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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煤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煤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3〕40号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 (略) :
报来《关于实施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煤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的请示》(石经实司发〔2023〕9号)及其附件收悉。为进一步改善园区及惠农城区通行能力,提升交通服务水平,根据经开区2023年第3次党工委会议,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煤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
(项目代码2303-*-18-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路线起点 K0+000 与国道 110 呈 T 字型交叉,路线整体由西向东偏南沿旧路布设,沿旧路两侧加宽处理,终点 K3+947 顺接八角楼路,与南湖路呈 T 型交叉。
三、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 (略)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煤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的续建项目,项目路线长 3.947km,为旧路改扩建项目。
建设内容:两侧非机动车道及路侧通讯管沟,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其他工程等。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路基、路面、交叉、安全设施、其他工程等设计方案。
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60km/h,路基宽度 19.5m,路面宽度 18.5m。路面等级为沥青砼路面。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5月—2023年11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917.00万元,其中工程费 723.54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65.62 万元,其他费用 84.17万元,预备费 43.67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煤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审定概算表
2.《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煤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3〕40号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 (略) :
报来《关于实施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煤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的请示》(石经实司发〔2023〕9号)及其附件收悉。为进一步改善园区及惠农城区通行能力,提升交通服务水平,根据经开区2023年第3次党工委会议,经我局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煤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
(项目代码2303-*-18-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路线起点 K0+000 与国道 110 呈 T 字型交叉,路线整体由西向东偏南沿旧路布设,沿旧路两侧加宽处理,终点 K3+947 顺接八角楼路,与南湖路呈 T 型交叉。
三、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 (略)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煤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的续建项目,项目路线长 3.947km,为旧路改扩建项目。
建设内容:两侧非机动车道及路侧通讯管沟,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其他工程等。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路基、路面、交叉、安全设施、其他工程等设计方案。
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60km/h,路基宽度 19.5m,路面宽度 18.5m。路面等级为沥青砼路面。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5月—2023年11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917.00万元,其中工程费 723.54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65.62 万元,其他费用 84.17万元,预备费 43.67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煤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审定概算表
2.《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煤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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