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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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3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2日-2023年3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兼传真:0834-*

通讯地址:凉山州喜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喜德县冕山联办硅矿则古硅石矿

喜德县冕山镇则古村

喜德县冕山联办硅矿

(略)

项目名称:喜德县冕山联办硅矿则古硅石矿

建设地点:喜德县冕山镇则古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1320万元

开采矿种:硅石矿(玻璃用脉石英)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顺序开采

开拓系统:公路开拓汽车运输

矿区面积:0.1492km2

设计开采规模:20万t/a

设计服务年限:2022 (略) 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攀西地质队编制提交了《 (略) 喜德县则古石英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采矿权范围内矿区累计查明保有可供开发利用的硅石矿矿石资源量为221.4万吨,其中控制(KZ)资源量为147.5万吨,推断(TD)资源量73.9万吨。

本项目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集中在采矿区、废石临时堆场以及表土堆场,因施工材料的运输、施工人员的践踏,临时占地及弃土弃渣等将会破坏局部内的植被,造成一定范围内的生态破坏,造成区域水土流失加剧。因此,本项目在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应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1.编制生态恢复方案

1)编制生态恢复方案,内容包括:

①确定进行生态恢复的地点、范围与面积;

②依据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和区域生态环境建设要求制定恢复目标;

③确定生态恢复技术方案、分期目标、类型目标和经费预算;

④对生态恢复进行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评估。

2)生态恢复的技术方案基本围绕有序演替的过程进行,也可以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地形特点,因地制宜。在考虑生态恢复时,还要特别注意尽量利用现有的资源,尤其是土壤资源和生物资源。

2.土壤与植被保护措施

(1)施工期首先要采取预防保护措施,通过进一步优化施工布置,控制施工占地,尽量减少施工期的临时占地,合理利用土地。将建设活动严格控制在采矿占地范围内,充分利用现有场地,杜绝新占土地,减少对地表植被破坏。

(2)规范化操作(如减小施工作业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次序,减少对工程地区现有植被的碾压和破坏。场地平整过程中,将场地内现有的表层有机植物层铲起临时存放于表土堆场,作为边坡绿化用土或复垦用土。

(3)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工艺,减轻工程活动对当地植被的不利影响,维护工程项目区及周边区域的生态完整性。施工场地施工过程中,在各开挖场地周围应采取临时拦挡措施,施工完毕后应尽快清理施工现场,并及时复垦绿化。

(4)加强对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的教育,对施工材料堆放场设置在矿区现有裸露地,不得压占和破坏矿区内现有植被。

(5)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堆放至指定场所,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3.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生动物的影响主要是施工人员的进驻,人为活动的影响可能对*生动物造成影响。

施工前对拟建工程占地区内的动物采取人工驱赶方式,使其远离施工区域。

在本项目施工期,尽量不扰动施工区域外的动物栖息环境。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必须防止出现打猎等危害区域*生动物的情况发生。尽量缩减人类活动的区域。同时,加强对矿区生活垃圾的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防止污染当地土壤环境和水环境。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植被保护措施

矿山在施工及生产过程中,开拓运输道路、办公生活区、开采区、废石临时堆场等的平整与修建将不同程度地破坏一定的地表植被,扰动表层土壤结构,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同时可能发生视觉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矿山在施工及开发过程中应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运输道路

运营期间通过矿山道路进行汽车运输,必须加强运输道路的防护,两侧应配置一些耐旱的、速生的、可防尘降噪的植被和树木。

办公生活区

办公生活区四周应种植一些吸滞粉尘能力强的、隔音效果好的树种,在底层再配置灌木和草地,建立复合稳定的生态系统。

开采区

根据开采区域合理开采,没有开采的区域应保留原有植被;根据开采工艺采用合理的爆破方法和开采方法,同时加强对固定帮坡的修复与加固,避免无序开采而引起山体滑坡;采矿区四周应设置截洪沟,避免暴雨时产生的水土流失而影响下游的生态环境。对项目区采场已形成终采面的区域,应用剥离的表土立即覆土绿化,对于近期不能利用的剥离的表土在靠近采区的闲置区域堆放,堆放时将剥离表土压实,堆积体底坡和边坡用土袋作为挡墙进行防护,并在堆积体表面采用防尘网遮盖。堆置的剥离表土用于项目区后期覆土。

