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天宁金岛贝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海洋生物新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天宁金岛贝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海洋生物新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福建天宁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年产10万吨海洋生物新材料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020-*-28-03-*。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新增1条隧道窑,以及洗壳、输送、吸料系统各1套,并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建设1条年产2万吨海洋生物钙[其中:海洋生物钙(特级)4950吨,海洋生物钙(一级)15048吨]的生产线;二期新增3条隧道窑,以及洗壳、输送、吸料系统各3套,并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建设3条共年产8万吨海洋生物钙[其中:海洋生物钙(特级)4950吨,海洋生物钙(一级)75240吨]生产线。项目全面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10万吨海洋生物钙[其中:海洋生物钙(特级)9900吨,海洋生物钙(一级)90288吨]的生产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第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内容符合《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贝壳为原料,经过清洗、煅烧等一系列工序,制成海洋生物钙。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为隧道窑,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已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属补办节能审查。项目一期拟于2023年4月建成投产,二期拟于2025年3月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7224.18tce(当量值)、18689.68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871.59万kWh、天然气1330.56万Nm3。项目一期投产后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4319.85tce(当量值)、4705.11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229.13万kWh、天然气332.64万Nm3。项目二期投产后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12904.33tce(当量值)、13984.57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642.46万kWh、天然气997.92万Nm3。项目主要产品海洋生物钙(特级)单位产品综合能耗436.35kgce/t(一期)、434.95kgce/t(二期);海洋生物钙(一级)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43.54kgce/t(一期)、143.09kgce/t(二期),均优于所比较的国内相近规模同类生产企业产品能效水平。项目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 (略) “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 (略) 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影响较小。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切实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每个环节中。结合生产工艺实际,采用窑炉尾气余热利用、动力设备中央监控系统等节能技术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做到节能降耗增效。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建议主要辅助用能设备选用能效等级达到1级的高效节能产品,特别是变压器、水泵、空压机、风机、电机等。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各生产装置用能和主要生产工序能效水平核算要求。
(三)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实施可行有效的节能技术措施。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递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三、 (略) 、长乐区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天宁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年产10万吨海洋生物新材料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020-*-28-03-*。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新增1条隧道窑,以及洗壳、输送、吸料系统各1套,并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建设1条年产2万吨海洋生物钙[其中:海洋生物钙(特级)4950吨,海洋生物钙(一级)15048吨]的生产线;二期新增3条隧道窑,以及洗壳、输送、吸料系统各3套,并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建设3条共年产8万吨海洋生物钙[其中:海洋生物钙(特级)4950吨,海洋生物钙(一级)75240吨]生产线。项目全面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10万吨海洋生物钙[其中:海洋生物钙(特级)9900吨,海洋生物钙(一级)90288吨]的生产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第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内容符合《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贝壳为原料,经过清洗、煅烧等一系列工序,制成海洋生物钙。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为隧道窑,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已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属补办节能审查。项目一期拟于2023年4月建成投产,二期拟于2025年3月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7224.18tce(当量值)、18689.68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871.59万kWh、天然气1330.56万Nm3。项目一期投产后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4319.85tce(当量值)、4705.11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229.13万kWh、天然气332.64万Nm3。项目二期投产后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12904.33tce(当量值)、13984.57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642.46万kWh、天然气997.92万Nm3。项目主要产品海洋生物钙(特级)单位产品综合能耗436.35kgce/t(一期)、434.95kgce/t(二期);海洋生物钙(一级)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43.54kgce/t(一期)、143.09kgce/t(二期),均优于所比较的国内相近规模同类生产企业产品能效水平。项目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 (略) “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 (略) 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影响较小。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切实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每个环节中。结合生产工艺实际,采用窑炉尾气余热利用、动力设备中央监控系统等节能技术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做到节能降耗增效。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建议主要辅助用能设备选用能效等级达到1级的高效节能产品,特别是变压器、水泵、空压机、风机、电机等。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各生产装置用能和主要生产工序能效水平核算要求。
(三)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实施可行有效的节能技术措施。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递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三、 (略) 、长乐区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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