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安 (略) 《年产两万吨三氯吡啶醇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6-*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两万吨三氯吡啶醇钠项目 |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化工园区 | 广安 (略) | (略) (略) | 项目占地面积约46亩,在厂区内建设1条三氯吡啶醇钠生产线,设计年产三氯吡啶醇钠2万吨,同时副产氯代吡啶系列产品、盐酸、次氯酸钠、钙镁盐融雪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氯化车间、醇钠车间等主体工程;新建储罐区、*类仓库、液氯间等储运工程;新建中控室、质检中心、共用工程用房、循环水站等辅助工程;新建供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热系统及消防系统等公用工程;新建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环保工程;同时,新建综合楼和门卫室等办公生活设施。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0万元。 | 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施工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运行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以及装修阶段的油漆废气。环评要求项目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措施:(1)施工现场架设 2.5~3m围墙,封闭施工现场;(2)建筑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并做到定期清洗,对破损安全网及时更换,以减少结构和装修过程中的粉尘飞扬现象,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外架拆除前和施工过程中应对密目安全网进行冲洗,拆除过程中密目安全网不得向下抛掷,必须集中打包吊运;(3)施工现场进出口、施工便道和砂、石堆场等进行地面硬化处理;施工道路进出口处设置自动洗车槽、排水设施,进出车辆必须清洗,不得把泥土带出工地, (略) 政道路扬尘;(4)文明施工,定期对施工区域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尽快清除,采取洒水措施后,可以有效控制扬尘;(5)施工期间泥尘量大,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使地面起尘,因此运输车进出的道路,应定期洒水清扫,并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且施工车辆在厂区及周围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行驶尽量减缓车速;(6)施工过程中,楼上施工产生的建筑渣土,不得在楼上向下倾倒,必须通过楼梯或垂直运输机械进行转运至地面;水平防护上的建筑垃圾清理后由室内集中装运,不得向下翻落;(7)施工现场设置加工房,对施工切割、打磨等进行密闭作业,减少扬尘外溢;(8)禁止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加强围栏,表面用毡布覆盖,并及时回填或外运,弃土石方不在施工场地暂存;建筑垃圾要集中堆放、清理,垃圾堆场应与材料堆放场分开或封闭或严密覆盖;(9)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石灰、沙石等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应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或者采用防尘布覆盖,最好是密闭存储;(10)风速大于3m/s时应停止施工;严格控制建设施工扬尘,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 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11)从事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 (略) 政环卫部门的有 (略) 政环卫部门报准,取得相应的经营权后方可进入城区从事散体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输;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箱完好,装载的货物必须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环境,否则不允许其驶入工地;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否则不允许其驶出工地;(12)为在粉尘工作环境中的施工人员配备口罩等防尘措施,并随时注意检查、救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在装修油漆期间,施工单位需采用环保型油漆、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二)施工废水。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方在建筑施工现场开挖修建临时废水储存池,对产生的不同水质废水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本项目采用商砼,施工现场只进行少量的灰浆拌合(用于少量配套设施砌筑使用),灰浆拌和系统废水来源于灰浆转筒和料罐的冲洗,悬浮物含量较高,需修建沉降池,使悬浮物沉淀后重复利用(可用于建筑工地洒水防尘),人工运输水泥砂浆时应避免泄漏,泄漏水泥砂浆应及时清理,运浆容器等工休时尽量集中放置,及时清洗,冲洗水引入沉淀池经处理后循环使用。要求施工机械和车辆到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修理,小部分在项目区内进行清洗和修理的施工机械、车辆所产生的含油废水或废弃物,不得随意弃置和倾流,可用容器收集后回收利用,以防止油污染。机械保养冲洗水、含油污水不得随意排放,需修建排水沟和小型隔油池,经处理后用于建筑工地洒水防尘,不外排。生活污水设置临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污水预处理池 (略) 政污水管网。 (三)施工固废。