建设规模达到10000m3/d。

二、该项目位于天桥泉域范围内,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距泉域重点保护区20km。

三、项目区岩溶含水层顶板埋藏深65.05m-158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182m-190m。项目区基础开挖最大深度2m,不会触及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防治措施。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泉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经审查批复的《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建设单位应落实各项水资源保护措施,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废污水监控,满足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要求。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文件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偏关县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取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 (略) 供水工程对天桥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略) 水利厅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略) 供水工程对天桥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 (略) 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的规定,偏关县公用事业中心委托山西永泉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供水工程对天桥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略) 水利厅于**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视频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 (略) 水利局、偏关县水利局。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 (略) 供水工程位于偏关县城,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资环发〔2010〕357号文对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建设规模达到10000m3/d。该工程处于天桥泉域范围,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内,距泉域重点保护区20km。

二、《报告》在分析天桥泉域水文地质、水环境现状等基础上,基本查明了工程所在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评价了该工程对泉域水环境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与保护措施。

三、项目区岩溶含水层顶板埋藏深65.05m-158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182m-190m。项目区基础开挖最大深2m,不会触及到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该项目供水范围内产生的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

网,由偏关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固废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五、业主应严格遵守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落实各项水资源保护措施,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综上所述,《报告》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评价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在采取严格的保护和防治措施后,该工程基本不会对天桥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报告》审查通过,可作为业主单位对天桥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偏关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 年 02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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