废石临时堆场

合理选址废石临时堆场的位置,优先选择废弃地、山谷等闲置地;在废石临时堆场四周设置截洪沟,以减少汇水面积;下方设置挡渣坝,挡渣坝应全部进行覆土绿化,恢复其破坏的植被;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的安排排弃计划,尽可能的边排弃边绿化。

表土堆场

表土堆场选择在雨季不受径流冲刷之地,采用上窄下宽拍实堆放,周围布置编织土袋作围堰,围堰朝向运输道路处设置3.5m~4.0m表土堆放场入口,方便车辆进入,堆放场周围挖一圈排水沟进行排水,防止径流冲刷,表土表面采用苫布覆盖,防止水土流失、养分流失和降低扬尘。暂存先期剥离表土用于后期矿山复垦,后期剥离表土直接用于采空区复垦。

动物保护措施

做好环境保护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其对象应该包括本企业职工、所涉及到的地方社区、进入该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树立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禁止在现场狩猎。尽量减少由于知识缺乏或认识误区造成的对野生动物种群的影响。

保护好矿区及附近的保护动物的栖息地,严禁破坏保护动物的食源和水源,禁止抓捕和狩猎保护动物。在矿区及邻近地区,禁止利用迷网捕捉鸟类,禁止进行“灭鼠”等破坏鸟类、爬行类动物食物资源和破坏食物链的行为。

尽力做好边开采,边复垦,恢复*生动物原有的生存环境。同时,项目要做好林地防火工作,禁止在矿区内吸烟,防止火灾对区域动物造成的影响。

景观保护措施

①矿山新建建筑物应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地貌和竖向高差,以最小程度破坏植被为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原有资源。

②加强露天采场、废石临时堆场及矿区运输道路的生态恢复及绿化,营造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人工植被景观。

工程区恢复措施要求

本工程在主体设计中已包含工程完工后的复垦(工程复垦+生物复垦),本方案针对水土保持工程,补充后期生物复垦相关要求。

(1)设计原则

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的要求确定。

(2)生态恢复分区

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HJ652-2013),分区应根据矿山企业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状况现状调查、评价与预测确定,按照重点治理区、次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进行分区。重点治理区一般指排土场、尾矿库、塌陷区等。一般治理区指矿山生活区、办公区等。其他为次重点治理区。

本项目重点治理区为废石临时堆场,其地质环境问题的危害表现为:在强降雨的冲刷作用下,潜在产生崩塌、滑坡灾害,发生可能性中等,危险性中等,危害性大。

次重点防治区为露天采矿区,其地质环境问题的危害表现为:发生地表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对区域含水层的影响破坏不严重。

一般治理区指矿山生活区、办公区,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不严重。

(3)生态恢复措施

对矿山的地质生态环境修复综合治理过程中,要充分结合矿山的地质生态环境特征,应采取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等多种综合治理修复(重建)措施方案。绿化恢复措施可根据乡土种或科学引种栽培,进行生态恢复,根据土地复垦方案推荐恢复模型如下:乔木植被为马尾松,藤蔓植被选择油麻藤。

退役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矿山服务期满后,废气、废水、废石、噪声等均不再产生和排放,污染影响大部分消失,残余的影响以生态环境影响为主。生态保护措施主要针对采矿场、废石临时堆场及运输道路的生态复垦。矿山服务期满时,其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已经减弱,矿区、废石临时堆场生态系统逐渐进入一个新的相对稳定的系统,特别是矿山停止疏干排水后,地下水位会逐渐恢复。服务期满后地表建筑物拆除,按复垦方案将恢复为林地。

矿山服务期满后,采矿权人必须依法办理闭矿或停办手续,并对矿区生态进行重建,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计划,对矿山边坡进行治理以及植被的恢复。

环评要求采取以下生态保护措施:

(1)矿山各种建筑设施中不再使用的房屋设施要立即拆除。

(2)对整个矿区土地进行平整,增加地质稳定性,减少水土流失;并对采场、运输道路等压占的土地采用土地复垦和水土保持措施,使被破坏的土地、植被得到恢复,再现区域原貌。对已形成终了面的区域立即覆土绿化。

