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关于责令三亚震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拆除违法建筑及搬离物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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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关于责令三亚震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拆除违法建筑及搬离物品的公告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关于责令三亚 (略) 拆除

违法建筑及搬离物品的公告

根据(2023)琼综执三亚(吉阳三队)决字第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人三亚 (略) 违法建 (略) 吉阳区迎宾路山林君悦小区14#综合楼建设2处构架,第1处在15-K至15-E轴与15-5至15-9轴交处以处的轴加建屋顶构架(14#楼顶),现建至一层未封顶,水泥钢筋结构,占地面积约1316.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16.4平方米。第2处在地下车库出入口处加建构架(14#楼后面),现建至一层未封顶,水泥钢筋结构,占地面积约1380.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80.8平方米。上述建筑总面积约2697.2平方米,应于2023年3月22日24时前自行拆除完毕,但被处罚人三亚 (略)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拆除义务。

为严肃法律法规, (略) 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根据(2023)琼综执三亚(吉阳三队)决字第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要求被处罚人三亚 (略) 于2023年3月31日24时前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完毕。如逾期仍不自行拆除的将由我局进行强制拆除,特此提醒该违法建筑相关人员务必于2023年3月30日24时前将该建筑物内所有物品搬离完毕,并撤离出该违法建筑,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被处罚人三亚 (略) 承担。

特此公告。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2023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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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关于责令三亚 (略) 拆除

违法建筑及搬离物品的公告

根据(2023)琼综执三亚(吉阳三队)决字第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人三亚 (略) 违法建 (略) 吉阳区迎宾路山林君悦小区14#综合楼建设2处构架,第1处在15-K至15-E轴与15-5至15-9轴交处以处的轴加建屋顶构架(14#楼顶),现建至一层未封顶,水泥钢筋结构,占地面积约1316.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16.4平方米。第2处在地下车库出入口处加建构架(14#楼后面),现建至一层未封顶,水泥钢筋结构,占地面积约1380.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80.8平方米。上述建筑总面积约2697.2平方米,应于2023年3月22日24时前自行拆除完毕,但被处罚人三亚 (略) 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拆除义务。

为严肃法律法规, (略) 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根据(2023)琼综执三亚(吉阳三队)决字第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要求被处罚人三亚 (略) 于2023年3月31日24时前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完毕。如逾期仍不自行拆除的将由我局进行强制拆除,特此提醒该违法建筑相关人员务必于2023年3月30日24时前将该建筑物内所有物品搬离完毕,并撤离出该违法建筑,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被处罚人三亚 (略) 承担。

特此公告。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2023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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