施工固废主要为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混凝土、砂浆、水泥、铁屑等建筑垃圾、以及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本项目可实现挖填平衡,施工过程无弃土外运,基础设施开挖的表土,进行单独存放,后期用于厂区绿化;混凝土废料、废砖、含砖砂石的渣土应集中堆放,定期清运至当地制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箱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施工噪声。在施工期间采取以下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尽量选用环保型机械设备,施工设备进场之前必须进行噪声检测,所有设备必须符合项目噪声控制要求;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施工过程中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减少非正常情况下的强噪声排放;加强设备检查,一旦发现产生的噪声增加应及时维修或更换,使噪声影响降低到最小范围;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如空压机,应采取吸声、隔声、隔振、和阻尼等声学处理方法降低噪声,必要时设立专用工作间,以降低噪声;项目施工现场应采用屏蔽外脚手架,尽量屏蔽主体施工噪声;车辆噪声采取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和适当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合理安排原材料及建渣等运输路线及时间周期,尽量减小对沿途学校、集中住宅区等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混凝土施工时应搭设简易棚将混凝土泵及搅拌车围起来,并加强对混凝土泵的维修保养;禁止混凝土罐车高速运行,停车卸料时应熄火,并禁止鸣笛;混凝土施工作业层四周应设密目网防护,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振捣混凝土应采取措施降低振捣工具产生的噪声污染;总体优化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及使用时序,充分利用施工场地的距离衰减缓解噪声污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12:00至14:00)、夜间(22:00至次日06:00)施工,减小噪声对项目周边及车辆运输沿线的影响;建筑施工因特殊情况(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确需夜间及午间作业的,施工单位向当地城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予以公告;要求施工单位昼间加强对噪声源的管理,夜间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要求,凡是噪声达到85dB(A)及以上的作业,均禁止夜间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不得大声喧哗,塔吊指挥采用无线电对讲机联络,控制人为噪声;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严禁抛掷,对木工、钢筋加工等高噪声源采用一定的围护结构对其进行隔声处理,隔声棚的尺寸高应超过设备1.5m以上,墙长要能使噪声敏感点阻隔在噪声发射角以外;钢制模板在使用、拆卸、装卸等过程中,尽可能地轻拿轻放,以免模板相互碰撞产生噪声。 (五)生态环境。为了有效的控制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以下防治措施:尽可能避开雨天开挖施工;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得随意开挖,不得乱砍滥伐,保护水土资源;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必须减少对附近植被和道路的破坏;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处置建筑垃圾。在基础清理开挖时,为防止开挖土方进入施工区外,在开挖线外缘一侧用编织袋装清理表层土临时拦挡;本项目基础为独立基础,开挖土方临时堆放在回填区四周,做好围栏围护及表面用塑料薄膜覆盖;临时堆放场地周围设置导流明渠,将雨水引导到沉淀池 (略) 雨水管网,避免雨水的冲涮;对于开挖的土方及时清运,控制废弃土石和回填土临时堆放场占地面积和堆放量。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分为:氯化车间、醇钠车间生产装置工艺废气、吡啶罐区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以及氯化车间、醇钠车间、吡啶罐区、污水处理站的无组织排放等。其中,废气中的污染因子主要包括氯气、氯化氢、VOCs、吡啶、氨气和硫化氢等。项目针对各类废气均采取了对应的治理措施。项目车间工艺废气主要来自设备呼吸排气、冷凝器不凝气,其中设备呼吸废气和冷凝器不凝气可直接由设备自带的排气管道进行收集后再利用车间配置的轴流风机输送至废气总管,最终进入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本项目采用“一级降膜水吸收+一级填料水吸收+两级填料碱液吸收”工艺,实现氯化氢和氯气的去除,同时副产盐酸和次氯酸钠。本项目针对氯化反应尾气采用“深冷捕集+一级降膜水吸收+一级填料水吸收+两级填料碱液吸收+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进行处理,该工艺对氯化氢、氯气的净化效率可达到99%以上,经治理后氯化氢、氯气排放浓度可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中表1排放限值。为控制污水处理站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等池体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收集。根据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和池体大小,考虑污水处理站配置1台风机对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等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收集,由于污水处理站各产生恶臭的池体均加盖,因此恶臭收集率为95%以上,将收集后的恶臭气体送“碱洗喷淋+UV光解+两级活性炭吸附”设备进行净化处理。针对各项目存在的无组织排放,本评价分别以氯化车间、醇钠车间、吡啶罐区、污水处理站边界为起点划定50米、50米、50米、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二)废水。项目在厂区内设置MVR间1座,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和1座预处理池。