(3)项目采场开采后,多形成坡度陡的岩石边坡,以及宽度不大的台阶。应因地制宜的开展采区以台阶为主的复垦工程,覆盖300~500mm的表土(利用剥离表土),种植速生、草灌为主的乡土品种,有条件的边坡可喷植植被层,合理安排复垦区的保水和排水。对周边的植林防护林带和露天采区的景观,进行总体设计和实施。

(4)土地复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并按方案中的措施和要求严格落实。废弃地复垦应纳入矿山日常生产与管理;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采取种植植物和覆盖等复垦措施,对露天坑、平台护坡等永久性坡面进行稳定化处理,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待其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复垦,防止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等。采用生物工程进行废弃地复垦时,宜对土壤重构、地形、景观进行优化设计,对物种选择、配置及种植方式进行优化。

(5)加强生态系统的监测。制定生态系统监测方案,监测内容应包括污染水平和生态系统功能、结构方面的变化,及时提供信息,以保证在生态系统变化未达到允许水平之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6)封场。矿区在开采完毕后,对防治责任范围规划实施封禁管育恢复植被措施,由该矿派人看守,实行全封,不准在封禁区携采、放牧、从事多种经营等一切不利于植被恢复的为人活动,并对局部破坏地与荒地进行补植,封育期5年。堆场采用恢复植被法进行生态重建,首先对堆场进行清理处理,再覆土植树,最适合栽植的是一年生的阔叶树苗和二年生的针叶树苗。根据同类矿山实践,在堆场造林初期,宜选用速生树种,尽快绿化堆场,消除其对环境的影响。

封场后管理措施

封场后,仍需继续维护管理,如地表护理。具体措施如下:

封场后仍需做好防尘、防冲刷、防破坏工作。

封场后应采用植物法、化学法或物理法等有效措施使堆场边坡稳定,并作好土地复垦,恢复良好的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

封场后无环保、设计、安全论证不得重新启用或改做他用。

封场后严禁滥挖、乱采,以免发生溃坝和泥石流等事故。

封场后应仍由原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如需更换管理单位,必须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和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

严禁私自挖掘,防止边缘土体坍塌,影响下游人群安全。

封场后的安全稳定、生态恢复、土地利用,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声环境具有一定的改善作用,切实减小项目对所在地生态环境的问题。

喜德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2日-2023年3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兼传真:0834-*

通讯地址:凉山州喜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喜德县冕山联办硅矿则古硅石矿

喜德县冕山镇则古村

喜德县冕山联办硅矿

(略)

项目名称:喜德县冕山联办硅矿则古硅石矿

建设地点:喜德县冕山镇则古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1320万元

开采矿种:硅石矿(玻璃用脉石英)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顺序开采

开拓系统:公路开拓汽车运输

矿区面积:0.1492km2

设计开采规模:20万t/a

设计服务年限:2022 (略) 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攀西地质队编制提交了《 (略) 喜德县则古石英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采矿权范围内矿区累计查明保有可供开发利用的硅石矿矿石资源量为221.4万吨,其中控制(KZ)资源量为147.5万吨,推断(TD)资源量73.9万吨。

本项目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集中在采矿区、废石临时堆场以及表土堆场,因施工材料的运输、施工人员的践踏,临时占地及弃土弃渣等将会破坏局部内的植被,造成一定范围内的生态破坏,造成区域水土流失加剧。因此,本项目在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应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1.编制生态恢复方案

1)编制生态恢复方案,内容包括:

①确定进行生态恢复的地点、范围与面积;

②依据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和区域生态环境建设要求制定恢复目标;

③确定生态恢复技术方案、分期目标、类型目标和经费预算;

④对生态恢复进行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评估。

2)生态恢复的技术方案基本围绕有序演替的过程进行,也可以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地形特点,因地制宜。在考虑生态恢复时,还要特别注意尽量利用现有的资源,尤其是土壤资源和生物资源。

2.土壤与植被保护措施

(1)施工期首先要采取预防保护措施,通过进一步优化施工布置,控制施工占地,尽量减少施工期的临时占地,合理利用土地。将建设活动严格控制在采矿占地范围内,充分利用现有场地,杜绝新占土地,减少对地表植被破坏。

(2)规范化操作(如减小施工作业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次序,减少对工程地区现有植被的碾压和破坏。场地平整过程中,将场地内现有的表层有机植物层铲起临时存放于表土堆场,作为边坡绿化用土或复垦用土。

