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徐姚村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专项)》方案的草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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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徐姚村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专项)》方案的草案公示

关于《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徐姚村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专项)》方案的草案公示

《 (略) 松江区叶榭镇徐姚村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专项)》已形成规划方案,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相关成果进行公示,征求广大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22日止

现场公示:松江区叶榭镇徐姚村村民委员会

网上公示:松江区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网上公示”(网址:http://**

联系人:夏天怡(电话:*)

意见收集邮箱:*@*26.com

规划编制单位:上海 (略)

组织编制单位:叶榭镇人民政府

一、调整背景

《松江区叶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于2023年1月17日经“沪府规划〔2023〕40号”文获得批复。新一轮镇总规拟将徐姚村打造成为以农业生产和乡村旅游为主导的乡村单元。为进一步贯彻“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振兴战略,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叶榭镇拟优化徐姚村集中归并点布局,同步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助力乡村振兴。故启动本次专项编制。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本次规划范围为徐姚村乡村单元,总用地面积为742.99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93.10公顷。

三、核心内容

(1)农民安置基地调整:本次规划根据村庄实际发展需求,结合城镇开发边界的调整对农民安置基地进行布局优化,建筑高度和容积率保持原规划不变。保留叶轩路以南、竹亭南路以东的居民点,共32户。

调整后,农居点由原规划的27.64公顷调整为26.40公顷,地块编号为01-01至01-12。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调整:调整原规划商业用地布局,规划02-01至02-06地块作为乡村旅游配套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总规模由原规划的3.02公顷调整为0.98公顷。

结合农居点优化布局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地块编号为03-03、03-08及03-09,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规模由3.05公顷调整为1.55公顷。

结合归并点新增 (略) 政公用设施,地块编号为03-01、03-02及03-04,用地规模为0.14公顷;于一期归并点周边新增广场用地,地块编号为03-12至03-22,用地规模为0.64公顷;新增2处停车场用地,地块编号为03-10、03-11,用地规模为0.10公顷;新增1处110KV变电站,地块编号为03-07,用地面积为0.24公顷。优化调整公益性墓地、污水处理厂的用地边界,地块编号分别为03-05和03-06,用地面积分别为4.79公顷和0.65公顷。

(3)其他用地调整:结合区域功能新增12处设施农用地,用地面积由原规划1.41公顷调整为1.73公顷;根据三调图斑和建设需求更新林地布局,用地面积由原规划65.74公顷调整为111.07公顷;河道蓝线落实河道蓝线专项规划,并根据现状河道建设情况对村域内部分蓝线进行调整,用地面积由原规划109.55公顷调整为103.47公顷;根据现状梳理, 结合相关项目布局,补充并优化农村道路。

(略) 松江区叶榭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关于《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徐姚村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专项)》方案的草案公示

《 (略) 松江区叶榭镇徐姚村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专项)》已形成规划方案,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相关成果进行公示,征求广大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22日止

现场公示:松江区叶榭镇徐姚村村民委员会

网上公示:松江区门户网站“政民互动-网上公示”(网址:http://**

联系人:夏天怡(电话:*)

意见收集邮箱:*@*26.com

规划编制单位:上海 (略)

组织编制单位:叶榭镇人民政府

一、调整背景

《松江区叶榭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含近期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于2023年1月17日经“沪府规划〔2023〕40号”文获得批复。新一轮镇总规拟将徐姚村打造成为以农业生产和乡村旅游为主导的乡村单元。为进一步贯彻“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振兴战略,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叶榭镇拟优化徐姚村集中归并点布局,同步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助力乡村振兴。故启动本次专项编制。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本次规划范围为徐姚村乡村单元,总用地面积为742.99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93.10公顷。

三、核心内容

(1)农民安置基地调整:本次规划根据村庄实际发展需求,结合城镇开发边界的调整对农民安置基地进行布局优化,建筑高度和容积率保持原规划不变。保留叶轩路以南、竹亭南路以东的居民点,共32户。

调整后,农居点由原规划的27.64公顷调整为26.40公顷,地块编号为01-01至01-12。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调整:调整原规划商业用地布局,规划02-01至02-06地块作为乡村旅游配套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总规模由原规划的3.02公顷调整为0.98公顷。

结合农居点优化布局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地块编号为03-03、03-08及03-09,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规模由3.05公顷调整为1.55公顷。

结合归并点新增 (略) 政公用设施,地块编号为03-01、03-02及03-04,用地规模为0.14公顷;于一期归并点周边新增广场用地,地块编号为03-12至03-22,用地规模为0.64公顷;新增2处停车场用地,地块编号为03-10、03-11,用地规模为0.10公顷;新增1处110KV变电站,地块编号为03-07,用地面积为0.24公顷。优化调整公益性墓地、污水处理厂的用地边界,地块编号分别为03-05和03-06,用地面积分别为4.79公顷和0.65公顷。

(3)其他用地调整:结合区域功能新增12处设施农用地,用地面积由原规划1.41公顷调整为1.73公顷;根据三调图斑和建设需求更新林地布局,用地面积由原规划65.74公顷调整为111.07公顷;河道蓝线落实河道蓝线专项规划,并根据现状河道建设情况对村域内部分蓝线进行调整,用地面积由原规划109.55公顷调整为103.47公顷;根据现状梳理, 结合相关项目布局,补充并优化农村道路。

(略) 松江区叶榭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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