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华帮净化科技有限公司环保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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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华帮净化科技有限公司环保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北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湖北 (略) 环保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报告表》内容及专家函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 (略) (略) 官塘驿镇独山村,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厂区原有2台1t/h的生物质导热油锅炉改建为2台2t/h的全自动上料式生物质导热油锅炉。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专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须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

项目2台生物质导热油锅炉产生的锅炉废气均经过低氮燃烧技术+陶瓷多管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过2个15m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锅炉废气排放应满足《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T1906-2022)表1中限定值2标准限值要求。

2、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的运行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消声减振、建筑隔声、厂区绿化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灰尘。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灰尘均经收集后定期交由周边农户用于肥田。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破损油桶、废导热油、导热油清洗废液。危险废物应按规定贮存在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规范化标识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运输过程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5、总量控制

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867t/a、二氧化硫、2.156t/a;氮氧化物、3.275t/a。已进行排污权交易总量为二氧化硫:1.646t/a、氮氧化物:3.218t/a。项目新增的总量为颗粒物:0.008t/a、二氧化硫:0.510t/a、氮氧化物:0.057t/a,其中新增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需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釆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湖北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湖北 (略) 环保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报告表》内容及专家函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 (略) (略) 官塘驿镇独山村,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厂区原有2台1t/h的生物质导热油锅炉改建为2台2t/h的全自动上料式生物质导热油锅炉。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专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须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

项目2台生物质导热油锅炉产生的锅炉废气均经过低氮燃烧技术+陶瓷多管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过2个15m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锅炉废气排放应满足《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T1906-2022)表1中限定值2标准限值要求。

2、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的运行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消声减振、建筑隔声、厂区绿化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灰尘。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灰尘均经收集后定期交由周边农户用于肥田。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破损油桶、废导热油、导热油清洗废液。危险废物应按规定贮存在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规范化标识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运输过程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5、总量控制

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867t/a、二氧化硫、2.156t/a;氮氧化物、3.275t/a。已进行排污权交易总量为二氧化硫:1.646t/a、氮氧化物:3.218t/a。项目新增的总量为颗粒物:0.008t/a、二氧化硫:0.510t/a、氮氧化物:0.057t/a,其中新增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需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釆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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