MVR间用于处理氯化车间和醇钠车间产生的高盐废水,副产钙镁融雪剂,同时RO反渗透清液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污水处理站主要用于处理全厂公辅设施产生的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主要用于处理全厂公辅设施产生的生产废水,采用“芬顿氧化+废水调节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生物硝化滤池+清水池”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110m3/d;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新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渠江。 (三)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等属于一般固废,打包收集后暂存于车间库房内;废吸附剂和废分子筛属一般固废,供应厂商定期上门回收;污泥暂存于污水处理站污泥间,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办公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厂内不暂存。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精馏釜釜底残渣、实验废物、废机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等。项目危险废物按照“三化”原则进行处置,具体处置情况如下:项目精馏釜釜底残渣、实验废物、废机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等废物经专用塑料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房内,并根据危废种类和性质采取分区分类暂存。项目危废暂存间布置在厂区内东南侧的*类库房内。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场区地质条件较好,不会遭受自然灾害影响,项目场址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项目场地标高高于地下水位,且厂址周围无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场区及防护区内无高压输电线路。项目危废暂存间选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要求。项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计,对各类危险废物采取分区分类暂存,杜绝不同危险废物混装、混放。 (四)噪声。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泵类、各类风机等空气动力及机械设备噪声等。项目设备运行噪声拟采取的降噪措施包括: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②较强噪声源设备设隔音罩、消声器,操作岗位设隔音室,空压机设置独立的空压机房;③震动设备设减振器或减振装置;④管道设计中注意防振、防冲击,以减轻落料、振动噪声,风管及流体输送注意改善其流畅状况,减少空气动力噪声;⑤总图合理布置,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利用距离衰减,通过一系列噪声综合治理后,使生产线设备噪声值降低了10-25dB(A);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评价要求项目对氯化车间、机修配件车间、液氯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重点防治区域须采用2mm人工防渗材料+P8等级抗渗混凝土处理,污水管道采用防腐管道;醇钠车间、消防水池、MVR间、消防水池、共用工程用房、*类库房等一般防治区域应采取P8等级抗渗混凝土处理;综合楼、中控室、门卫室等简单防渗区要求做地面硬化处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避免项目泄漏事故时,泄漏物料对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污染:生产车间设截流沟用于液体物料泄漏和事故情况下废水的截留;储罐区设置高度不低于1.0m围堰,并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设置导流设施确保事故发生时泄漏液体引入事故应急池,可以有效防止液体泄漏对环境的影响。事故废水收集及阻断设施:企业在新建有效容积600m3事故应急池,同时配套的事故废水收集及阻断设施,均可用于厂区泄漏物料的收集暂存,以避免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污染。项目的建(构)筑物布置、生产火灾类别、防火间距、安全疏散等应主要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2018年修订)等要求执行,在施工中必须按图施工,保证设计中的防火间距及其他间距要求。为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事故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从原料的输入、加工、直至产品的输出,所有可燃物料始终密闭在各类设备和管道中,各个连接处采用可靠的密封措施。采用集散控制系统(DCS)及SIS系统,以实现工艺装置安全、稳定地运行。可燃液体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检测器随机配套一体化防爆声光报警器,且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与DCS、SIS控制系统相互独立。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合理布设雨水排水管网并配套完善的初期雨水收集和截断系统,全厂设置1个雨水排口,厂区初期雨水不得外排。生产车间四周设有导流设施,用于非正常及事故状态下的废水或废液导入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中。一旦发生事故,立即打开通向事故应急池连接口,将事故废水引入;雨、污管道出口设切断阀,发生事故时立即关闭出厂雨、污管道,以杜绝事故废水外流。评价要求:企业必须做好雨污出口控制、封堵系统以及事故应急池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事故发生时能够满足应急处理要求。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备案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106-*-04-01-*】FGQB-0110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安 (略) 《年产两万吨三氯吡啶醇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6-*
