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安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3月22日拟作出不予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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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安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3月22日拟作出不予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作出不予批准年处理3万吨有机固废包括旧轮胎废橡胶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的公示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年处理3万吨有机固废包括旧轮胎废橡胶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审批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2日—2023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二、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略) 安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建设科( (略) 安塞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7号窗口),邮编:*,电话:0911-*,传真:0911-*,电子邮箱:*@*q.com。

四、公开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存在问题

1

年处理3万吨有机固废包括旧轮胎废橡胶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

(略) 安塞区建华镇王龙塔村大里沟1号

延 (略)

陕西尚绿 (略)

一、校核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建设项目行业类别;根据备案文件完善项目建设内容;明确项目占地性质及依据、项目平面布置图,完善项目与《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废轮胎、废橡胶热裂解技术规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分析,结合项目排放污染物种类、毒性和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等,进一步论证项目选址的合理性;鉴于项目部分工程已建成且运行,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完善整改措施。

二、完善后续项目建设内容;分析项目平面布置的合理性;明确项目原料来源及种类;补充、完善项目专利技术情况及工程实例、运行情况,细化项目工艺流程、产污环节;补充项目废气收集、治理和排放示意图;细化各裂解炉工作的接续关系,完善不凝气与项目裂解炉燃料的匹配性及柴油使用情况。

三、核实环境空气非*烷总烃、硫化氢样品的时效性。校核VOC无组织核算,完善大气专项评价内容,论证项目废气环保措施的可行性;细化项目无组织废气、恶臭气体的防治措施。

四、校核脱硫废水污染物种类(有机物、重金属)、性质、治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分析项目厂址与河流关系,明确项目不涉及占用河道的依据,补充项目事故情况不对河流污染防治措施。

五、细化项目风险因子辨识,完善项目环境风险预防、应急措施;明确项目事故池、初期雨水池设置位置的合理性及项目事故污水、初期雨水不出厂的保证措施。

六、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完善项目评价内容。

七、校核项目环保投资,完善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监测计划(项目土壤、地下水监测方案、废气自动监测设施等)。

(略) 安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3月22日

关于拟作出不予批准年处理3万吨有机固废包括旧轮胎废橡胶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的公示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年处理3万吨有机固废包括旧轮胎废橡胶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审批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2日—2023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二、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略) 安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建设科( (略) 安塞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7号窗口),邮编:*,电话:0911-*,传真:0911-*,电子邮箱:*@*q.com。

四、公开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存在问题

1

年处理3万吨有机固废包括旧轮胎废橡胶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

(略) 安塞区建华镇王龙塔村大里沟1号

延 (略)

陕西尚绿 (略)

一、校核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建设项目行业类别;根据备案文件完善项目建设内容;明确项目占地性质及依据、项目平面布置图,完善项目与《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废轮胎、废橡胶热裂解技术规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分析,结合项目排放污染物种类、毒性和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等,进一步论证项目选址的合理性;鉴于项目部分工程已建成且运行,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完善整改措施。

二、完善后续项目建设内容;分析项目平面布置的合理性;明确项目原料来源及种类;补充、完善项目专利技术情况及工程实例、运行情况,细化项目工艺流程、产污环节;补充项目废气收集、治理和排放示意图;细化各裂解炉工作的接续关系,完善不凝气与项目裂解炉燃料的匹配性及柴油使用情况。

三、核实环境空气非*烷总烃、硫化氢样品的时效性。校核VOC无组织核算,完善大气专项评价内容,论证项目废气环保措施的可行性;细化项目无组织废气、恶臭气体的防治措施。

四、校核脱硫废水污染物种类(有机物、重金属)、性质、治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分析项目厂址与河流关系,明确项目不涉及占用河道的依据,补充项目事故情况不对河流污染防治措施。

五、细化项目风险因子辨识,完善项目环境风险预防、应急措施;明确项目事故池、初期雨水池设置位置的合理性及项目事故污水、初期雨水不出厂的保证措施。

六、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完善项目评价内容。

七、校核项目环保投资,完善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监测计划(项目土壤、地下水监测方案、废气自动监测设施等)。

(略) 安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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