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红建交发〔2023〕2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3-*-04-01-*。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解决棚户区脏乱差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改善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略) 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略) 基础设施条件, (略) 功能;同时有利于棚户区周边商圈发展,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有利于红寺堡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原则同意所报《红寺堡区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分为三个地块,分别为小康北村片区、朝阳片区、 兴盛片区。小康北村片区东至罗山路、西至友爱巷、北至金水街、南至团结街;朝阳片区东至扬黄路、西至罗山路、北至团结街、南至盐兴路;兴盛片区东至燕然路、西至六盘山路、北至前进街、南至盐兴路。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小康北村、朝阳、兴盛三个片区及金水名都周边等拆除棚户区老旧房屋2000套,新建安置房建筑面积*.8㎡,室外道路13467㎡,硬化铺装20199㎡,De160 PE给水管10800m,De300聚*烯双壁波纹管4800m,50m3钢筋混凝土化粪池9个,DN80-350保温供暖管24548m,10KV高压电缆7500m,砖砌围墙1302m、大门等基础设施。
四、招投标方案
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具体招标方式见附件。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59459.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636.68万元,其它费用10418.57万元,预备费用4404.42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3月—2025年11月。
七、几点要求
(一)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待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同时做好宁夏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后续填报工作。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 (略) 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项目名称:红寺堡区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取招 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 √ | |||||
施工 | √ | √ | √ | |||||
监理 | √ | √ | √ | |||||
重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略) 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红建交发〔2023〕2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3-*-04-01-*。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解决棚户区脏乱差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改善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略) 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略) 基础设施条件, (略) 功能;同时有利于棚户区周边商圈发展,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有利于红寺堡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原则同意所报《红寺堡区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分为三个地块,分别为小康北村片区、朝阳片区、 兴盛片区。小康北村片区东至罗山路、西至友爱巷、北至金水街、南至团结街;朝阳片区东至扬黄路、西至罗山路、北至团结街、南至盐兴路;兴盛片区东至燕然路、西至六盘山路、北至前进街、南至盐兴路。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小康北村、朝阳、兴盛三个片区及金水名都周边等拆除棚户区老旧房屋2000套,新建安置房建筑面积*.8㎡,室外道路13467㎡,硬化铺装20199㎡,De160 PE给水管10800m,De300聚*烯双壁波纹管4800m,50m3钢筋混凝土化粪池9个,DN80-350保温供暖管24548m,10KV高压电缆7500m,砖砌围墙1302m、大门等基础设施。
四、招投标方案
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具体招标方式见附件。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59459.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636.68万元,其它费用10418.57万元,预备费用4404.42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3月—2025年11月。
七、几点要求
(一)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待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同时做好宁夏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后续填报工作。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 (略) 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项目名称:红寺堡区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取招 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 √ | |||||
施工 | √ | √ | √ | |||||
监理 | √ | √ | √ | |||||
重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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