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两万吨三氯吡啶醇钠项目 |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化工园区 | 广安 (略) | (略) (略) | 项目占地面积约46亩,在厂区内建设1条三氯吡啶醇钠生产线,设计年产三氯吡啶醇钠2万吨,同时副产氯代吡啶系列产品、盐酸、次氯酸钠、钙镁盐融雪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氯化车间、醇钠车间等主体工程;新建储罐区、*类仓库、液氯间等储运工程;新建中控室、质检中心、共用工程用房、循环水站等辅助工程;新建供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热系统及消防系统等公用工程;新建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环保工程;同时,新建综合楼和门卫室等办公生活设施。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0万元。 | 一、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施工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运行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以及装修阶段的油漆废气。环评要求项目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措施:(1)施工现场架设 2.5~3m围墙,封闭施工现场;(2)建筑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并做到定期清洗,对破损安全网及时更换,以减少结构和装修过程中的粉尘飞扬现象,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外架拆除前和施工过程中应对密目安全网进行冲洗,拆除过程中密目安全网不得向下抛掷,必须集中打包吊运;(3)施工现场进出口、施工便道和砂、石堆场等进行地面硬化处理;施工道路进出口处设置自动洗车槽、排水设施,进出车辆必须清洗,不得把泥土带出工地, (略) 政道路扬尘;(4)文明施工,定期对施工区域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尽快清除,采取洒水措施后,可以有效控制扬尘;(5)施工期间泥尘量大,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使地面起尘,因此运输车进出的道路,应定期洒水清扫,并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且施工车辆在厂区及周围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行驶尽量减缓车速;(6)施工过程中,楼上施工产生的建筑渣土,不得在楼上向下倾倒,必须通过楼梯或垂直运输机械进行转运至地面;水平防护上的建筑垃圾清理后由室内集中装运,不得向下翻落;(7)施工现场设置加工房,对施工切割、打磨等进行密闭作业,减少扬尘外溢;(8)禁止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加强围栏,表面用毡布覆盖,并及时回填或外运,弃土石方不在施工场地暂存;建筑垃圾要集中堆放、清理,垃圾堆场应与材料堆放场分开或封闭或严密覆盖;(9)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石灰、沙石等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应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或者采用防尘布覆盖,最好是密闭存储;(10)风速大于3m/s时应停止施工;严格控制建设施工扬尘,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 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11)从事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 (略) 政环卫部门的有 (略) 政环卫部门报准,取得相应的经营权后方可进入城区从事散体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输;驶入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箱完好,装载的货物必须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环境,否则不允许其驶入工地;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否则不允许其驶出工地;(12)为在粉尘工作环境中的施工人员配备口罩等防尘措施,并随时注意检查、救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在装修油漆期间,施工单位需采用环保型油漆、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二)施工废水。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方在建筑施工现场开挖修建临时废水储存池,对产生的不同水质废水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本项目采用商砼,施工现场只进行少量的灰浆拌合(用于少量配套设施砌筑使用),灰浆拌和系统废水来源于灰浆转筒和料罐的冲洗,悬浮物含量较高,需修建沉降池,使悬浮物沉淀后重复利用(可用于建筑工地洒水防尘),人工运输水泥砂浆时应避免泄漏,泄漏水泥砂浆应及时清理,运浆容器等工休时尽量集中放置,及时清洗,冲洗水引入沉淀池经处理后循环使用。要求施工机械和车辆到附近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修理,小部分在项目区内进行清洗和修理的施工机械、车辆所产生的含油废水或废弃物,不得随意弃置和倾流,可用容器收集后回收利用,以防止油污染。机械保养冲洗水、含油污水不得随意排放,需修建排水沟和小型隔油池,经处理后用于建筑工地洒水防尘,不外排。生活污水设置临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污水预处理池 (略) 政污水管网。 (三)施工固废。施工固废主要为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混凝土、砂浆、水泥、铁屑等建筑垃圾、以及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本项目可实现挖填平衡,施工过程无弃土外运,基础设施开挖的表土,进行单独存放,后期用于厂区绿化;混凝土废料、废砖、含砖砂石的渣土应集中堆放,定期清运至当地制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箱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施工噪声。