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3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3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 (略) 年产 1.8 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28日。
电话:0372-*
通讯地址:内黄县帝喾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角内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4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 1.8 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 | (略) 内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繁阳一路北侧、工业二路东侧 | 河 (略) | 河南 (略) | 废气:鸡精生产线原料混合、搅拌、造粒粉尘和草木香调味料生产线原料混合、粉碎、分筛粉尘采用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201 (略) 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要求;热风炉燃料为天然气,配备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 1066—2020)和《 (略) 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要求;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屋顶集中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规模要求。 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由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城发水务(内黄)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城发水务(内黄)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噪声:生产设备采用减振基础、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 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在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在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 |
关于2023年3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 (略) 年产 1.8 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28日。
电话:0372-*
通讯地址:内黄县帝喾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角内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4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 1.8 万吨调味品智能化生产项目 | (略) 内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繁阳一路北侧、工业二路东侧 | 河 (略) | 河南 (略) | 废气:鸡精生产线原料混合、搅拌、造粒粉尘和草木香调味料生产线原料混合、粉碎、分筛粉尘采用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201 (略) 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205号)要求;热风炉燃料为天然气,配备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 1066—2020)和《 (略) 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要求;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屋顶集中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规模要求。 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由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城发水务(内黄)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城发水务(内黄)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噪声:生产设备采用减振基础、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 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在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在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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