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高南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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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芬区高南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略) 南芬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已委托辽宁中辉 (略) 承担该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评工作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将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及结论向周围群众或关注本项目群众公告,以征求公众意见,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南芬区高南线建设工 (略) (略) 南芬区,项目总投资811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其中:①路基工程:路基工程起点位于南芬区高速收费站枫林路与郭长线交叉处,终点位于细河中桥桥头,与细河路平面交叉,项目线路全长1.61km,路基宽度为13.5m,路面宽度为12m;②路面工程:沿路基工程敷设路面,路面由底基层、基层以及面层3层结构层组成,总厚度为70cm;③桥涵工程:拆除并新建一座大桥,新建一座涵洞;④交叉工程:平面交叉两处、立体交叉一处。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项目对环境主要的影响有: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运营期降水产生地表径流的影响;各产污节点产生的废气的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噪声的影响;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的影响等。

三、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附近民厕,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抑尘;运营期降水产生地表径流,路线排水采用散排水,路缘石平卧,桥头填土较高路段根据情况采用集中排水。

2、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各产污节点产生的废气经采取环保措施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临时隔声,加强设备保养,设立施工围挡以及移动式声屏障,夜间不施工等降噪措施,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弃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5、环境风险防护措施

建设单位通过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风险隐患降至最低,达到可以接受的水平。在采取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科学完整的应急计划,落实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靠且可行,因此项目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四、主要环评结论

项目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环保要求。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在认真执行环保验收制度,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从生态环境角度,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报告的方式:需要查阅环评报告书的公众可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也可通过下面链接查看:

链接http://**-awHrfREg 提取码: 16ph。

公示时间:公示日期**日~**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人员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支持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采取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和反应。

八、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南芬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系地址: (略) 南芬区中心路

联系人:孙健

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辽宁中辉 (略)

联系地址: (略) 平山区环山路135-1栋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略) 南芬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日

,南芬区

(略) 南芬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已委托辽宁中辉 (略) 承担该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评工作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将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及结论向周围群众或关注本项目群众公告,以征求公众意见,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南芬区高南线建设工 (略) (略) 南芬区,项目总投资811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其中:①路基工程:路基工程起点位于南芬区高速收费站枫林路与郭长线交叉处,终点位于细河中桥桥头,与细河路平面交叉,项目线路全长1.61km,路基宽度为13.5m,路面宽度为12m;②路面工程:沿路基工程敷设路面,路面由底基层、基层以及面层3层结构层组成,总厚度为70cm;③桥涵工程:拆除并新建一座大桥,新建一座涵洞;④交叉工程:平面交叉两处、立体交叉一处。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项目对环境主要的影响有: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运营期降水产生地表径流的影响;各产污节点产生的废气的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噪声的影响;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的影响等。

三、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附近民厕,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抑尘;运营期降水产生地表径流,路线排水采用散排水,路缘石平卧,桥头填土较高路段根据情况采用集中排水。

2、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各产污节点产生的废气经采取环保措施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临时隔声,加强设备保养,设立施工围挡以及移动式声屏障,夜间不施工等降噪措施,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弃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5、环境风险防护措施

建设单位通过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风险隐患降至最低,达到可以接受的水平。在采取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科学完整的应急计划,落实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靠且可行,因此项目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四、主要环评结论

项目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环保要求。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在认真执行环保验收制度,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从生态环境角度,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报告的方式:需要查阅环评报告书的公众可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也可通过下面链接查看:

链接http://**-awHrfREg 提取码: 16ph。

公示时间:公示日期**日~**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人员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支持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采取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和反应。

八、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南芬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系地址: (略) 南芬区中心路

联系人:孙健

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辽宁中辉 (略)

联系地址: (略) 平山区环山路135-1栋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略) 南芬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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