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曙光催化剂科技有限公司试生产公示
安徽曙光催化剂科技有限公司试生产公示
一、项目工程概况
二、项目环境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一)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针对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微量氨气经二级水喷淋吸收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产生的氮氧化物、粉尘、氨混合废气送耐高温陶瓷纤维管除尘器+SCR-氨法装置除尘脱硝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雨污管网实现雨污分流,初期雨水、设备冲洗水、生活污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合并工 (略) (略) (略) 煤制氢项目脱硫装置析盐处理,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针对不同噪声产生源,合理布局,选取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吸声材料等有效的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三、项目试运行期间环保设备保运
(一)尾气处理系统已提前经过设备厂家进行全面培训,并委托设备厂家试生产初期派人保运。
(二)雨水在线监测设施投入使用, (略) (略) (略) 运行和维护,确保不出现环境污染问题。
(三)本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已进行了调试,具备投入试运行条件。项目所涉及的环保耗材已准备充足,确保满足试运行要求。
四、本项目已具备试生产条件,试生产期限定于2023年3月28日至2024年3月9日。
一、项目工程概况
二、项目环境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一)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针对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微量氨气经二级水喷淋吸收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产生的氮氧化物、粉尘、氨混合废气送耐高温陶瓷纤维管除尘器+SCR-氨法装置除尘脱硝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雨污管网实现雨污分流,初期雨水、设备冲洗水、生活污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合并工 (略) (略) (略) 煤制氢项目脱硫装置析盐处理,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针对不同噪声产生源,合理布局,选取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吸声材料等有效的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三、项目试运行期间环保设备保运
(一)尾气处理系统已提前经过设备厂家进行全面培训,并委托设备厂家试生产初期派人保运。
(二)雨水在线监测设施投入使用, (略) (略) (略) 运行和维护,确保不出现环境污染问题。
(三)本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已进行了调试,具备投入试运行条件。项目所涉及的环保耗材已准备充足,确保满足试运行要求。
四、本项目已具备试生产条件,试生产期限定于2023年3月28日至2024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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