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生元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生产项目
广东华生元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生产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广东华生元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常平镇高宝路13号1栋103室及X1楼和X2楼 |
建设单位 | 广东华生元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计划投资1.05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 5.7%;项目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95平方米;本项目生物制剂计划年产量 1800万支(约 174t/a),其中金因肽计划年产量1000万支/年,金因舒计划年产量800万支/年;化药制剂即BFS(地夸磷索纳)计划年产量 1000万支/年(约 5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吹灌封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和消毒工序产生的TVOC经“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烷总烃及TVOC有组织排放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项目称量、配制工序粉尘通过负压称量室内的三级过滤器处理后,可以满足厂界浓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经“生物喷淋”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项目车间生产过程产生的臭气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根据《20 (略) 环境质量公报》,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 (略) 已经公布了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规定,三级评价可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根据经估算模型计算后的估算结果,可知项目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0.89%,同时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由此可见,该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含活性清洗废水、一般清洗废水、含活性工艺废水、一般工艺废水、质检废水、洗衣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生物喷淋塔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的产生量为47.1012t/d。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的废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网,其中含活性清洗废水和含活性工艺废水先经专门的收集装置收集,经专管输送至灭活罐中,采用 121℃、30 分钟高温灭活处理后暂存在灭活储罐内,降至常温后通过专管排入废水处理站暂存池,再通过泵均匀打入调节池和项目其他生产废水混合后排入废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废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AA/O池+混凝终沉池+BAF+消毒池工艺”,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的废水处理站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2排放限值的较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项目纯化水制备系统的浓水和反冲洗废水、注射用水制备系统的浓水、燃气蒸汽发生器的排污水(含反冲洗废水)、纯蒸汽发生器的排污水和冷却塔废水属于清净下水,项目清 (略) 政雨水管网,不纳入生产废水排放总量。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中的较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不会对纳污水体带来明显不良影响。预计企业生产废水总排放量为47.1012m3/d(11775.3m3/a), (略) 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的0.03%, (略) 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建设项目正常营运时后,项目建成后,企业若能做好降噪减噪措施,严格按规定操作,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采取上述措施后,则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已开展,详情请看公众参与说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积极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治理防治措施有效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3-03-24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广东华生元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常平镇高宝路13号1栋103室及X1楼和X2楼 |
建设单位 | 广东华生元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计划投资1.05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 5.7%;项目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95平方米;本项目生物制剂计划年产量 1800万支(约 174t/a),其中金因肽计划年产量1000万支/年,金因舒计划年产量800万支/年;化药制剂即BFS(地夸磷索纳)计划年产量 1000万支/年(约 5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吹灌封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和消毒工序产生的TVOC经“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非*烷总烃及TVOC有组织排放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项目称量、配制工序粉尘通过负压称量室内的三级过滤器处理后,可以满足厂界浓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经“生物喷淋”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项目车间生产过程产生的臭气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根据《20 (略) 环境质量公报》,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 (略) 已经公布了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规定,三级评价可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根据经估算模型计算后的估算结果,可知项目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0.89%,同时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由此可见,该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含活性清洗废水、一般清洗废水、含活性工艺废水、一般工艺废水、质检废水、洗衣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生物喷淋塔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的产生量为47.1012t/d。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的废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网,其中含活性清洗废水和含活性工艺废水先经专门的收集装置收集,经专管输送至灭活罐中,采用 121℃、30 分钟高温灭活处理后暂存在灭活储罐内,降至常温后通过专管排入废水处理站暂存池,再通过泵均匀打入调节池和项目其他生产废水混合后排入废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废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AA/O池+混凝终沉池+BAF+消毒池工艺”,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的废水处理站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2排放限值的较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项目纯化水制备系统的浓水和反冲洗废水、注射用水制备系统的浓水、燃气蒸汽发生器的排污水(含反冲洗废水)、纯蒸汽发生器的排污水和冷却塔废水属于清净下水,项目清 (略) 政雨水管网,不纳入生产废水排放总量。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中的较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不会对纳污水体带来明显不良影响。预计企业生产废水总排放量为47.1012m3/d(11775.3m3/a), (略) 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的0.03%, (略) 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建设项目正常营运时后,项目建成后,企业若能做好降噪减噪措施,严格按规定操作,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采取上述措施后,则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已开展,详情请看公众参与说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积极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治理防治措施有效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3-03-24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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