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亮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照明灯具500万套、塑料件10万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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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亮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照明灯具500万套、塑料件10万个项目

文号:甬环宁建[2023]36号

审批时间:2023年3月24日

公告期: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4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宁海县行政服务中心133号窗口(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附件:甬环宁建〔2023〕36号关于《宁波亮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照明灯具500万套、塑料件10万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doc


文号:甬环宁建[2023]36号

审批时间:2023年3月24日

公告期: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4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宁海县行政服务中心133号窗口(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附件:甬环宁建〔2023〕36号关于《宁波亮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照明灯具500万套、塑料件10万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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