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23日关于拟作出辽宁省沈阳市环城快速路提升及周边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新立堡立交节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23日关于拟作出辽宁省沈阳市环城快速路提升及周边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新立堡立交节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3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
联系地址: (略) (略) 府大路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环城快速路提升及周边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新立堡立交节点改造工程 | (略) 沈河区 | (略) 交通运输局 | (略) (略) | /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 (略) (略) 环城快速路提升及周边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新立堡立交节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沈发改审字〔2022〕176号)。 | 本工 (略) 沈河区新立堡东街和沈水东路交叉口,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分别为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 道路工程包含: 1.匝道新建工程:新建北向西地面右转匝道A(桩号AK0+0~AK0+589,匝道长约589米,为单向两车道)、西向北地面左转匝道C(桩号CK0+0~CK0+411,匝道长约411米,为单车道)、北向东地面左转匝道E(桩号EK0+0~EK0+422,匝道长约422米,为单车道),匝道宽度均为8米,设计车速30千米/小时。 2.匝道改建工程:改建南向东地面右转匝道B(桩号BK0+0~BK0+513,匝道长约513米,为单向两车道)、西向南地面右转匝道D(桩号DK0+0~DK0+540,匝道长约540米,为单向两车道),匝道宽度均为8米,设计车速30千米/小时。 3.改建沈水东路:改建沈水东路北线全长888米,改建沈水东路南线全长885米,北线与南线于SBK0+820与SNK0+820处汇合,由双向六车道变为双向五车道,设计车速为60千米/小时。 4.路面翻建:对立交区范围内的机动车道进行翻建与补强,总面积50577平方米。 5.新建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新立堡东街外侧新建慢行道(XK0+0-XK0+345),匝道A外侧新建慢行道(AK0+0-AK0+355)与新开河两侧慢行道进行连通,慢行道宽度5米,总长度1270米。 桥梁工程包括: 1.新建A匝道跨越新开河桥梁:在匝道A跨越新开河处新建一座桥梁(桩号AK0+286~AK0+334),桥长48米,宽14米,面积约为675平方米,为单向两车道,设计车速30千米/小时。 2.沈水东路南线上跨新立堡东街桥梁:在沈水东路南线上跨新立堡东街处新建42米上跨桥,新建桥与现状大坝路桥采用分离设计,防撞墙外缘之间保留1米间距,为单向四车道,设计车速60千米/小时。 其他附属工程内容包括: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等。 工程总投资14307.81万元,环保投资512.4万元,预计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2024年4月竣工通车。 | 1.废气 施工期严格执行《 (略) 施工及堆料场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 (略)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管理措施》(沈建发〔2018〕45号)和《20 (略)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沈建发〔2021〕19号)等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工程不设置混凝土、沥青拌合站,混凝土和沥青均外购。工程采取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工程物料堆放覆盖苫布,施工现场洒水抑尘、道路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物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废水 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工程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利用周边既有设施, (略) 政管网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1)施工期 工程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点至次日6点)施工、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设、施工现场与环境敏感点之间设置连续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运营期 工程运营期拟采取的降噪措施如下:新立堡立交节点部分路段铺设减噪路面,合计19120平方米(其中匝道A铺设335米、二环路铺设370米,新立堡东街铺设315米)。工程于慢行道、道路两侧、立交区设置绿化带。采取以上措施后,根据“报告表”,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或声环境质量改善。同时,建设单位预留资金,待工程全线通车后进行跟踪监测,根据实测结果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工程挖方量8.96万立方米,填方量9.71万立方米,借方量6.16万立方米,弃方量5.41万立方米。工程不设置取土场和弃土场,弃方(包括建筑垃圾及工程残土) (略) 建筑垃圾收纳场处理。 5.生态 工程全部在现有道路红线范围内施工,红线外无新增占地。 工程施工期设置彩钢板围挡等临时防护措施,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并对临时堆土采取遮盖等防护措施;涉水工程选择在枯水期施工,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向河道内排放;严禁将施工期固体废物弃于河道中;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河道原貌。工程沿线设置绿化带,采用乔木、灌木结合的绿化形式,绿化面积*平方米。 根据《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方案》,工程在SBK0+0~SBK0+460、SNK0+0~SNK0+453、AK0+287~AK0+589、DK0+0~DK0+467、EK0+0~EK0+347涉及李巴彦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穿越李巴彦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8.76公顷,不涉及一级保护区)。工程距离最近榆树1#号水源井一级保护区边界70米。工程在二级保护区段道路设置防渗边沟2029米,采用C25防水砼浇筑,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进行机械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同时在水源保护区外设置应急事故池,共计1处。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3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
