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2022年度第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魏县2022年度第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现将魏县2022年度第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如下:
魏县2022年度第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3号地块(以下简称“3号地块”) (略) (略) 魏县魏祠公园东侧,属于马庄村和德一村农用地。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4°57′22.342″,北纬36°19′16.640″,总面积为83805m2(约125.707亩)。
本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等农作物,现地块上种植着桃树、小麦、蔬菜等,种植期间未使用高毒的农药,施用肥料大部分为农家有机肥料,少量化肥,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灌溉用水为地下水,地块内未使用污水灌溉。地块东侧为道路,南侧隔50m耕地为魏大馆排水渠,西侧与北侧为耕地,西侧隔387m耕地为益民河。未来拟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依据《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四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合《20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略) 2021年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中要求“组织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调查评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收储后拟改变土地性质,未来规划为住宅用地,为确保本地块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魏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委托天津宏福 (略) 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天津宏福 (略) 接受委托后,于2023年2月开展了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工作。经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判断得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
为保证调查结果准确,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进行了现场快检设备监测。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在地块内设置了12个点位,取表层土,利用XRF、PID现场快检辅助设备检测地块土壤重金属和有机物,以准确判断地块情况。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根据现场XRF快筛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重金属浓度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现场PID快筛结果可知,地块内PID数值较小且现场无异味,无挥发性污染物存在的可能性。天津宏福 (略) 最终编制完成了《魏县2022年度第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现将魏县2022年度第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如下:
魏县2022年度第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3号地块(以下简称“3号地块”) (略) (略) 魏县魏祠公园东侧,属于马庄村和德一村农用地。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4°57′22.342″,北纬36°19′16.640″,总面积为83805m2(约125.707亩)。
本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等农作物,现地块上种植着桃树、小麦、蔬菜等,种植期间未使用高毒的农药,施用肥料大部分为农家有机肥料,少量化肥,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灌溉用水为地下水,地块内未使用污水灌溉。地块东侧为道路,南侧隔50m耕地为魏大馆排水渠,西侧与北侧为耕地,西侧隔387m耕地为益民河。未来拟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依据《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四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合《20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略) 2021年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中要求“组织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调查评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收储后拟改变土地性质,未来规划为住宅用地,为确保本地块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魏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委托天津宏福 (略) 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天津宏福 (略) 接受委托后,于2023年2月开展了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工作。经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判断得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
为保证调查结果准确,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进行了现场快检设备监测。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在地块内设置了12个点位,取表层土,利用XRF、PID现场快检辅助设备检测地块土壤重金属和有机物,以准确判断地块情况。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根据现场XRF快筛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重金属浓度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现场PID快筛结果可知,地块内PID数值较小且现场无异味,无挥发性污染物存在的可能性。天津宏福 (略) 最终编制完成了《魏县2022年度第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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