(3)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工艺,减轻工程活动对当地植被的不利影响,维护工程项目区及周边区域的生态完整性。施工场地施工过程中,在各开挖场地周围应采取临时拦挡措施,施工完毕后应尽快清理施工现场,并及时复垦绿化。

(4)加强对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的教育,对施工材料堆放场设置在矿区现有裸露地,不得压占和破坏矿区内现有植被。

(5)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堆放至指定场所,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3.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生动物的影响主要是施工人员的进驻,人为活动的影响可能对*生动物造成影响。

施工前对拟建工程占地区内的动物采取人工驱赶方式,使其远离施工区域。

在本项目施工期,尽量不扰动施工区域外的动物栖息环境。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必须防止出现打猎等危害区域*生动物的情况发生。尽量缩减人类活动的区域。同时,加强对矿区生活垃圾的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防止污染当地土壤环境和水环境。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植被保护措施

矿山在施工及生产过程中,开拓运输道路、办公生活区、开采区、废石临时堆场等的平整与修建将不同程度地破坏一定的地表植被,扰动表层土壤结构,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同时可能发生视觉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矿山在施工及开发过程中应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运输道路

运营期间通过矿山道路进行汽车运输,必须加强运输道路的防护,两侧应配置一些耐旱的、速生的、可防尘降噪的植被和树木。

办公生活区

办公生活区四周应种植一些吸滞粉尘能力强的、隔音效果好的树种,在底层再配置灌木和草地,建立复合稳定的生态系统。

开采区

根据开采区域合理开采,没有开采的区域应保留原有植被;根据开采工艺采用合理的爆破方法和开采方法,同时加强对固定帮坡的修复与加固,避免无序开采而引起山体滑坡;采矿区四周应设置截洪沟,避免暴雨时产生的水土流失而影响下游的生态环境。对项目区采场已形成终采面的区域,应用剥离的表土立即覆土绿化,对于近期不能利用的剥离的表土在靠近采区的闲置区域堆放,堆放时将剥离表土压实,堆积体底坡和边坡用土袋作为挡墙进行防护,并在堆积体表面采用防尘网遮盖。堆置的剥离表土用于项目区后期覆土。

废石临时堆场

合理选址废石临时堆场的位置,优先选择废弃地、山谷等闲置地;在废石临时堆场四周设置截洪沟,以减少汇水面积;下方设置挡渣坝,挡渣坝应全部进行覆土绿化,恢复其破坏的植被;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的安排排弃计划,尽可能的边排弃边绿化。

表土堆场

表土堆场选择在雨季不受径流冲刷之地,采用上窄下宽拍实堆放,周围布置编织土袋作围堰,围堰朝向运输道路处设置3.5m~4.0m表土堆放场入口,方便车辆进入,堆放场周围挖一圈排水沟进行排水,防止径流冲刷,表土表面采用苫布覆盖,防止水土流失、养分流失和降低扬尘。暂存先期剥离表土用于后期矿山复垦,后期剥离表土直接用于采空区复垦。

动物保护措施

做好环境保护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其对象应该包括本企业职工、所涉及到的地方社区、进入该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树立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禁止在现场狩猎。尽量减少由于知识缺乏或认识误区造成的对野生动物种群的影响。

保护好矿区及附近的保护动物的栖息地,严禁破坏保护动物的食源和水源,禁止抓捕和狩猎保护动物。在矿区及邻近地区,禁止利用迷网捕捉鸟类,禁止进行“灭鼠”等破坏鸟类、爬行类动物食物资源和破坏食物链的行为。

尽力做好边开采,边复垦,恢复*生动物原有的生存环境。同时,项目要做好林地防火工作,禁止在矿区内吸烟,防止火灾对区域动物造成的影响。

景观保护措施

①矿山新建建筑物应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地貌和竖向高差,以最小程度破坏植被为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原有资源。

②加强露天采场、废石临时堆场及矿区运输道路的生态恢复及绿化,营造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人工植被景观。

工程区恢复措施要求

本工程在主体设计中已包含工程完工后的复垦(工程复垦+生物复垦),本方案针对水土保持工程,补充后期生物复垦相关要求。

(1)设计原则

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的要求确定。

(2)生态恢复分区

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HJ652-2013),分区应根据矿山企业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状况现状调查、评价与预测确定,按照重点治理区、次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进行分区。重点治理区一般指排土场、尾矿库、塌陷区等。一般治理区指矿山生活区、办公区等。其他为次重点治理区。

