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董硕津(2018)北辰区不动产证明第202257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北辰区)董硕津(2018)北辰区不动产证明第202257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董硕因保管不善,将津(2018)北辰区不动产证明第*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 (略)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补发,现申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董硕
2023年03月22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董硕因保管不善,将津(2018)北辰区不动产证明第*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 (略)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补发,现申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董硕
2023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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