在施工期间采取以下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尽量选用环保型机械设备,施工设备进场之前必须进行噪声检测,所有设备必须符合项目噪声控制要求;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施工过程中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减少非正常情况下的强噪声排放;加强设备检查,一旦发现产生的噪声增加应及时维修或更换,使噪声影响降低到最小范围;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如空压机,应采取吸声、隔声、隔振、和阻尼等声学处理方法降低噪声,必要时设立专用工作间,以降低噪声;项目施工现场应采用屏蔽外脚手架,尽量屏蔽主体施工噪声;车辆噪声采取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和适当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合理安排原材料及建渣等运输路线及时间周期,尽量减小对沿途学校、集中住宅区等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混凝土施工时应搭设简易棚将混凝土泵及搅拌车围起来,并加强对混凝土泵的维修保养;禁止混凝土罐车高速运行,停车卸料时应熄火,并禁止鸣笛;混凝土施工作业层四周应设密目网防护,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振捣混凝土应采取措施降低振捣工具产生的噪声污染;总体优化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及使用时序,充分利用施工场地的距离衰减缓解噪声污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12:00至14:00)、夜间(22:00至次日06:00)施工,减小噪声对项目周边及车辆运输沿线的影响;建筑施工因特殊情况(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确需夜间及午间作业的,施工单位向当地城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予以公告;要求施工单位昼间加强对噪声源的管理,夜间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要求,凡是噪声达到85dB(A)及以上的作业,均禁止夜间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不得大声喧哗,塔吊指挥采用无线电对讲机联络,控制人为噪声;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严禁抛掷,对木工、钢筋加工等高噪声源采用一定的围护结构对其进行隔声处理,隔声棚的尺寸高应超过设备1.5m以上,墙长要能使噪声敏感点阻隔在噪声发射角以外;钢制模板在使用、拆卸、装卸等过程中,尽可能地轻拿轻放,以免模板相互碰撞产生噪声。 (五)生态环境。为了有效的控制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以下防治措施:尽可能避开雨天开挖施工;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得随意开挖,不得乱砍滥伐,保护水土资源;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必须减少对附近植被和道路的破坏;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处置建筑垃圾。在基础清理开挖时,为防止开挖土方进入施工区外,在开挖线外缘一侧用编织袋装清理表层土临时拦挡;本项目基础为独立基础,开挖土方临时堆放在回填区四周,做好围栏围护及表面用塑料薄膜覆盖;临时堆放场地周围设置导流明渠,将雨水引导到沉淀池 (略) 雨水管网,避免雨水的冲涮;对于开挖的土方及时清运,控制废弃土石和回填土临时堆放场占地面积和堆放量。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分为:氯化车间、醇钠车间生产装置工艺废气、吡啶罐区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以及氯化车间、醇钠车间、吡啶罐区、污水处理站的无组织排放等。其中,废气中的污染因子主要包括氯气、氯化氢、VOCs、吡啶、氨气和硫化氢等。项目针对各类废气均采取了对应的治理措施。项目车间工艺废气主要来自设备呼吸排气、冷凝器不凝气,其中设备呼吸废气和冷凝器不凝气可直接由设备自带的排气管道进行收集后再利用车间配置的轴流风机输送至废气总管,最终进入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本项目采用“一级降膜水吸收+一级填料水吸收+两级填料碱液吸收”工艺,实现氯化氢和氯气的去除,同时副产盐酸和次氯酸钠。本项目针对氯化反应尾气采用“深冷捕集+一级降膜水吸收+一级填料水吸收+两级填料碱液吸收+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进行处理,该工艺对氯化氢、氯气的净化效率可达到99%以上,经治理后氯化氢、氯气排放浓度可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中表1排放限值。为控制污水处理站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等池体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收集。根据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和池体大小,考虑污水处理站配置1台风机对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等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收集,由于污水处理站各产生恶臭的池体均加盖,因此恶臭收集率为95%以上,将收集后的恶臭气体送“碱洗喷淋+UV光解+两级活性炭吸附”设备进行净化处理。针对各项目存在的无组织排放,本评价分别以氯化车间、醇钠车间、吡啶罐区、污水处理站边界为起点划定50米、50米、50米、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二)废水。项目在厂区内设置MVR间1座,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和1座预处理池。