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安县蒋家垅水库降等论证报告的批复
关于德安县蒋家垅水库降等论证报告的批复
聂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申请对<德安县蒋家垅水库降等论证报告>进行审查的请示》(聂府文〔2021〕78号)及《德安县蒋家垅水库降等论证报告》等有关资料我局已收悉。根据水利部第18号令《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及《水库降等与报废标准》(SL605-2013)有关要求,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德安县蒋家垅水库降等论证报告》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经研究,现就水库降等一事批复如下:
一、工程现状基本情况
蒋家垅水库位于德安县聂桥镇聂桥村,距德安县城约28.0km,坝址座落博阳河支流中游,坝址以上集雨面积0.94km2,总库容10.10×104m3,设计灌溉面积500亩,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的小(2)型水库。
水库于1969年初动工兴建,1969年11月完工,后经2017年除险加固达到现有规模,水库枢纽主要建筑物有大坝、溢洪道及坝下涵管等。近年来随着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水库部分库区划入德安县朱家山矿区建设范围,库区厂房、道路和矿山开采完全改变了库区环境面貌,致使水库蓄水功能萎缩,不能正常发挥效益。
二、水库降等的必要性
一是库区修建厂房、道路占用了部分库岸,加之部分山体采矿弃碴弃土堆放在库区,水库淤积,致使水库调蓄容积明显减少,经复核水库总库容仅5.58×104m3。
二是水库下游因当地村镇规划建设,原部分耕地转变为乡村道路和建设用地,导致水库灌溉面积减小,现实际灌溉面积仅300亩。
三是根据《水库降等与报废标准》(SL605-2013)2.1.1第3.4条和2.1.2第1.2条有关规定,同意将蒋家垅水库等级降为山塘。
三、降等后建筑物情况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蒋家垅水库降为山塘后,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年一遇。
2.同意水库降等后起调水位为47.80m(黄海高程,下同),设计洪水位49.23m,校核洪水位49.45m,总库容5.58×104m3,有效库容3.23×104m3,可满足现状实际灌溉面积300亩需要。
3.同意保留现有大坝、溢洪道及涵管等基础设施,按山塘规模和建筑物级别控制蓄水运行。
聂桥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批复要求做好水库降等后的管理工作,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经费,加强山塘运行维护和管理,尤其要加强汛期对山塘的巡查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确保山塘运行安全。要解决好水库降等后的遗留问题,对因水库降等引起的工程和社会风险严格控制,防止出现新的不稳定的社会风险。
特此批复
2022年3月14日
聂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申请对<德安县蒋家垅水库降等论证报告>进行审查的请示》(聂府文〔2021〕78号)及《德安县蒋家垅水库降等论证报告》等有关资料我局已收悉。根据水利部第18号令《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及《水库降等与报废标准》(SL605-2013)有关要求,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德安县蒋家垅水库降等论证报告》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经研究,现就水库降等一事批复如下:
一、工程现状基本情况
蒋家垅水库位于德安县聂桥镇聂桥村,距德安县城约28.0km,坝址座落博阳河支流中游,坝址以上集雨面积0.94km2,总库容10.10×104m3,设计灌溉面积500亩,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的小(2)型水库。
水库于1969年初动工兴建,1969年11月完工,后经2017年除险加固达到现有规模,水库枢纽主要建筑物有大坝、溢洪道及坝下涵管等。近年来随着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水库部分库区划入德安县朱家山矿区建设范围,库区厂房、道路和矿山开采完全改变了库区环境面貌,致使水库蓄水功能萎缩,不能正常发挥效益。
二、水库降等的必要性
一是库区修建厂房、道路占用了部分库岸,加之部分山体采矿弃碴弃土堆放在库区,水库淤积,致使水库调蓄容积明显减少,经复核水库总库容仅5.58×104m3。
二是水库下游因当地村镇规划建设,原部分耕地转变为乡村道路和建设用地,导致水库灌溉面积减小,现实际灌溉面积仅300亩。
三是根据《水库降等与报废标准》(SL605-2013)2.1.1第3.4条和2.1.2第1.2条有关规定,同意将蒋家垅水库等级降为山塘。
三、降等后建筑物情况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蒋家垅水库降为山塘后,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年一遇。
2.同意水库降等后起调水位为47.80m(黄海高程,下同),设计洪水位49.23m,校核洪水位49.45m,总库容5.58×104m3,有效库容3.23×104m3,可满足现状实际灌溉面积300亩需要。
3.同意保留现有大坝、溢洪道及涵管等基础设施,按山塘规模和建筑物级别控制蓄水运行。
聂桥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批复要求做好水库降等后的管理工作,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理经费,加强山塘运行维护和管理,尤其要加强汛期对山塘的巡查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确保山塘运行安全。要解决好水库降等后的遗留问题,对因水库降等引起的工程和社会风险严格控制,防止出现新的不稳定的社会风险。
特此批复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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