联系地址: (略) (略) 府大路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环城快速路提升及周边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新立堡立交节点改造工程 | (略) 沈河区 | (略) 交通运输局 | (略) (略) | /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 (略) (略) 环城快速路提升及周边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新立堡立交节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沈发改审字〔2022〕176号)。 | 本工 (略) 沈河区新立堡东街和沈水东路交叉口,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分别为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 道路工程包含: 1.匝道新建工程:新建北向西地面右转匝道A(桩号AK0+0~AK0+589,匝道长约589米,为单向两车道)、西向北地面左转匝道C(桩号CK0+0~CK0+411,匝道长约411米,为单车道)、北向东地面左转匝道E(桩号EK0+0~EK0+422,匝道长约422米,为单车道),匝道宽度均为8米,设计车速30千米/小时。 2.匝道改建工程:改建南向东地面右转匝道B(桩号BK0+0~BK0+513,匝道长约513米,为单向两车道)、西向南地面右转匝道D(桩号DK0+0~DK0+540,匝道长约540米,为单向两车道),匝道宽度均为8米,设计车速30千米/小时。 3.改建沈水东路:改建沈水东路北线全长888米,改建沈水东路南线全长885米,北线与南线于SBK0+820与SNK0+820处汇合,由双向六车道变为双向五车道,设计车速为60千米/小时。 4.路面翻建:对立交区范围内的机动车道进行翻建与补强,总面积50577平方米。 5.新建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新立堡东街外侧新建慢行道(XK0+0-XK0+345),匝道A外侧新建慢行道(AK0+0-AK0+355)与新开河两侧慢行道进行连通,慢行道宽度5米,总长度1270米。 桥梁工程包括: 1.新建A匝道跨越新开河桥梁:在匝道A跨越新开河处新建一座桥梁(桩号AK0+286~AK0+334),桥长48米,宽14米,面积约为675平方米,为单向两车道,设计车速30千米/小时。 2.沈水东路南线上跨新立堡东街桥梁:在沈水东路南线上跨新立堡东街处新建42米上跨桥,新建桥与现状大坝路桥采用分离设计,防撞墙外缘之间保留1米间距,为单向四车道,设计车速60千米/小时。 其他附属工程内容包括: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等。 工程总投资14307.81万元,环保投资512.4万元,预计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2024年4月竣工通车。 | 1.废气 施工期严格执行《 (略) 施工及堆料场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 (略)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管理措施》(沈建发〔2018〕45号)和《20 (略)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沈建发〔2021〕19号)等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工程不设置混凝土、沥青拌合站,混凝土和沥青均外购。工程采取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工程物料堆放覆盖苫布,施工现场洒水抑尘、道路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物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废水 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工程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利用周边既有设施, (略) 政管网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1)施工期 工程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点至次日6点)施工、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设、施工现场与环境敏感点之间设置连续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运营期 工程运营期拟采取的降噪措施如下:新立堡立交节点部分路段铺设减噪路面,合计19120平方米(其中匝道A铺设335米、二环路铺设370米,新立堡东街铺设315米)。工程于慢行道、道路两侧、立交区设置绿化带。采取以上措施后,根据“报告表”,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或声环境质量改善。同时,建设单位预留资金,待工程全线通车后进行跟踪监测,根据实测结果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工程挖方量8.96万立方米,填方量9.71万立方米,借方量6.16万立方米,弃方量5.41万立方米。工程不设置取土场和弃土场,弃方(包括建筑垃圾及工程残土) (略) 建筑垃圾收纳场处理。 5.生态 工程全部在现有道路红线范围内施工,红线外无新增占地。 工程施工期设置彩钢板围挡等临时防护措施,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并对临时堆土采取遮盖等防护措施;涉水工程选择在枯水期施工,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向河道内排放;严禁将施工期固体废物弃于河道中;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河道原貌。工程沿线设置绿化带,采用乔木、灌木结合的绿化形式,绿化面积*平方米。 根据《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方案》,工程在SBK0+0~SBK0+460、SNK0+0~SNK0+453、AK0+287~AK0+589、DK0+0~DK0+467、EK0+0~EK0+347涉及李巴彦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穿越李巴彦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8.76公顷,不涉及一级保护区)。工程距离最近榆树1#号水源井一级保护区边界70米。工程在二级保护区段道路设置防渗边沟2029米,采用C25防水砼浇筑,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进行机械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同时在水源保护区外设置应急事故池,共计1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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