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广天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广昌县广天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昌 (略) 新建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日(3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4-*
通讯地址:广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 | 广昌 (略) 新建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昌 (略) |
编制单位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一)项目概况:项目属新建,建设地点: (略) 广昌县工业园区扩区 (二)项目生产工艺和建设规模 生产工艺: (1)选胶、切胶:进厂的废旧橡胶部分存在质劣的,采用人工选胶的方式,将不能用的废旧橡胶分拣出来,剩余的产品使用橡胶切条机、切块机对轮胎进行初步处理,用于切除全钢子午线轮胎的胎唇、钢圈。 (2)粉碎:将选胶工序后的胶料送至粉料机进行粉碎加工,将胶料粉碎成橡胶颗粒。 (3)磁选:粉碎后的橡胶颗粒和钢带的碎料混合,由输送带经过磁选装置,通过辊筒磁选机中高磁性装置的磁力作用吸附废旧轮胎中的废钢丝。 (4)筛分和装袋:由于粉碎后的橡胶颗粒粒径大小不均一,较大的块状不易于后续加工,采用筛分机将大块橡胶筛分后回用粉碎工序继续加工,物料材料螺旋输送机返回粉碎机。筛落的合格胶粉通过螺旋输送机送入吨包袋储存于胶粉仓库,用于后续加工。 (5)上料和挤出:使用常压连续脱硫法生产轮胎再生胶,根据项目实际生产需要将硫化橡胶粉、活化剂、软化剂等经搅拌输送到脱硫机中,采用在螺旋装置内的密封输送状态下加热脱硫与夹套螺旋冷却完成脱硫降温。 (6)精炼:将脱硫后物料人工投入精炼机精炼,精炼时间约为1h,一次精炼得到的中间品为片状。将一次精炼后的物料再次投入精炼机,同时加入钙粉作为填料,精炼后挤压出厚度约为5mm左右的再生橡胶片。 (7)收片:精炼机挤压出厚度约为5mm左右的再生橡胶片,再生胶可塑度达到标准后将薄胶片绕到一个标有厂名,品名和生产日期的转轴上,达到一定数量后将轴上的胶料割开,拿下即得片状再生胶成品。 (8)包装入库:出片后的成品再生胶经质检后包装入库。 建设规模: 项目年产约14700吨的再生胶片和6300吨的脱胶钢丝。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占总投资的0.88%。项目用地面积为3116m2,建筑面积为3116m2。 (三)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广昌工业园扩区原汽配产业园2#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厂房所在建筑为一栋一层的厂房,项目占地面积3116m2,建筑面积3116m2,在厂房内设置生产区、原料堆场、胶粉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区位于项目厂区东南面空地,占地面积100m2,建筑面积100m2,建设简易活动板房用于员工日常办公;建设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噪声治理等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引用报告书内容) | 一、废气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袋装等工序产生的细碎粉尘,生产车间挤出、精炼、脱硫、加粉、收片等工序产生的废气,臭气浓度。 (1)破碎、筛分、袋装等工序产生的细碎粉尘。废旧橡胶在破胶磨粉、筛分、袋装等工序会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颗粒物主要成分为超微细的胶粉微粒,经集气罩(软帘)收集,车间采取负压二次收集措施收集,收集后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生产车间挤出、精炼、脱硫、加粉、收片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生产车间挤出、精炼、脱硫、加粉、收片等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烷总烃、硫化氢,经集气罩(软帘)收集,车间采取负压二次收集措施收集,收集后经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塔+干湿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臭气浓度。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轻微异味,项目产生的生产异味会随颗粒物、非*烷总烃、硫化氢被收集至一套“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控制项目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 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冷却用水及喷淋塔碱稀释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水量约24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江西广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经厂区污水管道排入江西广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喷淋塔会产生废碱液,产生量约9t/a,桶装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噪声 运营期的高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和风机噪声,设备噪声值为70-95dB(A)。项目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废包装袋约为5t/a,外售至资源回收单位;废布袋(布袋除尘器布袋更换)约为0.05t/a,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置;废下脚料约为210t/a,不合格品约为105t/a,除尘灰12.99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脱胶钢丝6300t/a,统一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生活垃圾1.5t/a,定点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收运处理。 危险废物:废油桶约为0.4t/a,喷淋塔产生的废碱液约9t/a,废过滤棉约为0.3t/a,废活性炭约为11.49t/a,定点存放,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危废暂存间(6m2)。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昌 (略) 新建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日(3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4-*
