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辽宁三友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期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抚顺县—辽宁三友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期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1日我局拟对辽宁三友 (略) 一期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传真:024-*
地址: (略) 抚顺县救兵镇小东村行政服务中心邮编:*
一、项目名称
辽宁三友 (略) 一期锅炉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
后安镇南彰党村
三、建设单位
辽宁三友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清远 (略)
五、项目概况
一、项目生产区配套1座4t/h燃油锅炉,为混凝土搅拌站冬季生产供热;搅拌站生活区配备1台1t/h的生物质锅炉及1台0.5t/h生物质锅炉,用于生活区人员生活冬季供暖,为临时锅炉,沈白高铁辽宁段TJ-4标项目施工结束后拆。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总投资约3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六、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周围须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场地进行清理平整时须经常撒水降尘,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遮盖等防尘措施;运营期锅炉烟气设置低氮燃烧装置,烟气经不低于18米高烟囱排放,设置锅炉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后安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运营期废水经厂区原有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厂区总排口排入后安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排入设置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安装消声器,根据厂区布置情况,合理布置设备在厂房内位置,尽量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厂房隔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式的非正常生产噪声。使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和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安装设备的包装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安装设备的包装垃圾主要为纸壳和木板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拆除工序废设备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管线施工过程产生少量弃土用于厂区周边绿化;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滤芯和废RO,产生量为0.5t/a,须定期更换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1日我局拟对辽宁三友 (略) 一期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传真:024-*
地址: (略) 抚顺县救兵镇小东村行政服务中心邮编:*
一、项目名称
辽宁三友 (略) 一期锅炉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
后安镇南彰党村
三、建设单位
辽宁三友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清远 (略)
五、项目概况
一、项目生产区配套1座4t/h燃油锅炉,为混凝土搅拌站冬季生产供热;搅拌站生活区配备1台1t/h的生物质锅炉及1台0.5t/h生物质锅炉,用于生活区人员生活冬季供暖,为临时锅炉,沈白高铁辽宁段TJ-4标项目施工结束后拆。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总投资约3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六、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周围须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场地进行清理平整时须经常撒水降尘,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遮盖等防尘措施;运营期锅炉烟气设置低氮燃烧装置,烟气经不低于18米高烟囱排放,设置锅炉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后安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运营期废水经厂区原有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厂区总排口排入后安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排入设置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安装消声器,根据厂区布置情况,合理布置设备在厂房内位置,尽量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厂房隔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式的非正常生产噪声。使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和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安装设备的包装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安装设备的包装垃圾主要为纸壳和木板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拆除工序废设备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管线施工过程产生少量弃土用于厂区周边绿化;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滤芯和废RO,产生量为0.5t/a,须定期更换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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