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合作示范区临时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京津合作示范区临时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京津合作示范区临时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京津合作示范区临时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项目(第一阶段)
地点:本项目位于规划京津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内,京津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位于京津合作示范区1号岛南侧,规划新津汉路、京港高速公路、唐津高速公路合围区域,本项目位于厂区中北部。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4月20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首创经中(天津)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第一阶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套临时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建设(400 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厂区内临时进水管网和临时出水管网建设等,厂区外进水管线、出水管线和入河排污口建设均依托京津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一期工程。本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均为地上构筑物,无地下工程。
联系人:马凯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现将京津合作示范区临时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京津合作示范区临时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项目(第一阶段)
地点:本项目位于规划京津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内,京津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位于京津合作示范区1号岛南侧,规划新津汉路、京港高速公路、唐津高速公路合围区域,本项目位于厂区中北部。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4月20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首创经中(天津)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第一阶段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套临时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建设(400 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厂区内临时进水管网和临时出水管网建设等,厂区外进水管线、出水管线和入河排污口建设均依托京津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一期工程。本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均为地上构筑物,无地下工程。
联系人:马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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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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