MVR间用于处理氯化车间和醇钠车间产生的高盐废水,副产钙镁融雪剂,同时RO反渗透清液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污水处理站主要用于处理全厂公辅设施产生的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主要用于处理全厂公辅设施产生的生产废水,采用“芬顿氧化+废水调节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生物硝化滤池+清水池”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110m3/d;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新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渠江。 (三)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等属于一般固废,打包收集后暂存于车间库房内;废吸附剂和废分子筛属一般固废,供应厂商定期上门回收;污泥暂存于污水处理站污泥间,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办公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厂内不暂存。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精馏釜釜底残渣、实验废物、废机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等。项目危险废物按照“三化”原则进行处置,具体处置情况如下:项目精馏釜釜底残渣、实验废物、废机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等废物经专用塑料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房内,并根据危废种类和性质采取分区分类暂存。项目危废暂存间布置在厂区内东南侧的*类库房内。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场区地质条件较好,不会遭受自然灾害影响,项目场址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项目场地标高高于地下水位,且厂址周围无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场区及防护区内无高压输电线路。项目危废暂存间选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要求。项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计,对各类危险废物采取分区分类暂存,杜绝不同危险废物混装、混放。 (四)噪声。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泵类、各类风机等空气动力及机械设备噪声等。项目设备运行噪声拟采取的降噪措施包括: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②较强噪声源设备设隔音罩、消声器,操作岗位设隔音室,空压机设置独立的空压机房;③震动设备设减振器或减振装置;④管道设计中注意防振、防冲击,以减轻落料、振动噪声,风管及流体输送注意改善其流畅状况,减少空气动力噪声;⑤总图合理布置,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利用距离衰减,通过一系列噪声综合治理后,使生产线设备噪声值降低了10-25dB(A);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评价要求项目对氯化车间、机修配件车间、液氯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重点防治区域须采用2mm人工防渗材料+P8等级抗渗混凝土处理,污水管道采用防腐管道;醇钠车间、消防水池、MVR间、消防水池、共用工程用房、*类库房等一般防治区域应采取P8等级抗渗混凝土处理;综合楼、中控室、门卫室等简单防渗区要求做地面硬化处理。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避免项目泄漏事故时,泄漏物料对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污染:生产车间设截流沟用于液体物料泄漏和事故情况下废水的截留;储罐区设置高度不低于1.0m围堰,并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设置导流设施确保事故发生时泄漏液体引入事故应急池,可以有效防止液体泄漏对环境的影响。事故废水收集及阻断设施:企业在新建有效容积600m3事故应急池,同时配套的事故废水收集及阻断设施,均可用于厂区泄漏物料的收集暂存,以避免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污染。项目的建(构)筑物布置、生产火灾类别、防火间距、安全疏散等应主要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2018年修订)等要求执行,在施工中必须按图施工,保证设计中的防火间距及其他间距要求。为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事故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从原料的输入、加工、直至产品的输出,所有可燃物料始终密闭在各类设备和管道中,各个连接处采用可靠的密封措施。采用集散控制系统(DCS)及SIS系统,以实现工艺装置安全、稳定地运行。可燃液体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检测器随机配套一体化防爆声光报警器,且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与DCS、SIS控制系统相互独立。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合理布设雨水排水管网并配套完善的初期雨水收集和截断系统,全厂设置1个雨水排口,厂区初期雨水不得外排。生产车间四周设有导流设施,用于非正常及事故状态下的废水或废液导入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中。一旦发生事故,立即打开通向事故应急池连接口,将事故废水引入;雨、污管道出口设切断阀,发生事故时立即关闭出厂雨、污管道,以杜绝事故废水外流。评价要求:企业必须做好雨污出口控制、封堵系统以及事故应急池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事故发生时能够满足应急处理要求。 三、其他部门意见 项目经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备案同意(备案号:川投资备【2106-*-04-01-*】FGQB-01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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