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纳川电气有限公司连接器电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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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纳川电气有限公司连接器电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连接器电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 (略) 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662)*
传 真:(0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连接器电气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春城街道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 C7-3 地块

环评机构

(略)

项目概况

(略) 春城街道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 C7-3 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44′15. 138″ ,北纬22°9′4.355″。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 8038.44m2,建有1栋5层1号生产车间、1栋5层2号生产车间、1栋5层宿舍楼、1栋1层门卫室、1栋1层消防水泵房,计容建筑面积15300.24m2、不计容建筑面积60.00m2。项目年产电气连接器5亿件。项目员工共60人,均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20 天, 每天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围墙,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 定期喷洒抑尘剂或者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粉尘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

(二)施工期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与施工场所,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声施工机械数量,同时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三)施工期施工废水经简单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现有设施,经园区三级化粪池处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经管网汇入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四)施工期的建筑废物运送至规定收纳场地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五)营运期项目产生的注塑废气经收集后由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P1 、P2 ) 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内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机加工粉尘经自然沉降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由专管( P3) 排放,排放浓度执行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六)营运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含餐厨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管网汇入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排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七)营运期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东面、西面、北面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南面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八)营运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注塑边角料、机加工边角料、清扫的粉尘、不合格品和废包装物,其中机加工边角料、清扫粉尘、废包装物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置,注塑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连接器电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 (略) 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662)*
传 真:(0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连接器电气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春城街道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 C7-3 地块

环评机构

(略)

项目概况

(略) 春城街道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 C7-3 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44′15. 138″ ,北纬22°9′4.355″。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 8038.44m2,建有1栋5层1号生产车间、1栋5层2号生产车间、1栋5层宿舍楼、1栋1层门卫室、1栋1层消防水泵房,计容建筑面积15300.24m2、不计容建筑面积60.00m2。项目年产电气连接器5亿件。项目员工共60人,均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20 天, 每天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围墙,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 定期喷洒抑尘剂或者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粉尘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

(二)施工期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与施工场所,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声施工机械数量,同时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三)施工期施工废水经简单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现有设施,经园区三级化粪池处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经管网汇入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四)施工期的建筑废物运送至规定收纳场地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五)营运期项目产生的注塑废气经收集后由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P1 、P2 ) 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内非*烷总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机加工粉尘经自然沉降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由专管( P3) 排放,排放浓度执行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六)营运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含餐厨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管网汇入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排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七)营运期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东面、西面、北面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南面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八)营运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注塑边角料、机加工边角料、清扫的粉尘、不合格品和废包装物,其中机加工边角料、清扫粉尘、废包装物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置,注塑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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