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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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红建交发〔2023〕2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1-*-04-01-*。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红寺堡区现有东、西区两个供热中心,各安装2台40吨、1台80吨燃煤热水锅炉,供热能力350万平方米,经统计在2022年—2023年采暖期我区实际供热面积已达302万平方米。今年在建的16个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135.6万平方米,将于2024年底*续建成入住, (略) 更新改造的兴盛、朝阳、小康北村、新民小区4个片区,预计2024年底我区供热需求将达到440万平方米,2027年底将达到580万平方米,现有供热能力将无法满足供热需求。因此实施第三供热中心项目。原则同意所报《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东环路东侧、规划民族街南侧。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供热中心总占地面积91.75亩,建设主厂房、干煤棚、破筛楼、材料库等15座单体共16536㎡,安装91MW循环硫化床燃煤热水锅炉3台,配套安装半干法脱硫除尘及SNCR+SCR脱硝装置3套,安装破碎机、给煤机等输煤设施设备1套,除灰、除渣、冷渣水系统1套,水泵、净化器、加药装置等供水及煤水处理系统1套,安装变压器6台及各类配电柜、控制柜、电线电缆等供电与自控系统,建设室外道路及硬化9984㎡、给排水管网、围墙1053m大门2座,DN600一级管网7.7km,10kv架空专线12km等。

四、招投标方案

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具体招标方式见附件。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29645.6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26582.0万元、其他费1651.9万元、预备费1411.7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自治区统筹资金、北方地区清洁能源供暖奖补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等。

六、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3月—2025年8月

七、几点要求

(一)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待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同时做好宁夏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后续填报工作。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 (略) 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项目名称: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取招

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重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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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红建交发〔2023〕2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1-*-04-01-*。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红寺堡区现有东、西区两个供热中心,各安装2台40吨、1台80吨燃煤热水锅炉,供热能力350万平方米,经统计在2022年—2023年采暖期我区实际供热面积已达302万平方米。今年在建的16个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135.6万平方米,将于2024年底*续建成入住, (略) 更新改造的兴盛、朝阳、小康北村、新民小区4个片区,预计2024年底我区供热需求将达到440万平方米,2027年底将达到580万平方米,现有供热能力将无法满足供热需求。因此实施第三供热中心项目。原则同意所报《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东环路东侧、规划民族街南侧。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供热中心总占地面积91.75亩,建设主厂房、干煤棚、破筛楼、材料库等15座单体共16536㎡,安装91MW循环硫化床燃煤热水锅炉3台,配套安装半干法脱硫除尘及SNCR+SCR脱硝装置3套,安装破碎机、给煤机等输煤设施设备1套,除灰、除渣、冷渣水系统1套,水泵、净化器、加药装置等供水及煤水处理系统1套,安装变压器6台及各类配电柜、控制柜、电线电缆等供电与自控系统,建设室外道路及硬化9984㎡、给排水管网、围墙1053m大门2座,DN600一级管网7.7km,10kv架空专线12km等。

四、招投标方案

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具体招标方式见附件。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29645.6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26582.0万元、其他费1651.9万元、预备费1411.7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自治区统筹资金、北方地区清洁能源供暖奖补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等。

六、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3月—2025年8月

七、几点要求

(一)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待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同时做好宁夏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后续填报工作。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 (略) 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项目名称: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取招

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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