本项目重点治理区为废石临时堆场,其地质环境问题的危害表现为:在强降雨的冲刷作用下,潜在产生崩塌、滑坡灾害,发生可能性中等,危险性中等,危害性大。

次重点防治区为露天采矿区,其地质环境问题的危害表现为:发生地表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对区域含水层的影响破坏不严重。

一般治理区指矿山生活区、办公区,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不严重。

(3)生态恢复措施

对矿山的地质生态环境修复综合治理过程中,要充分结合矿山的地质生态环境特征,应采取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等多种综合治理修复(重建)措施方案。绿化恢复措施可根据乡土种或科学引种栽培,进行生态恢复,根据土地复垦方案推荐恢复模型如下:乔木植被为马尾松,藤蔓植被选择油麻藤。

退役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矿山服务期满后,废气、废水、废石、噪声等均不再产生和排放,污染影响大部分消失,残余的影响以生态环境影响为主。生态保护措施主要针对采矿场、废石临时堆场及运输道路的生态复垦。矿山服务期满时,其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已经减弱,矿区、废石临时堆场生态系统逐渐进入一个新的相对稳定的系统,特别是矿山停止疏干排水后,地下水位会逐渐恢复。服务期满后地表建筑物拆除,按复垦方案将恢复为林地。

矿山服务期满后,采矿权人必须依法办理闭矿或停办手续,并对矿区生态进行重建,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计划,对矿山边坡进行治理以及植被的恢复。

环评要求采取以下生态保护措施:

(1)矿山各种建筑设施中不再使用的房屋设施要立即拆除。

(2)对整个矿区土地进行平整,增加地质稳定性,减少水土流失;并对采场、运输道路等压占的土地采用土地复垦和水土保持措施,使被破坏的土地、植被得到恢复,再现区域原貌。对已形成终了面的区域立即覆土绿化。

(3)项目采场开采后,多形成坡度陡的岩石边坡,以及宽度不大的台阶。应因地制宜的开展采区以台阶为主的复垦工程,覆盖300~500mm的表土(利用剥离表土),种植速生、草灌为主的乡土品种,有条件的边坡可喷植植被层,合理安排复垦区的保水和排水。对周边的植林防护林带和露天采区的景观,进行总体设计和实施。

(4)土地复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并按方案中的措施和要求严格落实。废弃地复垦应纳入矿山日常生产与管理;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采取种植植物和覆盖等复垦措施,对露天坑、平台护坡等永久性坡面进行稳定化处理,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待其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复垦,防止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等。采用生物工程进行废弃地复垦时,宜对土壤重构、地形、景观进行优化设计,对物种选择、配置及种植方式进行优化。

(5)加强生态系统的监测。制定生态系统监测方案,监测内容应包括污染水平和生态系统功能、结构方面的变化,及时提供信息,以保证在生态系统变化未达到允许水平之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6)封场。矿区在开采完毕后,对防治责任范围规划实施封禁管育恢复植被措施,由该矿派人看守,实行全封,不准在封禁区携采、放牧、从事多种经营等一切不利于植被恢复的为人活动,并对局部破坏地与荒地进行补植,封育期5年。堆场采用恢复植被法进行生态重建,首先对堆场进行清理处理,再覆土植树,最适合栽植的是一年生的阔叶树苗和二年生的针叶树苗。根据同类矿山实践,在堆场造林初期,宜选用速生树种,尽快绿化堆场,消除其对环境的影响。

封场后管理措施

封场后,仍需继续维护管理,如地表护理。具体措施如下:

封场后仍需做好防尘、防冲刷、防破坏工作。

封场后应采用植物法、化学法或物理法等有效措施使堆场边坡稳定,并作好土地复垦,恢复良好的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

封场后无环保、设计、安全论证不得重新启用或改做他用。

封场后严禁滥挖、乱采,以免发生溃坝和泥石流等事故。

封场后应仍由原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如需更换管理单位,必须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和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

严禁私自挖掘,防止边缘土体坍塌,影响下游人群安全。

封场后的安全稳定、生态恢复、土地利用,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声环境具有一定的改善作用,切实减小项目对所在地生态环境的问题。

喜德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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