通讯地址:广昌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 | 广昌 (略) 新建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昌 (略) |
编制单位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一)项目概况:项目属新建,建设地点: (略) 广昌县工业园区扩区 (二)项目生产工艺和建设规模 生产工艺: (1)选胶、切胶:进厂的废旧橡胶部分存在质劣的,采用人工选胶的方式,将不能用的废旧橡胶分拣出来,剩余的产品使用橡胶切条机、切块机对轮胎进行初步处理,用于切除全钢子午线轮胎的胎唇、钢圈。 (2)粉碎:将选胶工序后的胶料送至粉料机进行粉碎加工,将胶料粉碎成橡胶颗粒。 (3)磁选:粉碎后的橡胶颗粒和钢带的碎料混合,由输送带经过磁选装置,通过辊筒磁选机中高磁性装置的磁力作用吸附废旧轮胎中的废钢丝。 (4)筛分和装袋:由于粉碎后的橡胶颗粒粒径大小不均一,较大的块状不易于后续加工,采用筛分机将大块橡胶筛分后回用粉碎工序继续加工,物料材料螺旋输送机返回粉碎机。筛落的合格胶粉通过螺旋输送机送入吨包袋储存于胶粉仓库,用于后续加工。 (5)上料和挤出:使用常压连续脱硫法生产轮胎再生胶,根据项目实际生产需要将硫化橡胶粉、活化剂、软化剂等经搅拌输送到脱硫机中,采用在螺旋装置内的密封输送状态下加热脱硫与夹套螺旋冷却完成脱硫降温。 (6)精炼:将脱硫后物料人工投入精炼机精炼,精炼时间约为1h,一次精炼得到的中间品为片状。将一次精炼后的物料再次投入精炼机,同时加入钙粉作为填料,精炼后挤压出厚度约为5mm左右的再生橡胶片。 (7)收片:精炼机挤压出厚度约为5mm左右的再生橡胶片,再生胶可塑度达到标准后将薄胶片绕到一个标有厂名,品名和生产日期的转轴上,达到一定数量后将轴上的胶料割开,拿下即得片状再生胶成品。 (8)包装入库:出片后的成品再生胶经质检后包装入库。 建设规模: 项目年产约14700吨的再生胶片和6300吨的脱胶钢丝。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占总投资的0.88%。项目用地面积为3116m2,建筑面积为3116m2。 (三)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广昌工业园扩区原汽配产业园2#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厂房所在建筑为一栋一层的厂房,项目占地面积3116m2,建筑面积3116m2,在厂房内设置生产区、原料堆场、胶粉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区位于项目厂区东南面空地,占地面积100m2,建筑面积100m2,建设简易活动板房用于员工日常办公;建设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噪声治理等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引用报告书内容) | 一、废气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袋装等工序产生的细碎粉尘,生产车间挤出、精炼、脱硫、加粉、收片等工序产生的废气,臭气浓度。 (1)破碎、筛分、袋装等工序产生的细碎粉尘。废旧橡胶在破胶磨粉、筛分、袋装等工序会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颗粒物主要成分为超微细的胶粉微粒,经集气罩(软帘)收集,车间采取负压二次收集措施收集,收集后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生产车间挤出、精炼、脱硫、加粉、收片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生产车间挤出、精炼、脱硫、加粉、收片等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烷总烃、硫化氢,经集气罩(软帘)收集,车间采取负压二次收集措施收集,收集后经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塔+干湿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臭气浓度。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轻微异味,项目产生的生产异味会随颗粒物、非*烷总烃、硫化氢被收集至一套“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控制项目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 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冷却用水及喷淋塔碱稀释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水量约24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江西广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经厂区污水管道排入江西广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喷淋塔会产生废碱液,产生量约9t/a,桶装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噪声 运营期的高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和风机噪声,设备噪声值为70-95dB(A)。项目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废包装袋约为5t/a,外售至资源回收单位;废布袋(布袋除尘器布袋更换)约为0.05t/a,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置;废下脚料约为210t/a,不合格品约为105t/a,除尘灰12.99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脱胶钢丝6300t/a,统一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生活垃圾1.5t/a,定点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收运处理。 危险废物:废油桶约为0.4t/a,喷淋塔产生的废碱液约9t/a,废过滤棉约为0.3t/a,废活性炭约为11.49t/a,定点存放,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危废暂存间(6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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