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001008003002023/2023-4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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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001008003002023/2023-4483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骏翰五金厂迁扩建项目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骏翰五金厂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骏翰五金 (略) (略)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街道罗梅大道133号B幢201,厂房租赁建筑面积约为2100m2。该企业拟投资300万元,年产500吨水暖配件。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池+絮凝沉淀预处理,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切割粉尘定期打扫收集后纳入边角料处理,同时加强车间通风。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音、消声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固体废弃物必须集中堆放、合理回收或及时清运处理。含油边角料、废机油、废油桶、废乳化液、废包装桶、污泥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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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骏翰五金厂迁扩建项目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骏翰五金厂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骏翰五金 (略) (略)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街道罗梅大道133号B幢201,厂房租赁建筑面积约为2100m2。该企业拟投资300万元,年产500吨水暖配件。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池+絮凝沉淀预处理,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切割粉尘定期打扫收集后纳入边角料处理,同时加强车间通风。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音、消声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固体废弃物必须集中堆放、合理回收或及时清运处理。含油边角料、废机油、废油桶、废乳化液、废包装桶、污泥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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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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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骏翰五金厂迁扩建项目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骏翰五金厂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骏翰五金 (略) (略)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街道罗梅大道133号B幢201,厂房租赁建筑面积约为2100m2。该企业拟投资300万元,年产500吨水暖配件。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池+絮凝沉淀预处理,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切割粉尘定期打扫收集后纳入边角料处理,同时加强车间通风。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音、消声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固体废弃物必须集中堆放、合理回收或及时清运处理。含油边角料、废机油、废油桶、废乳化液、废包装桶、污泥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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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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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骏翰五金厂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骏翰五金 (略) (略)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街道罗梅大道133号B幢201,厂房租赁建筑面积约为2100m2。该企业拟投资300万元,年产500吨水暖配件。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池+絮凝沉淀预处理,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切割粉尘定期打扫收集后纳入边角料处理,同时加强车间通风。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音、消声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固体废弃物必须集中堆放、合理回收或及时清运处理。含油边角料、废机油、废油桶、废乳化液、废包装桶、污泥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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