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董硕津(2018)北辰区不动产证明第202257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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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董硕津(2018)北辰区不动产证明第202257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董硕因保管不善,将津(2018)北辰区不动产证明第*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 (略)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补发,现申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董硕

2023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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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董硕因保管不善,将津(2018)北辰区不动产证明第*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 (略)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补发,现申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董硕

2023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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